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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报
(第二十四期)
板桥镇计生办、计生协 2012年9月13日
为加大我镇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遏制政策外生育逐年攀升,在区法院积极配合治下,强力推进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工作。2012年9月份以来,区法院在我镇多强制执行对象通过思想教育、银行划转、司法拘留等措施,已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8.4431万元,取得了初步成效,达到了执行一批,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区法院已组成一套班子,全力帮助我镇开展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工作。
我镇2012选择8户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申请法院强制征收,其中3例超生对象通过银行帐户资金查询、冻结、划转等强制措施分别足额征收 5.9696万元,另外几例超生已征收2.4735万元,目前正在强制征收过程中。2012年9月11日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和板桥法庭工作人员在镇计生办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一起对,一直拒不缴纳社会抚养的2例违法生育三孩的对象进行思想教育,并听取了违法生育家庭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原因,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对象承诺在2013年春节前分期缴纳部分金额的社会抚养费到区法院。
通过对2012年以来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取得的成效和不足,我镇对今后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有以下安排:
1、切实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立案、调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等程序,规范操作,做到程序合法。
2、选准申请对象,把有履行能力、而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且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生育对象坚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对象,勿多求精。
3、认真摸排并报告被执行人的行踪、财产等情况,与区法院加强沟通,为法院强制执行创造良好环境。
4、加大我镇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纸、报刊、电视、等媒体宣传,增强政策外生育生育对象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法律意识,促进全镇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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