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699134 上传时间:2024-02-05 格式:DOC 页数:38 大小:11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2 管理目标2.1 安全目标2.2 文明施工目标3 组织体系3.1 组织机构3.1 人员配备3.2 岗位职责4 安全及文明施工例会5 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6 安全管理6.1 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6.2 现场交通组织及车辆管理6.3 现场施工机械管理6.4 特殊工种管理6.5 现场临时用电管理6.6 现场防火管理6.7 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6.8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7 文明施工管理7.1 扬尘控制7.2 场地管理7.2.1 场地布置7.2.2 材料堆放7.2.3 机械布置7.2.4 场地

2、保洁7.3 噪音控制7.4 生活及施工用水污染控制7.5 生活区管理7.5.1 宿舍7.5.2 食堂7.5.3 厕所和浴室7.5.4 医务室7.5.5 室外环境8应急事件预案9考评和奖惩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加强 建设工程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环境整洁,依据国家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2编制依据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2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2.3 上海市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2.4 上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2.6 本项目特点和具体情况1.3适用范围凡参与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

3、、监理、施工单位及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1.3凡本制度未提及的,执行国家和 市的相关法律法规。1.4 如本制度有与国家或上海市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则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法律法规为准。2.管理目标2.1安全目标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一般事故发生率控制在 %。2.2文明施工目标创上海市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6 安全管理6.1 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6.1.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企业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案卡。如由于安全技术交底

4、不清楚、不全面而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安全教育人或交底人的责任。6.1.2各级安全教育应具有针对性,不可千篇一律。6.1.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安全知识的目的。6.1.4要坚持开展每周的安全例会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下周安全工作的措施。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例会的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6.1.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

5、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6.1.6凡从事特种专业技术作业人员,项目部应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部门联系,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6.1.7工人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6.1.8施工中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新设备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6.1.9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

6、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6.1.10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6.1.11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须签字并盖上手印。 6 现场交通组织和车辆管理6.2.1现场交通组织1.在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立临时交通管制岗,凡与本建设项目无关的机动车辆不准入内。2.在施工现场内的主要双向机动车道上应设置临时分道线

7、;在主要道路交叉口应设置机动车分流线;在施工高峰作业期有必要时可在主要交叉路口设置红绿灯或专业交通指挥人员。场内所有车辆应按分道、分流线各行其道,不得抢道、占道行驶。3.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的所有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在施工现场内的主要施工道路上每200m和转弯处应设置限速和减速警示牌;在视线不好的急弯处应设置凸面反光镜,以增强提前预警效果,所有机动车辆不得超速行驶。6.2.2现场车辆管理1.凡参与本项目建设并进入本现场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车辆,一律实行登记建档,并发放临时通行证,未经登记建档的不得发给临时通行证,没有临时通行证的车辆不准进入本项目施工

8、现场。2.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车辆(包括施工车辆)应随时保持车辆清洁,不得脏车入场。3.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的车,辆除紧急情况以外,不得鸣笛,以减少施工现场的噪音。6.3现场施工机械管理6.3.1 机械设备管理的任务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6.3.2机械设备管理的原则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6.3.3机械设备管理台帐档案1.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

9、号。(2)设备的购买或进场日期。(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8)机械设备登记卡、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机械设备验收单、机械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机械设备配置计划、机械设备检修计划、机械维修记录、租凭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2.机械设备标识(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

10、监督员组织的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6.3.4、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2.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设备员,该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3.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4.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

11、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5.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荷运转。6.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7.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项目经理部的设备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6.3.5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1.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设备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设备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2.施工设备检修计划由项目经理设备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

12、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3.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情况,按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6.3.6、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1.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行;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做好相应记录。2.大、中型设备进场后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3.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项目部所在公司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若

13、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科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4.大、中型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5.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项目部所在公司施工设备技术管理部门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6.3.7、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做维护保养工作。2.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6.3.10、机械设备报废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情况之一,应予

14、报废,不得继续在本项目适用:(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2)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3)技术性能落、不能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4)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6.4特殊工种管理6.4.1特殊工种作业对操作者、周围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存在重大的危害因素,为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规范性,保障安全生产,减少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6.4.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 年满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2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考核成绩合

