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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贸易企业服务指引】之二
B类企业业务流程图
提交:1、变更申请书
2、工商局变更核准通知书
3、变更后营业执照
时限:变更发生日起30日内
名录登记
企业主体管理
名录变更
提交: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填写《申请书》
5、签署《确认书》
名录注销
提交:1、注销名录申请书
2、相关部门证明文件
时限:终止经营等情况发生30日内
办理名录登记后第二个工作日向外汇局查询企业管理员用户名和初始密码
第一步:管理员登录并修改初始密码
第二步:设置业务操作员用户名和密码
第三步:对业务操作员进行角色分配
第四步:业务操作员登录进行业务操作
登录监测系统企业端
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无法原路退汇
到外汇局报告报告
在收汇或进口发生日起30天内到外汇局现场报告:
1、情况说明
2、出口或进口合同
3、收入申报单或进口报关单
4、捐赠协议(仅捐赠业务提供)
5、分立、合并证明文件(仅企业分立合并的提供)
主动性报告
义务性报告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报告
转口贸易报告
告
义务性报告及主动性报告
贸易信贷报告
. 银行审核办理对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实施电子数据核查管理
贸易外汇收支审核及登记管理
凭外汇局《登记表》办理的业务
持书面申请(说明需登记的事项和具体内容)
相关单证到外汇局办理登记表
到外汇局登记
单笔进出口资金流与货物流存在差额的,应在30日内根据差额影响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程度,自主决定是否主动网上报告。
注:已进行贸易信贷、转口贸易报告的不得进行差额报告,反之亦然。
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差额占支出比率大于20%
预计付款日期在进口日期之后的90天以上信用证
监管期内发生的预收或预付货款及30天(不含)以上的延收、延付货款
注:1、B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托收业务
2、B类企业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
收支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收款或付款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
远期信用证报告
收付款或进出口之日起30天内网上报告
收付款或进出口之日起30天内可修改删除
超过30天可对截止上月末未到期数据调整
超过30天可到外汇局现场报告或修改删除
提交:1、情况说明;
2、进出口报关单或收入支出申报单
书面申请(说明需登记的事项和具体内容)
原收入、支出申报单
原进口合同(错误汇出以外原因的提供)
出口报关单(发生货物退运的提供)
书面申请(说明需登记的事项和具体内容)
进口、出口合同及收入、支出申报单
货权凭证(保税仓库须提供进出口仓单)
超可收付汇额度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非义务性报告范围的贸易信贷或转口贸易报告
主体不一致业务报告
其它特殊交易报告
30天(含)以下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企业自主决定是否报告
已开办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的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企业出口收入不得存放境外账户,不得使用境外账户对外支付,外汇局可要求调回境外账户余额。
差额业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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