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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人字〔2006〕80号
关于对教师、科研系列高、中级职务申报条件修改变动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从整体上提高我校教师专业技术队伍的水平和质量,逐步向教师职务聘任制过渡,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起,对《中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中大人字〔2001〕70号)作以下修改变动:
一、知名刊物论文的变动
根据中大人字〔2005〕25号文件精神,从2005年1月1日起,原《中南大学知名刊物名册》停止使用,凡申报理工医类、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职务者发表知名刊物论文分别以CSCD(中国科学论文来源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论文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为准。凡申报人员所在学科属交叉性学科,只要发表在上述两种来源期刊上的本专业论文,均可认定为知名刊物论文。
CSCD、CSSCI来源期刊分别以中国科学文献服务系统、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当年网上公布为准。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在当年新增的上述来源期刊上发表或收录的论文,应从该刊物公布为来源期刊后算起。
CSCD网址: CSSCI网址: 2005起,申报所有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发表知名刊物论文的篇数与所申报职务规定的知名刊物篇数相同(教育管理系列按修改变动后的篇数执行),凡2004年12月31日前在原《中南大学知名刊物名册》上发表的论文仍视为知名刊物论文,但其中至少要有1篇以上属于CSCD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而2004年12月31日后在该名册上发表的论文(与CSCD或CSSCI来源期刊名称相一致的除外)不再视为知名刊物论文。
二、基本条件的修改和变动
(一)学位要求
凡195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正常申报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职务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艺术、体育、外语类申报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凡196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教学口教授职务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员优先考虑,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却因业绩十分突出而晋升正高职务的结构比例控制在5%以内;凡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正常申报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副高级职务者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在同等条件下,具有硕士学位的申报人员优先考虑,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却因业绩十分突出而晋升副高职务的结构比例控制在2%以内。1980年以后大学本科毕业的教师申报高级职务应进修4门以上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外语及计算机技能(获取信息能力)条件
1.凡参加拔尖、破格评审高级职务者,除专职外语教师外,必须参加国家组织的WSK(含PETS5、LPT)考试,且WSK成绩应达到110分以上,PETS5成绩应达到笔试(含听力)60分、口语3分,LPT成绩应达到310分。
2.凡196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正常申报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不含艺术类、体育类师资)正高职务者,凡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正常申报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不含艺术类、体育类师资)副高职务者,均应参加国家组织的WSK(含PETS5、LPT)考试。WSK成绩应达到90分以上,PETS5成绩应达到笔试(含听力)50分、口语3分,LPT成绩应达到300分。
3.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要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并达到国家人事部规定的合格线。
4.外语专业毕业,现从事外语专业工作,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均应有第二外语合格成绩。
5.专业技术人员在转换系列评审同级职务任职资格时,若从无外语要求的系列转换到有外语要求的系列,或从外语要求较低的系列转换到外语要求较高的系列,都要参加相应等级的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
6.凡参加过WSK考试,且笔试(含听力)、口语两项单科成绩先后达到学校规定的上述合格线,可视为成绩合格。
7.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于WSK考试或职称外语考试: (1)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2)凡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者[由本人提供我驻留学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由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凡先取得出国留学资格,后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者(须提供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具的留学资格证明和相应语种高级班结业证书)。
(4)1971年以前全日制本科毕业,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过3万汉字以上与本技术岗位或所学专业有关的译文或译著(含外译中、中译外),可免于参加高级职务外语水平考试;1971年以前全日制本科毕业,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达1万汉字以上属于所学专业或本技术岗位的译文或译著(含外译中、中译外),可免于参加中级职务外语水平考试。符合上述外语免试条件者,由校职改办组织对其外语水平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为被测试对象所提供译文、译著的原文、原著中的一段或几段,在规定时间内翻译成中文或外文(提供的译文、译著是中译外则测试中译外)。
(5)外语教师任现职以来,从事第二外语教学工作达2年以上的,可免于参加高、中级职务外语水平考试。
8.凡申报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务者均需获得湖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Windows)版合格证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合格证,且长期有效,作为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的参评资格条件之一。
