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哈尔滨市松花江公路大桥扩建工程指挥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并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消除工程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一、安全监督管理
1. 对施工现场实施全方位的安全监理和检查工作,督促承包人开展安全自检,使生产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2. 施工现场安全控制以人为核心,做到管人(控制劳动者的不安全行为)、管物(即对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的管理,消除或减弱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环境(实现文明施工,以形成良好的劳动条件);
3. 检查承包人的安全组织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生产责任制;
4. 检查承包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5. 检查承包人的安全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6. 对承包人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奖惩;
7. 对承包人发生的工伤事故报告及时进行事故追查和处理。
8.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及防火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及工作要点
1 .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2)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设部248号令)
(3)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
(4)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3号令)
(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
(6)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
(7) 关于认真落实建设部颁发的《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的意见
(8)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1)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2 .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1) 重大责任事故(机械、伤亡、交通、设备、火灾、爆炸)为零
(2) 一般轻伤事故为零
(3) 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4) 一般火灾责任事故为零
(5) 确保达到“文明施工工地”和“标准化工地”的目标
3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3)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而且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4) 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 检查施工总、分包单位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2)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 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验收管理制度等。
4)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工、安装拆卸工、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岗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 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6) 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7)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8)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9)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该文件包括: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程序文件、施工安全各项目管理制度、经济承包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在内的保证措施、支持性文件、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检查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
10)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设施,保证安全所需的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到位;
1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及动火审批。检查交底及动火审批目录、记录说明。对作业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检查动火许可证、模板拆除申请表,检查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12)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施工的内部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记录表、特殊类脚手架搭设验收单、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井架与龙门架搭设验收单、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单、落地操作平台搭设验收单、悬挂式钢平台验收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单、接地电阻测验记录、移动手持电动工具定期绝缘电阻测验记录、电工巡视维修工作记录卡、施工机具验收单:并对安全检查进行记录;
13)检查施工单位事故隐患控制;检查事故隐患控制记录:事故隐患处理表、违章处理登记表、事故月报表;
1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目录及记录说明;新进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15)检查施工单位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汇总表,提醒施工单位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节前后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抽查施工单位班前安全活动、每周讲评记录。
(3)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
1)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2)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分包单位资质、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意见;
4)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6)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支架等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7)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交底及交底记录情况;
8)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巡视或旁站等形式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包括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负责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整改),并签字(含整改回复单);
9)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10)协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具体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11)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12)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13)收集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完工后与监理资料一并交公司归档。
(4)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负责和协助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审查,并协助、配合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3)协助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安全违规操作或存安全隐患时,向施工承包单位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向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反映;
5) 协助安全事故所涉及的技术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并检查整改情况;
6)接受总监(总监代表)的安排,临时代替安全监理人员工作。
(5)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
1)在施工现场巡视、旁站监理过程中,除对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实施动态监督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2)当发现有安全生产违规操作时,有责任及时制止;当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理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3)接受总监(总监代表)安排,临时代替安全监理人员巡视、检查安全工作;
4)负责项目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
