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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
临床定点培训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部卫医发2007【227号】文件,加快二级以上医院临床疼痛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推动我国疼痛医学事业的发展,在试点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拟在各省市条件成熟的医院逐步分批地建立中法疼痛治疗中心临床定点培训医院(下简称:临床定点培训医院)。临床定点培训医院下属于北京大学中法疼痛治疗中心,并在所在省疼痛学分会协助管理和指导下开展临床疼痛培训工作,所在医院应分派一名领导主管临床疼痛医师教学培训;医院所聘授课专家教授由中心和省疼痛分会协商安排。临床定点培训医院原则上在各省省会(直辖市、自治区首府)或单列市设立,每省市可设1~3所。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或临床教学医院符合条件者可优先审批。现特制定临床定点培训医院设置标准与管理规定(试行),望参照执行。
一.培训机构设置要求
凡符合疼痛科设置要求(见附件1),具备临床疼痛学教学资质与条件的三级医疗机构皆可向北京大学中法疼痛治疗中心申报申请临床定点培训医院。该医疗机构申报后,由中心组织临床疼痛学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对其医院规模、疼痛科建设、教学条件、设备与师资状况、开展疼痛诊疗科目水平、学科知名度等做出综合评估(见附件2),提出整改意见。医院在落实整改意见后向中心出具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再经中心常委会研究通过后、登记备案、下发批文,并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与医学会协调,临床定点培训医院正式挂牌成立。
二.临床疼痛学教研组设置、教材与设备
临床定点培训医院应设立临床疼痛学教研组。一般设正、副组长各1名,讲师2~3名,秘书1名。其任务和职责是,与中心共同制订教学大纲、计划与教案,制订教学纪律与制度,安排教学内容与课程,讲授疼痛学专科理论与临床诊疗学,带教并指导进修学员实习,传授临床疼痛诊断与治疗技术,使学员了解临床疼痛质量控制与管理等。教研组长应由忠诚疼痛教育事业、临床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科研与教学能力、学术技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中心常委(委员)或顾问担任。
推荐并指派国内疼痛学知名专家教授指导并参与教学工作。客座教授、教研组成员由中心颁发聘书和资格证书。本省内临床定点培训医院之间在中心协调下可以互动合作,以利于加强教学培训工作。教学与临床工作成绩显著者,可由中心推荐成为医学院校疼痛专业本科班(大专班)临床教学医院。
教材与教学设备。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导 ·疼痛学》、《临床疼痛诊疗指南·疼痛学分册》、《临床疼痛技术操作规范·疼痛学分册》为必修基本教材,国内外疼痛学相关著作(见附件3)为选学教材。培训医院应具备相对固定的教室,并有多媒体投影仪、人体神经血管系统和肌肉骨骼系统教学挂图、解剖标本与器官模型等必要设备。
三.培训期限、选学对象与考核
培训期限为一年制。理论教学3个月,临床实习9个月。
选学对象。为各医院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并从事疼痛诊疗工作2年以上经历,具备麻醉科、骨科、神经内外科、康复医学科、风湿免疫科、或肿瘤科等专业知识之一和临床疼痛诊疗技能的临床医师。由中心分配名额,医院选送学员。每所临床定点培训医院每年约接受15~20名学员为宜。经一年正规进修培训后,能够独立从事临床疼痛工作,开展常规的临床诊疗科目。
考核。考核内容以《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考核复习指导·疼痛学》为蓝本,参考《中国疼痛医学》、《临床疼痛诊疗指南·疼痛学分册》、《临床疼痛技术操作规范·疼痛学分册》、《临床疼痛技术操作规范·激光医学分册》、《红外热像技术·临床应用图析》有关内容。考核方法由继续教育部统一出题,各临床定点培训医院教研组实施理论考核与技术操作评分,考核合格者由中心颁发毕业证书。
四. 具有开展疼痛诊疗相应项目及有关设备
1.疼痛诊疗项目。疼痛临床检查与疼痛量表使用、药物镇痛治疗、神经阻滞疗法、经皮神经电刺激疗法(TENS)、经皮骨骼肌松解术、颈腰椎间盘突出症微创介入治疗及慢性疼痛心理与康复治疗。
2.相应设备。射频热凝治疗系统、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医用臭氧治疗仪、经皮神经电刺激系列、银质针导热控温仪、红外热像诊断仪、红外偏振光治疗仪等其它疼痛治疗及诊断设备。
五. 职责和权力
(一)职责
1.作为中心中心团体会员与下属机构之一,每年须向中法疼痛治疗中心递交一份定点培训医院年度教学工作总结报告,提出今后临床疼痛教学工作改进意见。每年自愿按规定向中心交纳管理费。
2.接纳省内外其他医院委派的临床疼痛进修医师,制定并实施教学方案与计划。帮助指导进修医师所在医院开展临床疼痛诊疗工作,带动它院建立、申报、注册疼痛科事务。
3.积极带头并组织临床疼痛进修医师参与每年“世界疼痛日”与“中国镇痛周”活动。借助新闻媒体,设立疼痛科网站或网页,开展科普宣传和义诊,提高当地人群慢性疼痛防治水平。
4.教学与研究相结合,创造研究条件,积极开展临床疼痛科研工作。每年向《中国疼痛医学杂志》撰稿并刊登教学学术论文1~2篇。每届中心学术年会和疼痛科主任峰会应提交教学与科研论文1篇。