9.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于参加计算机水平考试:
(1)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
(2)具有计算机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须提供相关学历、学位以及相关证书)。
(3)获得硕士学位,参加初认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含正常参加评审中级职务)。
(4)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5)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的合格人员(须提供所取得的初级程序员、程序员、高级程序员、系统分析员中的任何一种证书)。
(6)转换系列参加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人员。
10.凡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务者(博士后出站人员晋升副教授除外),参加初认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者、申报高级实验师者,均须获“教育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未获得合格证书者,或合格证书已过有效期者,不得参加评审和初认工作。
(三)教学工作量的修改和变动
1.申请讲师以上职务者,平均每学年应完成的基本教学工作量为:
(1)教授260学时(其中课堂授课不低于160学时)。
(2)副教授250学时(其中课堂授课不低于180学时)。
(3)讲师240学时(其中课堂授课不低于200学时)。
(4)从事双肩挑和产业工作的教师,其年均教学工作量应达到40学时左右,但本岗位工作量必须达到公认的饱满工作量要求。
2.计算教学工作量时以教务处、研究生院下达的任务为依据。教学工作量包括讲授或指导本科生、研究生的课堂(课程)教学、实践(实验)教学,指导本科生、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等(具体计算办法参见中大人字〔2002〕175号文)。
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务者的教学工作量以及课堂授课不做硬性规定。
三、业务条件的修改和变动
(一)申报教授和自然科学研究员业务条件
1.理工医类教授、研究员业务条件
(1)必备条件 ①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有长期(至少5年)的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色,是学科梯队带头人或学科梯队的主要骨干,并对该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书育人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年均在学校内讲授过1次以上学术报告或教学研究报告(以科技处、人文社科处、教务处、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备案为准)。
②至少主讲过3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主干课或专业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年均基本教学工作量,全面经历和掌握教学的各个环节。作为指导教师培养指导过一届以上合格硕士生或指导青年教师成绩卓著。
③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本研究方向论文不少于3篇,教学改革或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且年均论文数不低于0.75篇),申报研究员者发表本专业论文6篇以上(其中本研究方向论文不少于4篇,且年均论文数不低于1.2篇),其中在CSCD来源期刊发表论文应不少于3篇(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不少于2篇),理工医类教师申报正高级职务者,必须有1篇以上论文被“四大索引”检索。
(2)选择条件
条件A和条件B中必须各具备任意一项:
1)条件A
①国家级四等或省部级三等以上教学、科技成果获奖者(国家级特等奖前12名、国家级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四等奖前3名;省部级特等奖前6名、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获上述奖励两项以上者,其名次要求可相应降低1~2个名次。
②发表的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国际社会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国际科技会议索引)“四大索引”收录5篇以上(作为必备条件已选用的论文不计算在内)。
③获得实到校单项科研经费50万元(管理类项目2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前2名,或获得实到校单项科研经费30—50万元(管理类项目10万元)项目的第1名。
④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获得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1项以上教育部博士点基金。
⑤作为主要参加人(前4名)获“新世纪教改工程”或类似的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第一负责人获省级教改项目2项以上。
⑥获省级以上教材优秀奖或特等奖的主编和排名第一的副主编。
⑦作为第一发明人获1项及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或作为第二发明人共获3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
2)条件B
①获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3次以上。
②获校教学、科技或实验技术成果一等奖第1名。
③作为第一作者出版的教材、专著或译著1本以上(本人撰写总字数不少于20万字)。
④获校青年教学竞赛一等奖奖励1项。
⑤国家精品课程主讲讲师前3名(含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级示范实验室中心组成员前3名(以教务处出具证明为准)。
⑥发表本专业论文10篇以上,其中被CSCD收录4篇以上(作为必备条件已选用的论文不计算在内)。
⑦省部级四等教学、科技成果奖第1名获得者或国家级四等、省部级三等以上教学科技成果奖获得者名次低于条件A三个名次以内的,但不能在条件A 和条件B中同时使用同一成果奖励。
⑧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得省部级鉴定项目1项以上,且这些项目的经费总额达20万元以上(作为条件A已选用的项目不计算在内)。
⑨作为指导教师(排名第1位)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得国家一等奖2项以上(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2.人文社科类教授业务条件
(1)必备条件
①同理工医类教授必备条件第一条。
②同理工医类教授必备条件第二条。
