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汉中年鉴》2011卷撰写规范与要求
一、资料内容时限: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二、供稿内容
(一)机构
准确记录2010年本单位县处级及以上领导人(含非领导职务,女性注明性别)名录,以2010年内任职务为准,该年中职务调整变动有任免者,以发文时间为准,括注任免时间(年、月)。
(二)概况条目
写清本单位2010年编制、实有人数、内设科室及下辖单位、代管单位,简要概述全年主要工作内容及成绩。
(三)工作条目
1、基本要求
①记录社会现实和各个领域的发展状况,并做到基本情况符合实际,引用资料准确无误,用事实和数据说话。
②杜绝反科学、伪科学的内容,不出现政治和常识性差错,符合保密原则。
③以全市性的工作为反映重点,做到“大事不漏、小事不上”。
④对只能记载主题内容梗概的重要条目,应当提供可追踪的线索资料。
⑤选题范围不宜过大,主题要明确且具体,能细分主题的应尽量细分。
⑥选题力求鲜活,为读者提供最新资料。
⑦注重实用性,着重选择读者关心的内容,将少有人关注的条目减少到最低程度,尽可能为不同的读者提供可以利用的信息资料。
⑧行文简洁、资料丰富惜墨如金,无套话、空话、大话,无可有可无的字、词、句等修饰。
2、标题制作
条目标题要求准确,突出一个主题,应能特色鲜明、精炼简约地反映出该条目的实质,涵盖本条目的内容,让读者看到标题便知条目的梗概。
①条目标题中的主题词要尽量前置、简明、具体,涵盖面不宜过大或过于宽泛。
②会议、机构、活动、项目、成果、人物等条目的名称应直接作为条目的标题。
③采用主谓结构制作的条目标题,应当实事求是地反映出主题特色,不能过于空泛(如“成效显著”“进一步提高”“得到加强”等)。
④条目标题中间不用逗号,一般不超过16个字,并用方括号[ ]括起来。
(四)市级各部门提供向社会公示宣传的文告、决定、规定、通知等。
三、文体:除特载、专文、文件、法规用原件外,条目一律使用记述体和语体文,不要空洞叙述,要言之有物,内容具体,信息量大;不使用工作报告、工作总结、新闻报道、学术论文式的文体,要求文风朴实,文字简约,具有可读性。一个条目最多不要超过500字。
四、表述
(一)称谓
1、条目内文一律使用第三人称(文献中的文章除外)。不用“我们”“我市”“我县”“我局”“本区”“本县”“本局”“来我市”“来校”等,应写明具体主(承)办单位名称和“到汉中市”“到校”等,但在内文中的引号和书名号内的“我市”等应保留。
2、人物一般直称姓名,后面不加“同志”“先生”“女士”等之类的称谓或褒贬词,但可在姓名前加职务或在其后加职称。
3、外国的国名、地名、人名、党派团体、政府机构、报刊等译名均以新华社译名为准;国内的以地名管理部门命名的为准;历史地名与现今不同的,现地名管理部门又无对应规范的,以历史原名为准。
4、部门、行业、单位等各种名称第一次出现时一律用全称,其后在同一稿件中再次出现时可用简称。条目标题中可用简称。简称用原名称缩略而成,要以通用和规范为原则,要易懂,不能使用随意生造、读者不能明了或容易产生歧义的简称和缩略语。
5、对极少数古籍引文和古代人名、地名,使用简化字可能引起歧义或误解的文字,应保留原用繁体字或异体字。
(二)时间
1、时间表述一般应用具体日期,写出准确的年、月、日,避免使用“去年”“今年”“明年”“当年”“当前”“目前”“最近”“近年”“几年来”“近几个月来”“现在”“以后”“以来”“目前”“近几年”“最近”“日前”“不久以前”等概念模糊不清的时间代词。“去年”可改用“上年”,“今年”可改用“全年”“年内”或具体所指年份。
2、在同一“分目”中,第一条目已写明年份,其后条目不必重复,可用“全年”“年内”;若多次出现“与2009年同期相比”的,第一次应写明“与2009年同期相比”,其余的可简写为“同比”。
3、具体时间(公历年代、年、月、日、时、分),均用阿拉伯数字,例如可用“20世纪90年代”“2010年5月1日”“7时18分”。年份如“1998年”“2009年”不能简写成“98年”和“09年”。农历年月日一律用汉字表示。星期顺序用汉字表述。例:“星期一”。
(三)数字
数字用法以1995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 15835一1995)为依据。汉中年鉴使用数字以市统计局并公布的数据为准;统计局没有的数据以报主管部门的数据为依据;使用数据要做到前与后、总与分、文与表(图)、本年度与2009年度相吻合。不同阶段数据比较要注意不变价(或口径)的因素,并作出相应说明。
1、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的数字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2、地名、会议届次、得奖名次,以及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例:“十届四次全会”“十一五规划”“七八十种之多”“三大任务”。
3、“1999年”不写作“99年”或“九九年”,“90年代”不写作“九十年代”,“24天”不写作“二十四天”,“三四天”不写作“3、4天”,“2.5万元”不写作“二万五千元”。
4、序数词10以内的一般用汉字表示,如“第一,第二……第十”;11以上的一般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第16位”“第148届”;两种情况同时出现,应注意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
5、含有日月简称表示事件、节日或其他特定的词组中的数字一般要求使用汉字,如五四运动、八年抗战、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五”计划、“十一五”规划等,但社会上广泛流行、并渐成习惯趋势的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月简称词组,如“9·11”“3·15”“5·12”等,可按约定俗成的方式表示。