4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 安全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公司作业指导书及本规划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大型复杂工程项目可按阶段分别编制。监理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措施、流程及危险源控制要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批准,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向施工承包单位进行交底;
2)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监理委托合同和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等文件;及时传达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业主及本公司的有关建设工程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并在项目监理组内部定期学习和交流,同时做好学习记录(每月不得少于1次);
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各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收集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相关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施工安全总交底记录”,发现与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不符之处,应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调整或补充;
4)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填写安全监理日记,记录每天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及交接注意事项(包括现场安全状况、安全巡视旁站情况、安全状况的处理等内容)。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应记录相关文件的存处及编号。项目总监应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并签署安全监理日记;
5)安全监理工程人员应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应与监理工作月报一并每月上报公司;
6)安全监理人员应每天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巡视,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对照相关监控要求逐项填写“安全监理工作日常巡视检查记录”。
7) 对属于“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部位应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安全监理旁站记录;
8)项目总监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监理现场会议(也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可包括:检查上次会议明确的安全工作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整改措施;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做好会议纪要;
9)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上签署验收意见;
10)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安监站;
11)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以“监理工作联系单”或“监理备忘录”的形式向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书面发出建议和意见,以此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12)监理项目部应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监理工作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项目监理组应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信息,在得知安全事故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业主,并在24小时内书面呈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书面报告应说明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事故简要情况(包括造成的伤亡情况和影响、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和责任的初步判断、安全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影响是否得到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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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序号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安全控制参数
部 位
1
降水工程
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 开挖深度达5m的基坑(槽)支护工程。
基坑(槽)
2
土方开挖
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达5m的基坑(槽)工程。
基坑(槽)
3
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支撑高度达4m的模板工程。
主体结构
4
起重机械
起重吊装工程。 起重量达30吨,或起重高度达10m的吊装工程。
起重设备
5
支架工程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达30m的落地式脚双排脚手架。
支架
6 .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规 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钻机
台
2
挖土机
台
3
塔吊
台
4
龙门吊升机
台
5
钢筋切割机
台
6
钢筋弯曲机
台
7
电焊机
台
8
混凝土搅拌站
处
9
张拉设备
套
安全监理工作日常巡视监控要点:
序号
作业名称
监理监控要点
一、
基
础
施
工
1
基础施工。
基础施工方案要有,并应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
2
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
临边应设置防护。
3
坑壁支护。
应按方案实施,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
4
基坑施工排水。
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5
坑边荷载、堆土。
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6
上下基坑通行。
必须设置登高措施。
7
基坑施工机械。
进场施工机械已经验收、司机持证上岗。作业区设警戒线。
二、
模板支撑系统
1
支撑钢管。
支撑材质钢管外径不得小于Ф48×3.5mm钢管,无裂缝等。
2
立杆与斜撑。
立柱稳定,包括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刀撑间距、立杆间距(纵向、横向)等符合方案要求。
3
操作平台与防护。
作业环境2米以上高处制模,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的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三、
施
工
用
电
1
用电平面图。
临时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用电平面图进行。
2
高压线。
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
3
支线架设。
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大于度4米。
4
现场照明电。
现场照明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5
配电箱。
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高于60③m
6
动力开关电箱。
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
用电机械设备。
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
变配电装置。
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四、
“三宝”“四口”防护
1
戴安全帽。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
安全网。
在建工程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
3
安全带。
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4
洞口周边。
上下通行口应设临边扶手、施工井口、设防护门、竖向井内应每10米设一道平网。
5
预留洞口、坑井口。
预留洞口、坑井设置可靠的防护措施。
6
通道口设置。
通道口设置防护棚、施工层超过24米高度设置双层防护棚。
7
防护栏杆。
挑台、板等临边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
五、
支
架
搭
设
1
立杆基础。
立杆基础应有排水系统。
2
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
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水平方向每二个立杆间距小于3.6 M,垂直方向每3.6 M设一拉撑点。
3
防护栏杆及安全网。
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第二步以上设置。
4
竖向设置
剪力撑应每隔9米设一道;夹角为45~60度。
5
立杆间距。
立杆间距(24米高度脚手)不大于1.8米;水平高度不得大于2米。
6
隔离层。
每四步设置一层隔离笆。
7
登高斜道。
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出入口应设置通道防护棚。
8
保护接地及防雷。
钢管脚手架四角设置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六、
施
工
机
具
1
桩机械。
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2
桩机超高限位装置。
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压线。
3
起吊钢丝绳。
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象。