③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本研究方向论文不少于3篇,教学改革或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且年均论文数不低于0.75篇),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应不少于3篇(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不少于2篇),并正式出版学术专著(为第一作者或撰写20万字以上)1本以上或主编教材或教学参考书2本以上。
(2)选择条件
条件A和条件B必须各具备任意一项:
1)条件A
①在国家级权威出版社或国家基金委指定的省级出版社正式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本以上或省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2本以上(作为必备条件已选用的专著不计算在内)。
②获得实到校单项纵向科研经费3万元以上项目的前2名,或获得实到校单项纵向科研经费2—3万元项目的第1名。
③作为主要参加人(前4名)获“新世纪教改工程”或类似的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第一负责人获省级教改项目2项以上。
④获得国家级或省级 “五个一工程”三等奖以上奖励或理论文章奖的主要参加者(国家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省级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或理论文章优秀奖第1名)。
⑤获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奖的主要成员(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⑥发表本专业论文10篇以上,其中被CSSCI收录4篇以上(作为必备条件已选用的论文不计算在内)。
⑦被《新华文摘》转载摘录论文2篇以上,或被该刊物摘为“论点摘编”摘登4篇及以上;或被人大复印期刊转载论文4篇以上。
⑧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二等奖的主编或副主编。
2)条件B
①获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3次以上。
②获校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第1名。
③获校青年教学竞赛一等奖奖励1项。
④国家精品课程主讲讲师前3名(含课程负责人,以教务处出具证明为准)。
⑤任现职以来为第一负责人主持国家级社科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社科项目2项以上。
⑥省部级四等教学、科研成果奖第1名获得者或国家级四等、省部级三等以上教学科技成果奖获得者名次低于条件A三个名次以内的,但不能在条件A和条件B中同时使用同一成果奖励。
⑦作为指导教师(排名第1位)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得国家一等奖2项以上(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二)申报副教授和自然科学副研究员业务条件
1.理工医类副教授、副研究员业务条件
(1)必备条件
①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独立的研究能力,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教学科研成绩显著,是学科梯队的骨干。
②至少主讲2门课程(其中1门主干课或专业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年均基本教学工作量,全面经历和掌握教学的各个环节。原则上有担任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具备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经验,且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和青年教师的能力,并根据工作需要全过程协助培养过一届合格硕士生。
③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申报副教授发表教学改革或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且年均论文数应不低于0.5篇,申报副研究员者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且年均论文数不低于1篇),其中在CSCD来源期刊发表论文应不少于2篇(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不少于1篇),理工医类教师申报副高级职务者,必须有1篇以上论文被“四大索引”检索[不足部分每篇被“四大索引”检索的论文可用CSCD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2篇论文顶替]。
(2)选择条件
条件A和条件B必须各具备任意一项:
1)条件A ①国家级教学、科技成果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或国家级二等奖前12名、三等奖前9名、四等奖前6名获得者;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特等奖前10名、或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6名、三等奖前3名获得者,获上述两项上以奖励者,其名次要求可相应降低1~2个名次。
②发表的论文被“四大索引”收录3篇以上(作为必备条件已选用的论文不计算在内)。
③获得实到校单项科研经费30万元(管理类项目1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前2名,或作为第一负责人近5年内累计进校科研经费达20万元(管理类项目5万元)以上。
④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或教改项目。
⑤获省部级以上教材优秀奖或特等奖的骨干(参编字数15万字以上)。
2)条件B
①获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3次以上。
②获校教学、科研或实验技术成果二等奖的第1名或一等奖的前2名。
③作为第一作者出版教材、专著或译著1本以上(总字数不少于15万字)。
④获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1项。
⑤国家精品课程主讲讲师前5名(含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级示范实验室中心组成员前5名(以教务处出具证明为准)。 ⑥发表本专业论文8篇以上,其中被CSCD收录3篇以上(作为必备条件已选用的论文不计算在内)。
⑦国家级教学、科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的骨干(以有证书和有名次为准),或国家级四等奖前8名,省部级二等奖前8名、三等奖前4名、四等奖前2名获得者;获上述2项以上奖励者,其名次要求可降低1~2个名次。但同一奖励不能在条件A和条件B中同时使用。
⑧作为项目的主要参加人(前2名)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鉴定的项目1项及以上,且这些项目的经费总额达15万元以上(作为条件A已选用的项目不计算在内)。 ⑨作为第一发明人获1项及以上授权专利,或作为第二发明人共获3项以上授权专利。 ⑩作为指导教师(排名前2位)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一等奖1项以上,或省级一等奖2项以上(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2.人文社科类副教授业务条件
(1)必备条件
①同理工医类副教授必备条件第一条。 ②同理工医类副教授必备条件第二条。