15、格者。3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6.4.3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1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能力。2 培训结束后应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的考核,考核内容应根据国家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确定;经考核合格取得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后,方准上岗独立操作。3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工种。4 部门领导对所属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

16、生产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指导,督促他们在生产操作的同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避免事故发生。6.4.3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管理1.已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书者,每隔年需由原考核单位复训考核一次(汽车驾驶员除外),复审不合格者,应收缴其操作证,取消其操作资格。2.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6.4.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防护及劳保用品1.各施工企业应按国家和上海市劳动部门的规定,及时发放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保防护用品,并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保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和

17、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监督考核。6.5现场临时用电管理6.5.1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责任1.现场各施工单位或项目部必须成立由安全经理任组长的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小组,并配备安全用电专职安全员。由组长组织对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线路、保护系统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专职电工进行维修。2.专职用电安全员负责每天进行巡检,对出现的用电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并及时委派专职电工进行限期整改,未整改号之前不得启用。3.组员及其他管理人员配合组长和安全用电专管员的检查工作,并在节假日前后、大雨、大风后和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和专管员汇报,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6.5.2现场临时安全用

18、电管理规定1.非现场专职电工,严禁拉接电线和动用电器设备。2.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现场专职电工的安全用电技术指导。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维修工作。4.现场管理人员应重视现场专职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电工违章作业。5.现场专职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安全用电规定和规程,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6.现场专职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用电行为,必要时可向浦发建管“迪士尼”项目管理部报告、检举和投诉。7.现场专职电工应端正工作态度,主动配合用电作业者共同完成各项生

19、产任务。6.5.3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1.所有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在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绝缘情况,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人使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3.电气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线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4.一旦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切断电源,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严禁使用水或其他导电器材进行灭火。5.在安装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再作安装。6.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7.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主楞上铺设脚手板。8

20、.户外架空线路,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9.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10.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11.施工用电应按安全要求作重复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体的材料和规格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范的要求,如遇雷雨应停止工作。12.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13.现场配电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

21、修理工作。14.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应有防雨罩,并须派专人监护。15.严禁带电负荷拉合开关。16.施工现场用电须经现场安全用电小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6.5.4现场临时用电检查维修1.由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小组对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并作检查记录。2.每旬定期组织检查一次;3.每逢下大雨、吹大风和停工后复工前进行检查;4.及时检查、立即处理,不得带问题使用,以防护用电设备的安全。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由持证专职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安装操作。5.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电器设备的性能,定期对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22、。6.在检查维修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并派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操作。7.对施工用电设备、装置,经常进行保护、维修,以延长使用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6.6现场防火管理6.6.1现场防火设施配备1.施工现场出入口旁边明显位置应设置1-2组的灭火器,每组不少于4瓶、消防桶、消防锹、消防钩、消防斧和砂箱。消防工具架必须漆成红色,干粉灭火器应购买ABC型产品。2.施工现场车辆出入通行道路,应满足消费通道宽度要求(不小于3.5m)。3.施工现场必须敷设好消防管道、消防主管和支管直径应符合消费规范的规定,满足消防要求,同时还要根据现场临时设施设情况合理设置消火栓。

23、消火栓处设明显标志,夜间用红灯显示。4.室外消火栓应沿消防车道或堆料场内交通道路的边缘设置,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5.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在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得低于0.1Mpa;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2支水枪。同时覆盖堆料场内最远和最高处的要求,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3m。每支水枪的流量,不应小于每秒5升。6.仓库、料场内或民工宿舍前,应分组布置干粉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钩、消防锹、消防斧等灭火工具,每组灭火器材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30m。7.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配备两个干粉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积水桶(池)和专供消防用的消防桶

24、、黄沙等器材设施。8.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每25m配置一个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不少于4个干粉灭火器。6.6.2施工现场禁火区域划分1.凡属下列情况属于一级动火: 禁火区域内; 贮存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及连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各种受压设备; 危险性较大的焊割作业; 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的场所;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 小型油箱等容器;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6.6.3施工现场防火要求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方搭设临时性

