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营市技师学院新校园西校区二期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章处罚条例 编 制: 陈 桥 审 核: 日 期: 年 月 日 陕西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东营分公司 安全部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章处罚参考标准说 明 所有罚款都处罚班组,在最近一次拨付工程款中扣除。根据安全协议下列罚款无需班组长签字确认,只需告知班组长即可。1、人员管理1.1新到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现场前,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而上岗的人员。处以50元/人。1.2不签订劳动合同。处以50元/人,并要求班组辞退拒不签订劳动者。1.3不提供花名册或提供虚假花名册。处以30元/人。1.4使用在逃违
2、法人员,处以1000元/人,并送公安机关处理。2、防护用品管理2.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处以30元/人/次,戴安全帽不按要求系好帽带子处以10元/人/次。班组不得给工人发放坏安全帽,如果班组给工人发放不合格的安全帽,对班组处以安全帽市场价两倍罚款约为20元/次。如果班组安全帽不足,可以来项目部无偿领取。2.2在高空、临边、陡坡条件下作业,无可靠防护措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方可作业,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人/次,不正确系好安全带罚款30元/人/次。如果班组拒绝给工人发放或发放不合格的安全带,对班组处以安全带市场价两倍罚款约为40元/次。2.3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背、穿短
3、裤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闲散人员、家属,特别是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50元/次。3、施工人员安全管理3.1禁止酒后上岗作业,违者罚50元/人/次。身体特困,心情特烦时最好不要上班,以免发生事故。3.2禁止在作业中打闹嬉耍、擅离职守、离岗串岗,违者罚30元/次。3.3禁止坐在防护栏上、窗台上,脚手架下、坑槽壁下休息,或在脚手架板上躺歇、睡觉,违者罚款50元/人/次。3.4禁止随便进入危险隔离区(搭设、拆除、吊装、爆破等区域),禁止在起重臂下,吊物下停留, 违者罚款50元/人/次。3.5禁止攀爬脚手架、龙门架,不走安全通道上下楼,违者罚款30元/人/次。3.6严禁擅自随意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安全
4、标志,违者罚30元/次,并责令违反规定的班组恢复安全防护或安全标志。4、临电及机械使用安全管理4.1禁非指定人员私自开动操作任何施工机械,违者罚款30元/次.对于私自登塔、开动塔吊者处罚500元/人/次,并要求班组开除违反规定者。抢夺信号工对讲机处以100元/次,抢夺卡环处以50元/个。4.2现场和生活区接电必须让指定的专业临电电工接电,严禁非指定人员私自乱接乱按乱拆电线电器,送电线路严禁随地乱拖乱拉或沿金属架敷设,严禁有未经包裹的明线头,接线破口。违反处以50元/次。4.3严禁一箱多闸、多漏、多机具。违反处以50元/次。4.4转料平台严禁超载,提升机吊篮、施工电梯、塔吊吊物,严禁超载,吊篮脚
5、手架、其它脚手架严禁超载,发现超载无事故,也罚责任人200元/次。5、消防安全管理5.1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应该到现场的吸烟室或厕所吸烟。现场吸烟不掐灭烟头者处罚50元/人/次,现场吸烟掐灭烟头者处罚20元/人/次;在木工棚,模板堆放区,木方子堆放区等易燃易爆区域抽烟者处以70元/人/次。5.2 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开具用火证,派专人看火,使用消防措施。违者罚款50元/次。5.3 严禁从高空或楼内向楼外凌空抛掷垃圾、材料。违者罚30元/次。5.4 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违者罚款100元/次。5.5 禁止挪用、损坏消防器材,禁止在消防器材上火周边码放材料其他物品。违者罚款50元/次,并处
6、以消防器材价格两倍罚款。5.6 施工中产生的各类易燃物必须下班前清理干净,定点堆放,明火作业应有防火措施,冬季禁止明火取暖,违者罚款50元/次。6、宿舍安全管理6.1 不得在作业现场、生活区随地大小便, 违者罚款30元/人/次。6.2 生活区都配备有垃圾箱,工人不得在生活区随地倒垃圾、剩饭菜;住二楼宿舍的工人不得直接从二楼泼水,倒饭。违者罚款20元/人/次。6.3 施工现场做到节约用料、活完料尽脚下清,垃圾、剩料运到指定地点,不执行的班组罚班组长50元/次,项目部派人清理所发生的零工以200元/工日扣除。6.4禁止在工地、宿舍内打架、斗殴、赌博、闹事, 违者罚款每人500元/次。对于打架斗殴伤
7、人、损坏项目部设施者一律要求班组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班组长不查处违规违纪者,另行处罚班组长200元/次。6.5不得偷盗、一经发现至少处罚所在班组5000元每人每次,并送公安机关处理;损坏公私财物,违者轻者处罚所偷盗损坏物品两倍罚款,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6.6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私装插座,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水壶、电褥子等违规用电加热器具,违者罚款100元/件,并没收违规用电加热器具。为了防止热线过热老化,要求班组不得二十四小时连续使用电暖气。个别宿舍经项目部两次以上罚款或警告仍违反该条规定者,项目部有权对所在班组所有宿舍停止供电。7、班组长和班组负责人安全管理7.1班组长不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每周一的每周安全例会,根据班组的花名册,不参加者处以50元/人/次。7.2项目部每周一、周三、周五16:00开安全生产例会,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不参加会议或参加会议迟到者处罚50元/次。7.3班组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对班组负责人及责任人进行500以上并不低于因此发生的医疗费的罚款。 陕西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东营分公司 安全部 2013年3月22日第 4 页 共 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