4
桩机走车轨道铺设。
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5
电动机械电源接线。
电动机械电源接线及控制系统接触可靠,连接电缆无破损。
6
搅拌站。
搅拌站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电箱,搭设操作防护棚,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7
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电箱。
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电箱、二次侧空载降压装置,一次侧电源线不超5米,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有防雨措施,挂验收合格牌。
8
手持电动工具。
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电箱,有可靠接地装置,施工人员操作磨石子机、一类手持工具和潜水泵等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七、
操
作
平
台
1
平台基础。
底部坚实平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
立杆、剪刀撑、拉结。
立杆、剪刀撑、拉结符合施组设计要求,拉结必须与建筑物连接。
3
操作施工作业面四周。
操作施工作业面四周防护严密、牢靠、安全。
4
登高扶梯。
登高扶梯齐全,进入作业面的通道牢固平整,无明显高低。
5
限载标志牌。
操作平台搭设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应挂设验收合格牌,限载标志牌(内外均挂)方能使用。
八、
个
人
防
护
1
安全帽。
安全帽佩戴正确,系好帽扣。
2
安全带。
安全带完好无缺,使用时高挂低用。
3
绝缘靴、绝缘手套。
绝缘靴、绝缘手套、电焊工脸罩应完好并正确使用。
4
持证上岗。
专业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5
保护人员。
危险作业应有保护人员。
九、
特
殊
工
种
1
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须持建筑行业培训的上岗证,其有效期为3年。
2
电工、电焊工、架子工。
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要持经委颁发的上岗证,其有效期为2年。
3
支架搭设操作人员。
支架搭设操作人员须持提升支架搭拆操作证,其有效期为2年。
4
塔吊、人货两用电梯、起重指挥。
塔吊、人货两用电梯、起重指挥持证上岗(每台塔吊的配备人员:塔吊驾驶员1名,起重指挥2名)。
5
小型机械。
小型机械,如木工机械、搅拌机、砂浆机等操作证,企业内部可以自行培训发证,其有效期为一年。
6) 安全监理人员每天不少于一次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全部作业面,每天应巡视到位,并做好记录;
7) 日常安全监理巡视检查可填写“安全监理工作日常巡视监控检查记录”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交底及验收情况检查汇总表”;
(5) 施工现场安全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巡视检查内容:
① 支架的显著位置是否固定有“验收合格牌”;
②基础是否夯实、平整无积水,底座下应铺垫木板或槽钢,底座是否移动,立杆是否悬空;
③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是否符合要求;
a杆件设置要求:
立杆纵距(无计算时,按下面要求确定):
搭设高度 立杆形式 立杆纵距
30m以下 单立杆 1.8m
30m~40m 单立杆 1.5m
40m~50m 单立杆 1.0m
30m~50m 双立杆 1.8m
自立杆顶部算起,往下30m范围内可用单根钢管,再往下至地面部分,里外立杆均为双根钢管,顺纵墙并列组成,并用扣件紧固;搭设高度超过50m时,不能采用落地脚手架,应采用其他形式。
b 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c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而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0.4倍立杆纵距,且不应大于500mm。
d支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的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e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搭设要求:
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上栏杆上皮高度为1.2m;中栏杆应居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2)杆件的连接要求:
①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部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在同步内。
② 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的接头不宜在同步或同跨内。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距离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③ 剪刀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连墙件的要求:
① 连墙件布置的最大间距(双排,高度小于等于50m):
② 竖向间距:2倍步距;
③ 水平间距:3倍立杆纵距。
④ 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件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⑤ 对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⑥ 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
4)支撑的要求:
① 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力撑与横向斜撑,每道剪力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②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力墙,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力撑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大于15m;
③ 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力撑;
④ 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
5) 门洞桁架的要求:
① 双排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桁架结构型式,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
② 双排脚手架门洞处的空间桁架,除下弦平面外,应在其余五个平面内的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
③ 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1~2步。
门洞桁架伸出上、下杆的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个防滑扣件,该扣件宜紧靠主节点处的扣件。
6)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①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② 连墙件。
7) 扣件螺栓是否松动(采用扭力扳手按随机分布原则进行检查);
8) 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并严密);
9) 当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200mm时,应自上而下做到每4步一隔离。隔离设施要牢固可靠。
10) 是否超载:
11) 结构与装饰脚手架作业层的施工均布活荷载的允许值(设计有规定的除外):
①结构脚手架:均布活荷载3kN/m2,可考虑2步同时作业;
② 装饰脚手架:均布活荷载2kN/m2,可考虑3步同时作业。
12) 不得将模板支架,揽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13) 施工过程中,若脚手架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脚手架两端,应先按要求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14) 高层建筑人货两用电梯旁的通道若采用落地扣件钢管架体时,应检查是否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计算),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搭设是否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6) 钢管扣件现浇水平构件模板支撑系统的巡视检查内容:
支撑高度小于等于4m,最大竖向荷载标准值小于等于10kN/m2的支撑系统。
① 检查是否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计算),并附有支撑系统的平面图(包括立杆的平面布置。纵横向水平杆的布置)、立面图(包括上道水平杆、中间水平杆及扫地杆的位置)和细部构造大样图。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② 检查钢管的质量:
① 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
② 钢管外观质量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等质量缺陷;
③ 抽查钢管的壁厚是否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的壁厚一致,允许偏差小于等于10%;
④ 钢管必须作防锈处理;
③ 检查扣件的质量:
① 扣件必须是可锻铸制造的紧固扣件,并具有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质量证明资料;
② 扣件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④ 检查支撑系统范围内地基基础及立杆底部的底座和垫板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地面排水是否良好,底座或垫板有无松动、滑动;
⑤ 检查立杆(包括梁下立杆)的间距、排列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其纵、横向允许偏差为±50mm。立杆垂直度,其允许偏差为3‰;
⑥ 检查纵、横向水平杆的安装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⑦ 检查纵、横向竖向剪刀撑的设置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⑧ 抽查扣件拧紧力矩,用扭力扳手(扭力矩为4N.m)检查应符合下表要求:
安装扣件数量 抽检数 允许不合数
51-90 5 0
91-150 8 1
151-280 13 1
281-500 20 2
500-1200 32 3
l20l-3200 50 5
