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斜巷信号(把钩)工平安消费责任制斜巷信号(把钩)工是本岗位平安消费的直截了当责任者,必须纯熟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依法通过培训,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 第2条认真执行平安消费责任制和各项治理制度。 第3条严格按煤矿平安规程、煤矿平安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 第4条必须熟悉作业区域内巷道坡度、轨道情况、平安设备布置情况和信号报警、通讯系统,掌握斜巷提升的各类技术参数。 第5条操作前,要对信号设备、平安设备、托绳辊、连接装置、闭锁装置、保险绳、钢丝绳、钩头、运转线路轨道道岔、巷道顶板情况进展全面检查,确认平安方可作业。 第6条负责平安设
2、备的正确使用。 第7条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第8条负责对车辆装封车情况的检查。 第9条必须与绞车司机亲切配合,按规定连结车辆,精确发出信号。 第10条在提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是,及时发出信号,按规定进展处理。 第11条按时参加技能培训,提高平安操作技能。 第12条工作中必须持证上岗,服从明令,服从指挥,协调统一,杜绝违章行为。 二、责任追查 第13条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的,斜巷信号(把钩)工直截了当责任。 第14条未认真执行平安消费责任制和各项治理制度,斜巷信号(把钩)工直截了当责任。 第15条未按煤矿平安规程、煤矿平安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斜巷信号
3、(把钩)工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6条对作业区域内巷道坡度、轨道情况、平安设备布置情况和信号报警、通讯系统不熟悉、未掌握斜巷提升的各类技术参数,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损害的,斜巷信号(把钩)工负直截了当或主要责任。 第17条 操作前,未对信号设备、平安设备、托绳辊、连接装置、闭锁装置、保险绳、钢丝绳、钩头、运转线路轨道道岔、巷道顶板情况进展全面检查,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损害的,斜巷信号(把钩)工负直截了当或主要责任。 第18条未正确使用平安设备的,斜巷信号(把钩)工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9条未对车辆的装封车情况进展检查,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损害的,斜巷信号(把钩)工负直截了当或主要责任。 第20条未执行
4、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的,斜巷信号(把钩)工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1条与绞车司机配合失误,未按规定连结车辆,错误发出行车信号,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损害的,斜巷信号(把钩)工负直截了当或主要责任。 第22条在提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是,未及时发出信号或按规定进展处理的,斜巷信号(把钩)工负直截了当或主要责任。 第23条工作中未持证上岗的斜巷信号(把钩)工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4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的,给予斜巷信号(把钩)工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二)对别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严峻事故预兆或者已觉察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25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平安检查中,斜巷信号(把钩)工故弄玄虚、隐瞒事故真相的,斜巷信号(把钩)工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6条 关于上述负直截了当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按照情节严峻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分、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