25、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性材料。3.施工现场动火,必须执行审批制度:一级动火作业,应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各自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生产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写防火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审批申请表,经工地安全员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6.6.4 重点部位的防火要求 1.易燃仓库的防火要求: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地方,并设在下风口处。仓库照明应安装防爆灯具,室内通风要良好。2.易燃材料的堆放应分垛堆放,木材、防水卷材、锯末等,分垛不得大于50m2,垛与垛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隔

26、离道。3.仓库或堆料场,所使用的照明与易燃堆垛间距,至少保持1m。4.对贮存的易燃物,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保持良好的通风。5.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堆垛外缘不小于1.5m,不准乱接临时电气线路。6.对仓库或料场内的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和管理。6.6.5电焊、气割场所的防火要求1.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库存放,两者间的存放距离不小于2m。2.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小于5m,两瓶距焊、割点不小于10m。3.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作业,必须执行“十不焊”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焊割作业;(2)动火作业未经审批不准焊割作业,审批后,不设看火人、不备灭火器材,不准作业;(3)焊工不了解

27、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时,不准焊割;(4)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5)装过各种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焊割。(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6.7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6

28、.7.1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1.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依据项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 0 分的。 2.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或虽未超过 5m(含 5m) ,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3.大型建筑机械设备安装拆卸;4.起重吊装工程; 5.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6.7.2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 1.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29、 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 认真组织实施。2.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 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3.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4.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组织

30、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5.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施工单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6.施工单位应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 进行登记造册,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7.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

31、。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 环节控制, 并公示控制的项目, 部位, 环节及内容等, 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 别, 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 8.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作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的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9.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重大危险部位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建设工程

32、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10.建设单位要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 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 保证专款专 用。 11.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6.8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6.8.1安全事故报告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主管领导。3.公司主管领导接到重伤、死

33、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化。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 事故报告单位。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项目部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6.8.2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1.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施工项目部所在公司和本项目部组成事

34、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并应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3.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项目部所在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项目部负责实施。6.8.3安全事故处理1.按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应当由安全施工发生单位处理的安全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该单位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坚

35、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4.对事故发生单位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和存档。6.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浦发建管“迪士尼”项目管理部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发生单位或项目部以及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浦发建管“迪士尼”项目

36、管理部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 文明施工管理7.1扬尘控制7.1.1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7.1.2项目部扬尘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7.1.3指定同志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7.1.4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的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7.1.5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负责人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控

37、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7.1.6临时围挡设施不低于2米,用彩钢板制作安设牢固。7.1.7临街面及临居民小区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7.1.8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铺设厚度不小于20cm的砼路面,场地内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因施工原因没有硬化的地方用绿网覆盖,使泥土不裸露。7.1.9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灰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用绿色密目网随时进行覆盖。7.1.10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保温等防尘措施。7.1.11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5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

38、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7.1.12在工地内如有闲置空地,应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7.1.13在施工现场围墙大门内须设置车辆冲洗排水沟和冲洗污水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洗设备。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车身、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冲洗干净。在施工围墙大门外一定范围内垫上麻袋或草垫。车箱应采取围挡、遮盖(遮盖必须严密)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7.1.14本工程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干粉砂浆,对小于30m3的少量用混凝土、砂浆等可以自拌,但必须做好切实可行的密封防尘措施。7.1.15本项目场内公用道路部分,各施工单位按中标金额比例分段包

39、干进行扬尘控制管理,各施工单位须配备专用洒水车和专职管理人员,定时对各自分管路段进行洒水清扫,必须做到随时保持路面清洁。7.1.16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7.1.16对违反本扬尘控制制度的项目部和作业队伍及个人,浦发建管“迪士尼”建设项目管理部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且拒不整改的项目部和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进行处罚外,还有权解除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上报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计入不良记录,将其打入黑名单。7.2 场地管理7.2.1 场地布置1.施工场地的总平面布置应做到

40、科学合理,功能齐全,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同时应符合上海市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工地的标准。2.为便于管理,现场办公区、生活服务区和工人宿舍区应从空间上分开布置。3.施工现场内的主要施工道路和施工机械安置场地应用砼进行硬化处理,砼的厚度和强度应能满足施工期间的使用要求。4.办公区和生活区的场坝除了用砼进行硬化外,还应按上海市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工地的要求进行景观绿化。5. 现场临建办公室、仓库、宿舍及生活设施要远离建筑物,外墙和造型应坚固、美观、保温、通风、防火,要符合标化工地要求。6.在现场周围用硬质材料按“标准”设置围档,在大门两侧设施工铭牌,门头书写承建企业名称,门柱书写企业管理,创杯保质等

