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武供技〔2007〕29号
关于公布《武汉供电段弓网动态检测数据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段管各车间:
现将《武汉供电段弓网动态检测数据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机务 数据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送:局机务处,机关各科室。
武汉供电段办公室 2007年5月16日印发
武汉供电段弓网动态检测数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弓网检测是动态检测接触网运行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提高设备运行质量和有效降低弓网故障的关键措施,根据武铁机函[2007]236号《武汉铁路局弓网动态检测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规定了弓网动态检测数据接收、分析、处理、反馈以及考核办法。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弓网动态检测数据的管理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和分工负责制。弓网动态检测数据管理由供电技术科和安全科共同负责,供电技术科设专人负责数据分析、缺陷复核(处理)和反馈等日常工作;调度室设专人负责数据下载、上传。
第四条 各供电车间主管检修工程师负责弓网动态检测数据管理工作。车间收到弓网动态检测数据后,应立即组织各班组进行数据分析、复核和缺陷处理。各班组负责管内弓网动态检测数据复核、缺陷处理和信息反馈。
第三章 数据管理
第五条 数据下载管理。每日12时前或接到电调通知后,段生产调度员上局办公网弓网动态检测数据存放专用FTP地址(FTP://10.102.200.120)下载弓网检测数据,存放在专用电脑的指定位置,作好下载记录,并通知供电技术科主管人员。
第六条 数据分析与下发。当日,供电技术科主管人员访问专用电脑上下载的数据,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检测缺陷分析报告,并将相关数据以通知形式下发至相关供电车间。
第七条 检测缺陷复核、处理。供电车间接到检测数据后,按要求对数据进行二次分析,立即对检测数据进行复核和缺陷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将复核或处理结果发至供电技术科和生产调度邮箱内,供电技术科负责收集相关车间缺陷复测或处理结果,并作分析,形成检测缺陷处理分析报告,并存放在调度室专用电脑上,供上传机务处和查阅。
第八条 数据上传管理。生产调度员通过路局办公网负责将检测缺陷复测或处理结果、分析报告上传至局弓网动态检测数据专用FTP地址(同上),并向机务处有关人员汇报。
第九条 当弓网检测装置检测出较大的故障或缺陷时,调度接到信息后,应及时通知相关车间和班组进行设备检查和复核,以免设备故障扩大化,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和供电技术科主管人员。供电车间和班组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对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复核和分析,并将复核结果反馈到调度室和供电技术科,由调度负责向局机务处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条 供电技术科、生产调度、供电车间、班组对弓网检测数据留存要不少于二个季度。
第四章 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 段、供电车间和班组将弓网动态检测数据管理纳入月度设备质量管理中,凡未按照规定进行复核、缺陷处理和信息反馈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供电技术科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弓网动态检测数据复测(缺陷处理)反馈表
6
附件:
弓网动态检测数据复测(缺陷处理)反馈表
序号
线别
区间/站场
行别
缺陷类型
缺陷值
处理(复测)措施
处理后状态
处理日期
处理人
备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