⑨ 检查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单位是否安排专人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监护,监 视支撑系统的杆件(尤其是立杆)是否有松动、变形的情况;
⑩ 模板拆除时,应检查:
a结构的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要求(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4.3.1条);
b 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施工单位对拆除方案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c 在拆除区域内应设置安全警戒线;
d 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的高差不应大于2步;
f 拆除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进行监护。
支撑高度大于4m小于30m,最大竖向荷载标准值大于10KN/m2的支撑系统。
该类支撑系统除按规定内容检查外,尚应检查水平剪力撑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设置。(规范要求: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力撑)。
(7)大型设备吊装作业检查内容:
1)审查大型设备吊装方案是否包含下列内容:
① 吊装作业施工组织体系(负责人、现场吊装指挥、吊机驾驶、起重工等人员的职责及具体人员名单);
② 吊装作业现场平面布置图;
③ 吊机站位及设备吊装前后位置图;
④ 所选吊机工况性能表;
⑤ 吊装作业立面图(每台设备均单独绘制);
⑥ 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书(吊机操作人员、起重工、吊装指挥等);
2)吊装作业中使用的吊机设备应进行报审,施工单位应填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并附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吊机使用证、施工单位检查验收记录等资料。
3设备重量大于100吨的吊装作业,吊装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
4) 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复核下列内容:
① 实际吊装重量应为设备重量、吊索具、附件等重量之和,是否符合;
② 根据吊机吊装作业的回转半径、吊臂长度等参数复核吊机工况表中的起重量是否大于实际吊装重量;
③吊机站位的地基是否按方案要求经过处理,其承载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④ 吊装作业中使用的平衡量等重要附件是否有强度计算书。
(8)施工机具的巡视检查内容:
1) 钢筋机械的巡视检查内容:
① 机械安装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
② 设备的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应装设漏电保护(30Ma×0.1s);
③ 冷拉场地应设置警戒区,设置防护栏及标志。冷拉作业应有明显的限位指示标记,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与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防止断筋后伤人;
④ 对焊作业应有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
⑤ 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牢固、使用的防护罩。
2) 电焊机的巡视检查内容:
① 电焊机进场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
② 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③ 电焊机应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装防触电保护装置;
④ 一次线的长度一般不超过3m,一次线外应穿管保护;
⑤ 焊把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30m,并不准有接头;
⑥ 电源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
⑦ 露天使用的焊机应该设置在地势较高且平整的地方,并有防雨措施。
3 ) 搅拌机的巡视检查内容:
① 搅拌机进场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
② 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应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
③ 搅拌机空载或满载运行时检查传动机构是否符合要求,钢丝绳磨损不超过规定,离合器、制动器灵敏可靠;
④ 自落式搅拌机出料时,操作手柄轮应有锁住保护装置;
⑤ 露天使用的搅拌机应有防雨棚;
⑥ 搅拌机上料斗应设保险挂钩,当停止作业或维修时,应将料斗挂牢;
⑦ 各传动部位都应装设防护罩;
⑧ 固定式搅拌机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式撑架架牢,并垫上木板保持平稳。
4) 气瓶的巡视检查内容:
① 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氧气瓶(天蓝色瓶、黑字)、乙炔瓶(白色瓶、红字)、氢气瓶(绿色瓶、红字)、液化石油气瓶(银灰色瓶、红字);
② 不同种类的气瓶,瓶与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m,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l0m。当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③ 乙炔瓶在使用或存放时不得平放;
④ 气瓶的存放应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集中存放处,不同种类的气瓶存放应保持安全距离或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存放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管理人员应经培训,存放处有安全规定和标志,存放区应配备灭火器材。班组使用过程中的零散存放,不能存放在住宿区和靠近油料、火源的地方。
⑤ 气瓶在使用和运输过程中应随时检查防震圈的完好情况,同时为保护瓶阀,应装好防护帽(瓶帽)。
5) 潜水泵的巡视检查内容:
① 水泵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
② 保护装置要灵敏;
③ 泵的使用要合理。泵应放在坚固的筐里置入水中,泵应直立放置。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
6) 桩机的巡视检查内容:
① 桩机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进场安装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
② 桩机应有超高安全限位装置,且灵敏可靠;
③ 桩机行走路线的地面耐力不小于83kPa,并应平整压实,场地坡度不大于1%;
④ 桩作业应有专项施工方案;
⑤ 桩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9) 攀登与悬空作业巡视检查内容: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1)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2)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3)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4)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5)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6) 空作业当无可靠的安全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巡视检查内容:
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遇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如下所示:
外电线路电压 lkV以下 1~10kV 35~ll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2) 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是否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① 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一致;(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② 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一致;
③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且使用五芯电缆;
4)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置负荷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中设置漏电保护器);
5)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6)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7) 架空线路必须用绝缘导线,以绝缘子支承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8)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管套。
9)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扎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10)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和使用要求。
① 配电箱应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②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③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地铜牌连接;
④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⑤ 分配电箱应装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⑥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⑦ 开关箱中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⑧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或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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