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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模式 规范“三资”管理
我市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根据上级和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典型引路、总结完善、全面推行”的思路,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我市党风廉政和法治城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目前,我市实行会计业务镇代记和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的经联社151个,完成率为100%,经济社1893个,完成率为99.7%,已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11个,资产交易中心11个,交易系统与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对接, 并于5月份完成首宗交易。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通过“三资”规范管理,纠正不合理支出票据1130张,节约开支28.7万元,清查出帐外资金65.5万多元,增加集体资产收入214.1万元。我市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推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市镇两级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工作分工,明确层级岗位职责。由市、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单独设立办公场所,制作有关印章,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三资”规范管理的日常工作。据统计,自2011年5月以来,全市各级共投入资金160多万元,购置电脑、档案柜等设备一批;同时,安装会计软件59套,配备“三资”管理人员230人。
二、建立平台,规范管理。我市各镇(街)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对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资金托管、资产协管、资源监管。服务中心整合“四个平台”,即资金管理、合同管理、镇村小型工程承发包管理和资产交易平台,并相应建立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经过运行实践,总体情况良好。目前,我市各镇(街)均已成立资产交易中心,实行资产分级交易,达到标准的统一进入交易中心交易,未达到标准的由村(居)组织交易。如恩城街道于5月24日通过交易平台成功组织了首宗交易,此交易标的物是石泉经联社大山塘林场300亩山地,发包时间为30年,交易底价是每年每亩50元租金,通过竞投,最后成交价为每年每亩175元,每年增加收入4.22万元,按30年计共增加收入126.6万元,集体资产增值2.5倍,一举为该村委会实现了脱贫。
三、完善制度,长效管理。突出制度建设,通过制度落实来规范管理,为法治城市建设提供有效保障。建立简明实用、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三资”管理制度体系,促进村务管理制度化、村级决策科学化。如建立健全集体“三资”台账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障村民在“三资”管理中的民主权利。到目前止,全市共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428 项。
四、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结合去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我市各镇(街)均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农村的政策法规、村“两委”各项制度执行、村务决策管理和集体“三资”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的安全高效运作。据统计,全市共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151个,监督修订完善村务公开、财务管理、村规民约、合同承包等规章制度800多条,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项173件,参与监督村级招投标项目109个,化解群众矛盾200多件,较好地实现了“村官”有人管、“村事”有人理。
五、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协调农业、住建等部门经常深入到各镇(街)进行调研和检查,针对“三资”规范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责任考核机制,把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量化,纳入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坚持原则、责任到位、工作能力强的镇、村干部,以及管理民主、制度完善、实现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的村、组给予表彰奖励;对管理工作不到位、责任缺乏的干部进行问责。
我市通过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收到明显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但仍需不断探索、深化和巩固。下一步,我市将通过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规范合同管理和“三资”管理台帐,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三资”规范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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