41、宣传标语、并装设霓虹灯;大门有警卫室,并设警卫人员和门卫制度。7.各施工单位或项目部,必须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搭设和修建临时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随意修改。7.2.2 材料堆放1.施工现场一切材料的进场和堆放,要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区域堆放,堆放要整齐、稳固。做到两头齐、一般高,挂定型化的标准牌,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品种、产地、进场时间等。2.对水泥、电器等需要防水的建筑材料须堆放在密闭金属容器或防雨效果良好的库房内。对散状颗粒和块状且无需防雨的材料,应用砖墙或砼墙进行围挡。7.2.3 机械布置1.现场机械设备摆放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做到进出有序,合理安排,原材料

42、、预制件、器材堆放整齐、合理、安全、现场无积水、道路畅通、安全标志明显醒目;2.大型固定施工机械的布置,既要满足作业范围的需要,又要兼顾现场交通、材料堆放和使用的通畅和便捷。3.钢筋、木工、电工、焊工等噪音较大的小型机械设备,应布置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方便加工操作和维护保养的位置。设备(电锯、门架等)场地必须用砼硬化,并设地角螺栓固定。各种机电、设备、钢筋制作,电气焊加工要搭设防雨、防砸、坚固、专用防护棚,悬挂统一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标示牌。7.2.4 场地保洁1.施工现场必须执行“三标”管理,即:标准化岗位,标准化班组,标准化现场。开展以班组为核心,现场为条件的“三标”活动,实行文明施工

43、,做到现场清洁:自产自清、日产日清、工完料尽场地清。2.施工现场内应配备洒水设备和专职保洁人员,每天至少要洒水清扫两遍,随时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7.3 噪音控制7.3.1施工机械噪音控制1.为有效地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以防止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各施工单位或项目部必须对现场噪声控制进行管理、检查和指导;现场安质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噪声控制效果的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施工噪声控制的具体实施。 2、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的限值为准,施 工时间应安排 6:0022:00 进行,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 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项目部要在施工前 15 日向当地行 政主

44、管部门申报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面,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可和谅解。 3、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土石方中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冲气钻等白天为 75dB ,夜间为 55 dB;打桩中各种打桩机、振捣棒、混凝土罐车等白天为 85 dB,夜间则禁止施工;结构中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罐车、地泵、汽车泵、振捣 棒、电锯、支拆模板、模板修理、搭拆脚手架、外用电梯等白天为 70 dB,夜间为 55 dB;装修中的吊车、升降机、外用电梯、拆脚手架、石材切割、电锯等白天为 65 dB,夜间为 55 dB(白天时间为 6:0022:00, 夜间时间为 22:006:00) 。 4、加强土石方施工阶段噪声控制

45、管理工作。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地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保护教育。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 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转;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 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5、加强打桩阶段噪声控制的管理工作。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6、加强结构阶段噪声控制的管理工作。 (1) 机械噪声排放:在正常使用下, 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 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 要为

46、操作工人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脉等。 (2)运输车辆噪声排放: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 (3)振捣棒噪声的控制:在噪声敏感区域均需选用低频振捣棒。 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养好;振捣砼时,禁止振钢筋 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振捣砼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 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4)砼泵、砼罐车噪声控制:因施工场地狭小、砼泵必须设在场 界外的,应做封闭处理,将固定泵围起来,向商品混凝土分包施加影 响,要求其加强对砼泵的维修保养,加强对砼泵、砼罐车操作人员的 培训及责任心教育,保证砼泵砼罐车平稳运行。 (5)装修阶段噪声控制:先封闭周围,然后装修内部,牵扯到产 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 等) ,应尽量在工厂、车间完成,且有防尘降噪设施,减低噪声;使 用电锤时,及时在各零部件间注油。 (6)在敏感区施工时,应在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层采用降噪的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