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运营企业平安治理制度1工作程序 1.1公司应按照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时间、地点和最高同意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明晰。 1.2危险化学品运营、储存场所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配置预防事故、操纵事故和减少事故阻碍的平安设备,并定期定人进展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 1.3严禁直截了当接触危险化学品,不准在工作场所饮食。 1.4每天进展平安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架结实程度,堆放是否合理,并做好记录。针对易燃液体,检查封口是否紧密,有无挥发和渗漏,有无变色、变质和沉淀现象。做好记录。 1.5.1入库物品必须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
2、品必须附有中文平安技术说明书或其它说明。 1.5.2仓库保管人员对物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及衬垫进展感观验收后作出验收记录。 1.5.3出库时按消费日期和批号顺序先进先出。 1.5.4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恪守平安治理规定并采取平安防护措施。 1.6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及保养。 1.7在公司的办公场所要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在适当位置悬挂办公场所所在建筑物平面图与消防走火通道指引图。 1.8公司的办公场所严禁乱扔烟头和火种,不能超负荷用电,电路保险丝(片)熔断禁止用铜铁线代替。 1.9严禁挪动办公场所的灭火器材,在任何情况下必须保持办公场所的通道畅通。 1.10禁止在公司的办公场所摆放危险化学品样品,办公场所不能兼做非办公用处。 1.11为作好危险化学品运营中相应环节的监视协调工作,须与消费厂家加以联络沟通,理解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索取平安标签及平安技术说明书并检查其是否齐全标准。 1.12危险化学品的数据要有专人负责和治理,有详细的进、出仓记录,并定期进展检查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