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火措施及规定1.施工人员必须执行施工现场防火须知“六条规定。 a 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b 焊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c 木工房、机具房、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 d 非电工严禁擅自安装接电器具、拉设电线。 e 禁止擅自使用非消费性电加热等明火器具。 f 消防器材不得挪动它用,四周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2. 堂须用煤气灶,禁止班组、个人用电器烧饭、烧菜。 3. 氧气瓶、乙炔气瓶放置必须符合规定:与易燃品的间隔不得小于30米,使用间隔不得小于10米。存放时,必须隔离存放。 4. 施工区内应按规定装备消防器材,配电室、木工房、机具间、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装备符合规定的灭火器材。 5. 施工现场必须执行禁火及动火审批制度。 6. 当发生火灾时,工程部必须组织人员进展抢救、制止事态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