1、 学术发表和写作资源平台: QQ:275252867辩证法 论文自然辩证法概论论文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共识达成的辩证法分析摘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社会主义政治结构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专注并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共识,是我们党进行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建构政治合法性的必要路径。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是促成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共识达成的主要话语策略。基于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功能的视角。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生进行疏解,探讨其表征,论证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共识的生成,需在理念、方向、价值取向、对象和内容上坚持五点辩证法。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意识形
2、态;合法性共识 中图分类号:C4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0)05-0054-05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这说明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共识的生成越来越具有迫切性、重要性。笔者认为,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是促成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共识达成的主要途径。因为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功能的价值,在于帮助统治阶级树立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合法性地位,同时将这种合法性内化于大众,并在大众之中不断地再生产出来,从而促成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共识的生成,可以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巩固和在同其他权力关系竞争的优
3、势地位。 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的疏解 合法性(1egitimacy)概念最早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他认为,“一种政体如果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必须使全邦各部分的人民都能够参加而且怀抱着让它存在和延续的意愿”。哈贝马斯认为:“合法性”即“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人认可的价值”。在他看来,意识形态不仅仅是认识和反映世界的“知识体系”,更是一种为人类思想和行为定向的“价值体系”或者“信仰体系”。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哈贝马斯强调和注重的价值合法性,实际上就是意识形态的合法性问题。马克斯韦伯指出:没有一种统治“仅仅以价值合理性的动机,作为其继续存在的机会,毋宁说,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
4、性的信仰。”他的合法性概念具有两重含义:对于处于命令服从关系中的服从者来说,是一个对统治的认同的问题;而对命令者来说,则是一个统治的正当性的问题。统治的正当性与对统治的认同的总和就构成了统治的合法性。中国学者认为合法性具有三种意义:一是该事物的存在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和要求;二是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同基础,即得到了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普遍承认、尊重和支持;三是它比被取代的前身具有优越性,且能够较有效地处理和解决当前的问题。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对一种统治的持续认同主要是“建立在相信统治者的章程所规定的制度和指令权利的合法性之上,他们是合法授命进行统治的”。综合上述,所谓“合法性”,就是指现存政治秩序的合
5、理性被人们认可、支持和接受的正确和正当的价值认同程度。 所谓意识形态的合法性,有学者指出,是指意识形态所蕴含和倡导的价值观符合并维护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和社会正义,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且意识形态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自身不断丰富和发展,能够合理准确地解释现实世界,有效地指导社会实践,得到了社会大多数成员的认同和接受。笔者亦认为。意识形态合法性意味着意识形态被人们认可的价值,是意识形态自认为以及被认为是正当和正确的认同程度,首先必须保证它具有合理性。何谓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反映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它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地吸收了资产阶级思想家
6、的理论成果,总结和概括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所创立的,并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的思想体系。郑永廷教授认为,马克思主义“在很大程度上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以及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等概念,具有内在的相通性或一致性,甚至可以将其视为同义语。或者反过来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即是指作为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发展的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改革开放时期的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和灵魂。它与由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
7、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组成的“四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亦称为社会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所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是指作为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所具有的合理性,被人们认可、支持、拥护和接受的正确和正当的价值认同程度。 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的表征 1.合规律性 “合法性”中的“法”,可能是法律,也可能是社会公认的道德行为准则,还可以是传统习惯或者神圣信仰。对这个“法”是否符合正义的追问,则是它的关键所在。那么,“法”要符合正义,就要具备合理性,
8、合规律性,合乎社会发展和人类自身发展的规律性的要求。因此,合法性首要指合理性,合规律性,合乎社会发展和人类自身发展的规律性的要求。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合理性,指其经过必要的论证自身所应具有的合规律性,必须保证自身的论证是逻辑自洽的,这种自洽的论证和说明,必须与多数个体对世界的认识所形成的世界观、价值观相符合,既合理地解释世界又合理地改造世界。即它同社会绝大多数成员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同人类普适价值的相容性和社会文明进步的一致性,以维护自身的主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合法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合法性对于各种社会意识来说,具有两重性:一方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适应社会意识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能够整合各种社会意识;另
9、一方面,真正反映了社会发展规律,可以成为引领社会意识的力量,促成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 2.普遍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 意识形态是否能够获得民众的持续忠诚,除了其自身的合理性外,另一个就是自身所蕴涵的普遍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所谓普遍性,一方面指意识形态对社会论证的全面性,科学性。成功的意识形态,其理论必须彻底,能够反映、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能够保持合理的张力,科学解释社会现状,预测发展趋势;另一方面指民众接受的普遍性。意识形态固然具有群体性和阶级性,但先进的意识形态必须突破一定阶级、阶层或团体的狭隘,为尽量多的群体成员所认同和接受。要做到这一点,意识形态就应该最大限度地包容和整合其他的社会意识,做到兼容并蓄,具有适度的灵活性。美国学者诺斯认为:“但凡成功的意识形态必须是灵活的,以便能得到新的集体的忠诚拥护,或者作为外在条件变化的结果而得到旧的团体的忠诚拥护。”“意识形态是对社会现实生活的反映,论文发表联系方式 qq:27812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