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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协议书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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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平安用电协议书3篇 【热门】平安用电协议书3篇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平安和管理,使现场临时供电系统在额定容量下,运行在最正确状态,各种机电保护装置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立部、省政府、市建委颁发的有关平安消费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甲方提供电源,乙方负责安装合格的配电箱(带电表),安装完成后请甲方验收合格前方可使用。配电箱以下的平安维护,乙方应装备相应的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乙方对作业人员在操作前进展书面和口头交底。所有作业人员均应按交底和部颁JCJ46—88、JCJ59—99标准进展操作并执行甲方用电管理规定。   2、乙方在施工现场未装备或无才能装备持有效证件的电管作业人员,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用电监管,无证人员不得从事临电操作。   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用电管理,乙方自备的开关箱、流动箱、专用箱、电力电缆、电动机具、手持电开工具、照明器具等电气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平安技术标准。乙方在进场时和投入使用前,应会同甲方进展检查验收,并经双方签字前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如遇危及系统运行的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顿使用,并报告甲方备案,故障未彻底排出前,不得通电试运行。   四、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电源,接电源时,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线,不得私拉乱接;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电设备、器具、机电不得直接在甲方供电箱(柜)内接线,必须通过自备或甲方提供的流动箱转接。   五、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由甲方负贡统一管理和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和变更甲方现场的用电线路和设备。确因工程需要,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视实际需要及时给子书面答复。   六、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新欣园能源股份   乙方: (盖章)   为了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平安,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安技术标准》(JGJ59-99)的要求,以及新欣园《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特制定如下平安用电条例,以供乙方用电时遵守执行。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展平安用电教育,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2、甲方每天进展不少于两次的巡回检查,假设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顿作业并及时整改,对于整改不力者有权进展处分。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平安的紧急情况时,甲方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1、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及国家相关临时用电规定。乙方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全国统一颁发的有效地电工操作证作业), 现场作业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乙方在签订临时用电平安协议的同时需如实申报用电负荷量,办理“临时用电作业容许证”前方可进展用电作业。   3、乙方在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标准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标准,并接地良好。   4、乙方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制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如需增加负荷须向甲方申请批准前方可增加。   5、假设乙方借用甲方设备、线缆时,需保证完好并需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到达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平安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临时用电线路一般不允许埋地敷设,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孤垂与地面间隔 ,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管道、阀门上。   3、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悬挂平安标识。配电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间隔 宜为0.8--1.6米,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结实,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图,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应摆放整齐, 周围不能有杂物。   4、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平安标准。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展灵敏性检验。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一定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四个一”规定。   5、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使用不小于6m㎡黄绿线且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6、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插座应使用专用地拖,应安装在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   7、不许私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或让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电开工具。   8、在更换熔断丝、拆修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开工具或挪动用电机具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操作。   9、雷雨天应将临时用电设备停用,在施工作业区人行走,不要用手触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10、发现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开工具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展检查。发现电线断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拣。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断落在地上时,应远离其8米范围以外。通知电工或供电部门处理。   11、焊接机械平安标准   11.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11.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11.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11.4 焊接机械的外壳必须良好接地,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构造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12、手持式电开工具平安标准   12.1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开工具、手持式电开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12.2一般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开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12.3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开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12.4手持电开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12.5手持式电开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13、临时照明器的平安标准   13.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防爆照明器;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13.2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以下特殊场所应使用平安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3.3使用行灯应符合以下要求:   13.3.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13.3.2灯体与手柄应稳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13.3.3灯头与灯体结合结实,灯头无开关   13.4.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13.5.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14、以上条例未尽事宜按甲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定执行。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是电热所致的灼伤和强烈的肌肉痉挛,这会影响到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电击伤可致残,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假设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枯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枯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3、施行急救。假设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顿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施行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 呼叫救护车。   4、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1、甲方职权范围   甲方只负责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电源进线侧以上的平安供电管理工作。   2、乙方职权范围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甲方供电出口以下的(包括电源电缆线)用电设施的平安管理工作。   3、平安事故责任   3.1由于乙方用电技术、平安管理不到位、用电平安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平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2由于乙方违背本协议而导致的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平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负责人:   联络 :   乙方单位负责人:   联络 :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甲 方:中铁建立集团**分公司**工程部   乙 方:   为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临电平安管理责任,实在做好**工程的临电平安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0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建立工程平安消费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安技术标准》(JGJ46-20xx)、《建立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平安标准》(GB50194-93)、地方、公司及本工程的临时用电平安消费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确保**工程平安管理目的的实现,同时根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此临时用电平安管理协议书。   1.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临电平安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电气伤亡事故的发生。   2.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平安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3.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平安职责的主要证据。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电平安的法律、法规、标准、标准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实在加强各自单位临电平安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临电平安管理体系。   1.甲方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安技术标准》(JGJ46-20xx)、《建立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平安标准》(GB50194-93)及国家、地方、甲方上级单位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标准、规定等要求,监视现场所有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2.甲方电气专业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技术、操作、使用、平安等相关知识和要求,定期组织对现场用电线路及设备进展检查。   3.甲方负责提供用电电源及从箱变到二级配电箱的配电系统设施,负责组织临电施工人员按照标准要求安装从箱变到二级配电箱的配电系统,组织其验收并上报电气平安主管部门。   4.因甲方提供配电设施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设备和线路电气事故,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5.甲方负责现场从箱变到二级配电箱的配电设备、线路的运行、维护、检修及监视管理,保证以上配电系统的正常平安运行,并定期对以上设施监视检查。   6.从二级配电箱以下(包括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的电缆)的所有配电设施由所用电单位负责提供,甲方负责对其进展监视管理。   7.甲方定期对乙方施工人员进展临时用电平安常识教育。   8.甲方负责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各施工单位进展监视管理,对违背规定的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进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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