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锋学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细则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甘政2007116号)、省财教(2009)22号、省教秘计(2009)240号、临夏县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我乡实际,按照中小学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制定本细则。一、目的与意义1、是加强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全乡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确保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2、是规范收支管理范围,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构筑与教育服务相适应的公共财务支出框架,逐步建立稳固、平稳、有效发展的教育财务管理体系,适应教
2、育体制改革,发挥公用经费效益,促进我镇教育事业有序,和谐健康发展。二、预算管理1、各中小学校都要按要求编制预算,并按预算严格执行。2、预算编制要在前三年公用经费支出的基础上,坚持“保运转、保安全、促发展”,及“统筹兼顾,厉行节约”的原则。3、预算编制要坚持以收定支,综合平衡,区别轻重缓急,确保重点的原则。4、预算编制方法要科学合理,体现预算使用的效益,不设赤字预算。5、预算编制要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透明性、绩效性等原则。6、各校要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健全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学校资金收支及时、规范、安全和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杜
3、绝学校乱收费。三、收入管理1、收入范围包括: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上级补助收入、专项资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生均公用经费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主要来源渠道。2、全乡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搭车收费。各项收费必须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公示的项目和标准须经有关部门核定,接受群众监督。各校要建永久性公示栏、公开栏,公示、公开的内容要有资料存档。3、倡导中小学校多渠道增加合法收入。努力争取各级的重视和关怀,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4、中小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不得收费不出据或使用自制票据。违者除责令退
4、还收费外,还将追究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经办人员的相关责任。5、各学校的各项收入,须在5日内缴入中心账户。各校解缴收入必须做到票款同行。严禁公款私存、隐瞒收入,严禁坐收坐支和挪作他用,严禁私设小金库。6、中小学校学生作业薄本等自愿项目的代收代支资金、其他收入资金都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禁各类收支体外循环,严禁克扣代收经费。四、支出管理各学校要准确测算出当年学校可用财力,并依据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按预算编制年度支出计划。严禁预算与支出脱节。各学校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四个部分。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主要支出部分为公用支出。人员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直接由财政拨款到人、到项目。本细则只就公用支出作出规定。(一)日常公用支出:1、办公费:学校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的支出,以及零星的印刷费支出。2、印刷费:学生的考试卷,讲义资料等批量印刷支出。3、水电费:学校支付的水费、电费等。4、邮电费:学校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和网络通讯费等。5、交通费:学校车辆交通工具的租用费。6、差旅费:学校教职工出差的住宿费、车船费、伙食补助费等。7、会议费:学校召开会议、举办或参加中小学生运动会等活动所发生的相应费用。8、培训费:学校教职工参加各类培训支出。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
6、总额的5%安排,主要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学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和住宿费等开支。严禁借培训为名外出参观、旅游。9、劳务费:学校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钟点工工资、评审费。(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10、零星维修费:学校开支的教学实验设备、校舍、校园的维修费。11、专用材料费:学校购买日常使用的消耗性材料支出,如:实验室用品、体育用品等。12、其他:学校其他日常公用支出。校方责任保险费也在此列支。(二)专项公用支出:1、办公设备购置费:学校购置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一般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2、专用设备购置费:学校购置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各类教学实验设
7、备支出。如教学仪器设备、电教设备等。3、图书资料购置费:学校购置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类图书、资料的支出。4、其他:上述支出项目中未包括的专项公用支出。如批量购置的课桌凳、学生用床等。专项公用支出,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各单位要填写物品采购申报表,区局领导审批,由区教育局勤俭办通过招标、邀标等方式集中购置。未申报、区局领导未同意批准、擅自购置的不得支出。专项公用支出一般按生均公用经费30预算。(三)有关要求:1、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额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支出数;票据规范真实,附件齐全,手续完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套取现金;要严格执行年初编制的学校收支预算,实行财务
8、公开、接受群众监督。4、差旅费:差旅单应填明出差日期,出差事由,所附单据数额与填报数额一致。车船费、市内交通补助费、途中伙食补助费、住宿费按照规定标准报销。五、备用金管理:1、备用金限额制:备用金使用必须申请。按教育分中心规定,根据我镇实际,规模大的学校一次性备用金申请不超过2000元,中等规模学校一次性备用金申请不超过1000元。2、按时报账制:规模大的学校必须做到分月报账。其他学校可视实际情况,根据教育分中心、中心校要求,集中报账。3、大额经费转账制:按学校预算,大额支出和集中购买;大型购买、零星维修、校园绿化必须履行申请手续,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不予报销。4、中小学校在
9、办理各项经济事项时,必须取得合规、合法的税务发票或财政部门印制、监制的票据。经办人签名,证明人签名,再校长审批。凡填有大写或小写金额的原始票据,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挖补。5、中小学校要坚持民主理财,经费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一次性费用开支超过规定数额的须经学校集体研究。单位领导审批时要注明具体用途。各校要成立理财小组。六、资产管理1、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制度,凡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均须登记入册,建立卡片及台账。2、中小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要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七、强化财
10、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1、随着我镇危房改造工程的结束,以及校安工程的陆续实施,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目前,各中小学校要围绕建设标准化学校开展工作,把有限的公用经费更多地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要在保证基本运转的前提下,公用经费使用向学校图书购置、仪器设备采购、课桌凳更新等方面倾斜,切实提高公用经费的资金使用效益。公用经费“三不得”(不得用于人员经费、不得用于大型维修、不得用于偿还债务)。2、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中心校要把好支出审核关。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严禁自立项目乱收费和向学生收取明令禁止的费用,严禁违规代收费。3、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实行
11、“基零预算”,不得挪用、挤占、透支下年公用经费。4、各校要加强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加强财务台帐管理,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明确核算流程,规范会计行为,做好财务预、决算。5、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在中心校的指导下,逐步建立经常化、制度化的监管机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以虚假、冒领等手段骗取资金,截留、挪用资金,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违规向学生乱收费,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乱发钱物等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置。八、切实做好教育统计1、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重点核查制:各校须按统计法认真做好教育统计,按时填写、按时上报。中小学校要严格自
12、查,据实统计,依法统计。中心校将协同上级有关部门对各校的统计结果进行质量监控、重点核查。2、据实分解生均公用经费:按有关文件要求,以年报数分解生均公用经费。初中到校,小学打捆使用,向薄弱学校倾斜。在监控和核查中发现虚报、瞒报学生数套取生均公用经费的,一经查实,扣除多余部分向全镇薄弱学校倾斜,同时,对扰乱统计秩序的相关人员严肃批评。3、建立教育统计责任追究制:各校要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认真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不得瞒报、虚报、漏报,更不能随意伪造、拒报。各校校长是本单位统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统计工作负全部责任。学校领导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细则不妥之处按上级文件为准,本细则随教育财务政策、相关要求的变化而变更。 二0一二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