③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教学改革或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且年均论文数应不低于0.5篇),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应不少于2篇(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不少于1篇),并正式出版学术专著(为第一作者或撰写15万字以上)或主编教材或教学参考书1本以上。
(2)选择条件
条件A和条件B中必须各具备任意一项:
1)条件A
①正式出版高水平个人学术专著或学术著作1部以上(作为必备条件已选用的专著不计算在内)。
②获得实到校单项科研经费纵向经费1万元(横向经费2万元)以上项目的第1名,或纵向经费1万元(横向经费3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前3名。
③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五个一工程”三等奖以上奖励或理论文章奖的主要参加者(国家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3名;省级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或理论文章优秀奖前2名)。
④作为项目负责人获省级以上教改项目1项以上。
⑤获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奖的主要成员(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四等奖或优秀奖第1名)。
⑥发表本专业论文8篇以上,其中被CSSCI收录3篇以上(作为必备条件已选用的论文不计算在内)。。
⑦被《新华文摘》转载、摘录论文1篇以上,或被该刊物摘为“论点摘编”摘登的论文2篇以上;或被人大复印期刊转载论文3篇以上。
⑧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三等奖以上的主编或第一、第二副主编。
2)条件B
①获教学质量优秀奖3次以上。
②获校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的第1名或一等奖的前2名。
③获校青年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1项。
④国家精品课程主讲讲师前5名(含课程负责人,以教务处出具证明为准)。
⑤任现职以来为主要骨干(前3名)参与省部级社科项目2项以上。
⑥国家级教学、科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的骨干(以有证书和有名次为准),或国家级四等奖前9名,省部级二等奖前9名、三等奖前5名、四等奖前2名获得者;获上述2项以上奖励者,其名次可降低1~2个名次。但同一奖励不能在条件A和条件B中同时使用。
⑦作为指导教师(排名前2位)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一等奖1项以上,或省级一等奖2项以上(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四、拔尖、破格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任职条件的修改和变动 为强化竞争机制,促进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尽快脱颖而出,对于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教师,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但可根据学科建设和岗位的需要,拔尖、破格申报教师(含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非教学、科研系列不搞拔尖、破格评审)。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条件(同《中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第一条)。
2.年龄、学历和任职年限条件
⑴年龄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任职年限未满正高级职务条件而要求参加正高级职务评审者;年龄35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任职年限未满副高级职务条件而要求参加副高级职务评审的,统称为拔尖评审。年龄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历,因任职年限未满而要求参加正高级职务评审;或年龄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历,因任职年限未满而要求参加副高级职务评审;或任职年限符合要求,而学历层次低于某一系列职务条件而要求参加该级别职务评审的,统称为破格评审。
⑵拔尖、破格评审者,提前晋升高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原则上只能提前一年(获博士学位晋升副高职务者提前不超过半年)。
3.外语及计算机技能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和合格线;工作量达到学校统一的要求。
4.鉴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已转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在今后晋职工作中一般不搞越级申报和学历、任职年限双破格晋升。
(二)业务条件
凡拔尖、破格评审者,必须全面满足所申报职务的业务条件,并在以下条件A+项中加选任一项。
1.拔尖、破格申报理工医类教授和自然科学研究员条件A+(作为所申报职务已选用的业务条件不重复选用)
①被SCI或SSCI收录论文至少7篇,或被SCI或SSCI收录论文5篇、EI收录论文至少5篇(一文同时被收入SCI和EI的以1篇计算,以下同),或被SCI或SSCI收录论文5篇、CSCD收录论文至少5篇,上述被SCI、SSCI、EI收录论文的总篇数中,其中2篇以上须发表在国外期刊且1篇影响因子4.0以上或3篇2.0以上或影响因子总计超过9.0或有8篇以上论文被“四大检索”收录,其中3篇以上须发表在国外期刊且1篇影响因子4.0以上或3篇2.0以上或影响因子总计超过9.0。
②主持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以上(项目经费理工类80万以上,管理、医学类30万以上),或作为课题组长主持至少200万横向科技开发项目并通过资助方许可的科技管理部门的验收或鉴定。
③国家级教学、科技成果获奖者(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④省部级教学、科技成果获奖者(一等奖第1名)。
⑤作为第一发明人获2项以上授权专利,其中至少1项是发明专利,或作为第一、第二发明人共获4项以上授权专利,其中3项是发明专利。
⑥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的带头人(以科技处出具证明为准)。
2.拔尖、破格申报人文社科类教授选择条件A+(作为所申报职务已选用的业务条件不重复选用)
①被CSSCI收录论文至少8篇,或被人大复印期刊转载论文8篇以上。
②主持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项目经费3万以上),或作为课题组长主持至少10万横向科技开发项目并通过资助方许可的科技管理部门的验收或鉴定。
③国家级教学成果获奖者(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④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或省部级教学成果获奖者(一等奖第1名)。
⑤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研究方向带头人(以人文社科处出具证明为准)。
3、拔尖、破格申报理工医类副教授、副研究员条件A+(作为所申报职务已选用的业务条件不重复选用)
