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落实煤炭工业质量振兴实施计划(19962010年),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促进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的提高。依照GB/T1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和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国有企业投资、控股的煤炭工业建设工程。第三条 单位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按质量管理资料和质量保证资料两大部分进行收集、整理、评级、分册入档。第四条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核查、评级等工作,必须做到与工程建
2、设同步。第五条施工企业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必须建立健全各级职能部门及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工程项目应设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第六条施工企业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建工程的质量技术资料,并按规定进行自检评级。建设工程实行分包时,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建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按规定进行自检评级;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整理、核查、评定各各分包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工程施工单位发生变更时,工程技术资料应随工程一并按规定进行交接。第七条 建设(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的核查、评级和管理工作,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准确、规范地完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第八条
3、工程质量见到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抽检,监督、指导施工企业完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在抽检、认证工程质量时,要首先抽检、核查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第九条主要原材料的取样、送样实行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制。第十条 各类检测、试验报告,必须由具备资格的检测试验单位出具。第十一条工程竣工时,施工企业须对工程质量技术资料进行自检评级,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评级后,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证定级。第十二条工程质量技术资料要按有关规定和表式认真填写,做到内容齐全、真实、准确,用语规范,字迹清楚,结论明确,签证齐全,并具有连续性。第十三条 工程质量技术资料不得用易退色的书写工具进行书写、绘制和签证。第十四条
4、工程质量技术资料要严格执行签证制度,必须由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签章和签字,不得代签。第十五条需复制的工程技术资料,其抄件(复印件)必须保持原件格式和内容的完整。抄件上要注明原件的编号、存放单位和存放地点,并要有抄件人、抄件单位的签字、盖章和复制日期。第十六条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和工程质量的真实记录和科学描述,不得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毁损、丢失。第十七条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成档、裁减、装订,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和法规执行。第十八条工程竣工移交时,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应随工程一并移交建设单位(或接收单位)。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家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规定自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