(二)权力
1.与中心或本省疼痛分会协商,聘请省内外临床疼痛学专家任定点培训医院客座教授,得到学术支持与技术指导。
2.委派技术骨干到学会所属 “临床疼痛培训基地”或“疼痛临床中心”学习进修,建立教学互动机制,共同推进我国疼痛学教学事业。
3.列席有关扩大会议,参与有关学科发展的意见与建议。原则上专家定点指导医院可选派1名技术骨干任聘疼痛学会青年委员或相关学组委员。
4.参与中心课题研究,申办中心学术年会。
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
2010-12-1
附件1
疼痛科室设置
(一).科室
按照卫医发[2007]227号文件依法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登记“疼痛科”诊疗项目,并单独成立疼痛科。
(二).门诊
疼痛科诊疗区域应相对集中,设有独立的诊室、治疗室及疼痛治疗准备区域。疼痛科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含诊室、治疗室、治疗准备室)。有创疼痛治疗技术操作,如慢性疼痛神经阻滞疗法、经皮骨骼肌松解术、硬膜外腔隙药物注射等,应在符合相应标准的治疗室内进行。疼痛医师不少于6名,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高级职称;1名具备中级职称;门诊护士不少于6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关技术人员(技师)。
(三).病房
疼痛科病房必须单独设置,一般15-30张床位,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工作人员配备比例,床位数:医师:护士为1 : 0.4 : 0.4。病区内应设有医护办公室、治疗室、处置室、值班室等。
(四)人员及资质
至少有6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疼痛医师和6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含门诊)。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和高级职称医师的比例应趋合理,能应满足三级医师查房、病例讨论、科间会诊与值班的需求。
从事疼痛诊疗的医师,应尽快取得《疼痛医师资格证书》、《疼痛医师执业证书》,具备麻醉科、骨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风湿免疫科、肿瘤科或康复医学科等专业知识之一和临床疼痛诊疗工作经历及技能。在具有疼痛诊疗培训资质的医疗机构(学会所属临床疼痛培训基地)培训至少1年并考核合格。
疼痛诊疗培训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培训方案由卫生行政部门与学会组织专家另行制订(纳入专科医师培训)。
(五)疼痛治疗室必备的基本设备、器材和急救药品
1.监护仪:能进行心电图、心率、无创血压、脉搏及氧饱和度监测。
2.麻醉机或呼吸机(简易呼吸器)及吸氧装置。
3.机械或电动吸引器。
4.气管插管器具。
5.各类急救药品。
6.应急照明设施。
附件2
《疼痛科学》选修教学参考书籍目录
正常及病理状态下的痛觉系统 罗 非、王锦琰主译
控制疼痛的心理学方法基础研究与临床展望 罗 非、王锦琰主译
疼痛诊断治疗学 赵 俊主编
实用临床疼痛学 宋文阁主编
神经性疼痛诊疗学 高崇荣、王家双主编
脊源性疼痛诊疗学 樊碧发主编
头痛 于生元主编
疼痛影像诊断学 张达颖主编
疼痛治疗技术 杭燕南主编
神经阻滞学 李仲廉、郑宝森主编
周围神经阻滞原理与实践 薛福善主译
颈腰痛介入治疗学 刘延青主编
影像引导下脊柱介入诊疗技术 孙钢、郑召民主译
射频镇痛治疗学 卢振和主编
脊柱推拿的基础与临床 李义凯主编
临床疼痛技术操作规范·激光医学分册 顾 瑛主编
红外热像技术·临床应用图析 李继华主编
附件3
临床定点培训医院准入资格(评分)评审表
项 目
优秀(积分)
良好(积分)
一般(积分)
1.医院级别规模
3级甲等
1000张床
3级甲等
800张床
3级乙等
600张床
2.疼痛科建设规模
40张床
人员高5中6初8
30张床
人员高3中4初6
20张床
人员高2中3初5
3.学科人才结构
麻醉 骨科
神经 康复
麻醉 康复
骨科或神经
麻醉 康复
4.神经阻滞技术
周围神经
颈腰硬膜外隙注射
内脏神经
周围神经
腰部硬膜外隙注射
周围神经
5.微创介入技术
激光 射频 臭氧
胶原酶 切吸
射频 臭氧
胶原酶
胶原酶 臭氧
6.神经电刺激术
TENS HANS
SCES
TENS HANS
TENS
7.骨骼肌松解术
头颈背肩胛
腰骶臀股膝 关节
腰骶臀股膝
关节
腰骶臀股膝
8.疼痛手术治疗
脊柱与关节手术
功能神经外科手术
脊柱与关节手术
9.红外热像技术
参加专题课题研究
辅助诊断及疗效评估
应用
辅助诊断
10.临床科研与教学
省部级项目与成果
教学设备完善先进
市级项目与成果
教学设备完善
院级项目与成果
教学设备陈旧
11.学科知名度
院内
市内
省内
院 院内
市内
院内
综合评分
90~100
75~89
<75
注.
1.表中第1~3项医院与科室规模、人才建设,满分分别为25分、15分、10分;第4~8项开展临床诊疗项目,满分分别为8分(8、6、4、)、12分(12、10、8)、4分(4、3、2)、4分(4、3、2)、4分(4、3、0);第9项临床科研与教学,满分12分(12、10、8));第10项学科知名度,满分6分(6、4、2)。
2.评分评审办法。由10名专家分别填写评审表,给出个人分数,然后相加得出平均分数,与满分100分加权得出最后分数。如平均数为92,则加权后为92÷(92+100)=0.479。优秀0.473~0.500,良好0.428~0.471,一般为<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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