①被SCI或SSCI收录论文至少4篇,或被SCI或SSCI收录论文3篇、EI收录论文至少3篇,或被SCI或SSCI收录论文3篇、CSCD收录论文至少3篇,上述被SCI、SSCI、EI收录论文的总篇数中,其中1篇以上须发表在国外期刊且1篇影响因子2.0以上或2篇1.5以上或影响因子总计超过7.0或有5篇以上论文被“四大检索”收录,其中2篇以上须发表在国外期刊且1篇影响因子2.0以上或2篇1.5以上或影响因子总计超过7.0。
②主持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以上(项目经费理工类50万以上,管理、医学类20万以上),或作为课题组长主持至少150万横向科技开发项目并通过资助方许可的科技管理部门的验收或鉴定。
③国家级教学、科技成果获奖者(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④省部级教学、科技成果获奖者(一等奖前2名)。
⑤作为第一发明人获2项以上授权专利,或作为第一、第二发明人共获4项以上授权专利。
4.拔尖、破格申报人文社科类副教授选择条件A+(作为所申报职务已选用的业务条件不重复选用)
①被CSSCI收录论文至少4篇,或被人大复印期刊转载论文4篇以上。
②主持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项目经费2万以上),或作为课题组长主持至少5万横向科技开发项目并通过资助方许可的科技管理部门的验收或鉴定。
③国家级教学成果获奖者(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④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或省部级教学成果获奖者(一等奖前2名)。
五、申报讲师(助理研究员)中级职务业务条件的修改和变动
(一)必备条件: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不含助理研究员),教学效果良好。积极担任班主任或参加所在学院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实验室建设工作。
(二)选择条件
具备下列其中一项条件:
1.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在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可予以计算);或在CSCD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教材(或学术专著)本人撰写2.5万字以上;或参加编写并经学校教务部门认定的已在教学中使用的讲义,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2.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名)1项以上。
3.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排名前3名,已鉴定)。
六、有关说明
(一)关于申报条件的掌握
为加快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教学、科研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从2006年起,鼓励各学院尤其是具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以及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的学院,根据各学科、基地的特点和发展水平,瞄准建设一流大学教师队伍的目标,在学校制定的教师、科研系列申报条件的基础之上,分别制定更高标准的相应的申报条件,经充分征求意见并报校职改办备案在网上公布后执行。
(二)关于临床类教师职务申报条件的制定
鉴于我校临床师资队伍分别承担医疗、教学双重任务的实际,从2007年起,推行临床类专业技术职务“双评双聘”制,即开展卫生技术职务评聘和临床类教师职务的评聘。根据“打造一流临床师资队伍,实现一流医疗技术水平的”的目标,分类制定和完善卫生技术职务和临床类教师职务申报条件。
(三)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评聘办法
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必要时可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指标单列(副高级);申报人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5年以上,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调入学生思政岗位者,任中级职务以来从事思政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具体业务条件参照教育管理系列副高级职务条件执行。
(四)完善学校当年引进各类优秀人才专业技术职务“先聘后评”的办法 为促进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与学校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凡属学校当年引进但错过学校职称申报时间的各类高层次优秀人才(教学、科研成果显著,获国家级教学、科技一、二等奖且排名第一、二,或获特殊荣誉者),或学校当年引进或紧缺专业吸引来校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学术骨干、出国一年以上并具有博士学位(个别学科可适当放宽)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如业绩达到高级职务的评审条件(须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和本单位高级职务推荐小组的述职答辩),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自然条件的限制,先聘任为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3年以内按正常性质申报高级职务参加评审。 凡属上述性质人员如能及时参加学校当年职称申报,但由于多种原因未获得高评会通过者,经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也可先聘任为相应的高级职务,但在3年以内进一步做好准备工作按正常性质申报高级职务参加评审。
上述人员经学校高评会评审通过后,根据中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要求,属于参加WSK(含PETS5、LPT)和“教育技术”考试的对象(外语符合学校免试条件的除外),均要参加考试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线。在未达到学校的要求前,暂不兑现工资待遇。若在2年内达到学校的要求,其工资待遇从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五)单独增设面向全校的以本科教学为主的教授、副教授岗位指标 为大力支持本科教学工作,从2006年起学校将单独设置少量以本科教学为主的教授、副教授岗位指标,用以解决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尤其是面向全校公共基础课或跨学院基础课教师晋升高级职务的需要。
要求申请者长期从事本科教学第一线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质量评价优秀,并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书育人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具体岗位条件由教务处负责拟订)。经学院推荐,学校资格审查、学科组评议后,参加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评审。
中南大学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职称 职务 条件 通知
抄送: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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