6、一般用“增长12%,降低5%”,不用“增加12%,减少5%”;用“增加56人,减少12人”,不用“增长56人,降低12人”
7、约数可用“约”“左右”“上下”“多”“余”等表示,但不能重叠使用,如可用“1000多人”“约5000字”,而不能写作“约1000多人”“约5000字左右”;可用“2.8万次”,不用“2.8万余次”;可用“100余名”,不用“近百余名”。
8、文字叙述中使用5位以上数字,一般要求以万、亿为单位,小数点后面的数字后面的数字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数,如“25,260万元”要写作“2.53亿元”。对于特别强调数据精度的地方可不受此限,如“2008年国际航线出入境达574,289人次,再创新高。”
9、统计数字在5位数以上的,分别作如下处理:
①尾教“0”多的,改用万、亿为单位,如“240,000”,写作“24万”;
②尾数“0”少的,改用小数,计算单位取最大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法取2位数,如“245,470万吨”,写作“24.55亿吨”;“12834240公斤”,写作“1283.42万公斤”。
(四)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用法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 3100一93)为依据。
1、计量单位不能简写,如“万元”“万人”不能简写为“万”。
2、释文中涉及的计量单位,其名称用中文表示,而不用外文符号。
3、公式中的计量单位使用符号,不用中文名称。
4、附表中的计量单位,一般使用中文名称,必要时也可使用符号,但同一表格中的用法须一致。一般来说,地域面积统一用“平方公里”;占地面积用“公顷”;建筑面积用“平方千米”或“平方米”。
5、原“市斤”“平方”“立方”“担”等要分别用“公斤”“平方米”“立方米”“公斤(吨)”表示。
6、遵从现行社会实际习惯,一般仍可继续使用“亩”“公里”的计量单位。面积较大的,如地域面积统一用“平方公里”,占地面积用“公顷”,建筑面积用“平方千米”或“平方米”。
7、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用“所”;公园用“个”;文化馆、电影院、体育场、桥梁用“座”;道路、河流用“条”;企业如工厂、公司、商店用“家”,其中个体工商户用“户”;人数用“人、名”表示。“年未总人口35万”应改写为“年未总人口为35万人”。人数在前称谓在后时,可用“名”或“位”,如“10名医生”“20位专家”。
(五) 标点符号及有关统一规定
标点符号用法以1995年12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一1995)为依据。
1、从层次上看,按“句号、分号、逗号、顿号”先后顺序应用。
2、分号一般用于复句内部并列分句之间的停顿。分句之间不能用句号。分号隔开的各分句中,至少应有一组分句内部有逗号;如果各分句内部仅有顿号,分句之间只能用逗号隔开。
3、“其中”,前面是完整的句子、并使用句号分隔,则“其中”与后面用逗号分隔;如果前面不是完整句子或是逗号分隔,则“其中”后直接与词语或数据连接,不用逗号分隔,例如:“全市共有商业连锁企业网点1490个。其中,市城区內网点630个,市城区外网点860个。”“商业连锁企业网点1490个,其中市內网点630个。”不能出现“其中”前后都用逗号分隔。这一情况同样适用于“即”“如”“例如”“同时”“另外”等词语。
4、投资、科研等项目名称,会议、单位名称,泛指的荣誉称号名称一般不加引号。
5、破折号占两个字符,符号后面是对前面词语作解释的词语。
6、连接号占一个字符,把意义密切相关的词语连成一个整体。地点起讫也用连接号,占一个字符,如“汉中一宁强”。表示产品型号字母连接的,用半字线,如MD-82客机。
7、句中开头年份后面如果是主谓句,则年份后面使用逗号;如果是无主句,则不用标点。例如,“2010年,公司获得5项荣誉。”“……2010年获得5项荣誉。”
8、书名号用于文化精神产品,如书名(包括栏目名),报纸、期刊名(包括板块、栏目名),以及电影、戏剧、乐曲、舞蹈名绘画、雕塑、工艺品、邮票式相声、小品等的题目。非文化精神产品,如物质产品名、商标名、课程名、证件名、单位名、组织名、奖项名、活动名、展览名、集会名、称号等,均不能使用书名号。
9、合同、协议、责仼书的具体名称可加书名号,但泛指的一般不加。例如:“洽谈会上,38家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其中××公司签订了《三年承包进口酒销售合同》。”
10、引号、书名号连用,只要不引起歧义,各对引号、书名号之间不用顿号隔开,应连写。发文号中表示年份的括号用〔 〕不用[ ],如“汉办字〔2011〕13号”。
11、起讫数字的区间用浪纹连接号“~”,例如“108~247”表示“从108至247”。带有单位的起讫数字在用浪纹号“~”连接时,前一个数的单位可以省略,如“20~60米”“5~9人”“90~245元”“900~1300毫米”“1042~1412小时”“80.0~93.5千卡/平方厘米”。
12、百分号不是单位,因此在表示数值范围使用连接号“~”时不能省前面的百分号,如应写作“10%~15%”。
13、统一使用:“3·15”“5·12”;“五一”“十一”;“9日~16日”“7月~8月”“15.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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