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集体活动平安制度 1、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要有完善的组织机构,要有平安保卫人员,要有必要的平安措施,要精心进展设计组织。关于小型的活动,也应参照执行。平安措施没有明确的,平安工作由详细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共同承担。 2、学生上下楼,政教处要明确详细的疏散治理人员。在没有明确的时候,由活动主办部门按照当时详细情况进展安排,确保人员正常疏散。 3、学生外出活动,应当有必要的平安保障措施,在每一个过横道处,都必须安排人员详细负责组织。 4、在会场活动,要有平安保卫人员把门,有疏散人员,有组织人员。活动期间任何有任务的教职员工不得离岗、脱岗。一旦发生火灾等不平安事故,只要有一名学生没有撤离,任何有任务的教职员工不得撤离。 5、学校或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必须有老师跟随活动的不断。 6、假期学生返校活动,应有平安保障措施。 8、正常上课期间和晚自习,任务任课老师和值班老师,不得离岗或脱岗。 9、老师开会期间,保卫人员、门卫不得离岗、脱岗,全权负责学生的平安保卫工作。 10、禁止组织学生外出参观旅游。 11、在任何突发事情发生的情况下,任何一名教职员工都必须自觉担负起平安保卫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