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动防护品发放、使用制度
一、各工作岗位上发放的劳动防护品必须使用于工作上,不得私自用于其它途径。
二、假设工作岗位上的劳动防护品不够使用、损坏、遗失等情况员工必须做好登记并上报主管部门。
三、各使用员工要实在保护好劳动防护品,在下班时要放回原来的摆放位置。
四、各使用部门主管要定期清理过期、损坏以及破旧的劳动防护品,按时更新,更换废气的劳动防护品必须集中处理,不得乱丢乱弃。
五、对已发放的劳动防护品的岗位必须按相关规定在上岗时必须时使用,否那么按违规操作处理。
六、所选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温馨、不阻碍。
七、关于特别防护用品要定期检验,不合格的或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八、工人穿戴防护用品进入作业场所后,不能随意脱卸。
九、假设觉察防护用品穿戴移位,应随立即纠正佩带戴。
十、防护用品用完后,要按照有关平安操作规程脱卸,经整理清洁后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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