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停送治理制度霍尔辛赫选煤厂厂区用于抽排瓦斯、煤尘、粉尘工作的风机共计105台,其中原煤30台风机,已使用3年,破裂车间、主洗车间、产品车间共75台风机,已使用1年。全厂122台风机使用时间已全部到达其使用寿命,部分风机零部件已开场出现老化、损坏等现象,为使风机接着正常运转,现对风机运转情况做如下规定: 1、原煤提升系统(101机头、102机尾、103、104走廊):在井下提煤时开启,提煤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停顿风机,待停顿提煤后,必须关闭所有风机。 2、原煤仓储系统(缓冲仓、毛煤1、2、3#仓内):风机必须保持常开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停顿风机。 3、消费系统(缓冲仓下、毛煤1、2、3#仓下、破裂车间、主厂房内、块煤仓上、末煤仓上、):在消费启车时,所有风机必须全部开启,消费启车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停顿风机,待消费停顿后,必须关闭所有风机。 4、产品仓储系统(块煤仓内、末煤仓内):风机必须保持常开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停顿风机。 5、产品装车系统(块煤仓下、末煤仓下、550装车皮带机头、机尾):在产品装车启车时,风机必须全部开启,任何人不得随意停顿风机,待停车后必须关闭所有风机。 注:由于块煤仓上、仓内风机集控室无法操纵,由主洗消费班组负责块煤仓上风机启停,集控室负责其他所有风机的启停。 霍尔辛赫选煤厂 201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