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697770 上传时间:2024-02-04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8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监督登记号 : 行政区划代码 年 份 流水号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登记书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监督机构: 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报监登记须知一、办事程序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施工现场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编制书面资料和建设现场设施资料,并填写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携相关材料到桂林市政务中心办理监督登记手续。2、桂林市政务中心收到相关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予以备案登记。3、建设各方应认真阅读后附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按相关要求配合监督站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二、填表须知1、每个单位工程

2、单独填写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一式四份,监督站留存一份,建设单位领取三份:自存一份,并代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2、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其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表格内容核实后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3、桂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可以登录网站(网址: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请建设单位持有关资料到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筑面积()(或工程规模)结构类型设备安装工作量层 数市政工程工作量工程造价(万元)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勘察单位资质

3、等级设计单位资质等级施工单位资质等级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等级二、须提供核查的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2、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合同(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3、图纸审查报告(含意见和答复)(一份原件);4、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和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含人员的姓名、职务、2吋彩照、签名式样,一份原件)及法人公司的任命文件(一份原件);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份(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6、施工企业安全

4、生产许可证及年审记录1份(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7、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名单(一份原件)、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审核原件,收一份复印件);8、经监理单位审定的,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原件后退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收原件一份);注:所有复印件均需加注原件存放处、经办人并加盖单位公章。三、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姓 名职 务职 称专 业资格(职称)证书号码项目负责人 四、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监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项目总监联系电话:姓 名项目职务职 称专 业资格证书号码项

5、目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五、项目勘察人员一览表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姓 名项目职务职 称专 业资格证书号码项目负责人六、项目设计人员一览表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姓 名职 务职 称专 业注册证书号码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水电暖通设备安装专业负责人七、项目施工经理部管理人员一览表 (施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姓 名项目职务职 称专 业岗位证书号码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建设单位:监督机构:(盖章) (盖章)联系人: 项目监督工程师: 电话: 电 话: 年月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5号令)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站受理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为使监督工作顺利有序实施,现将我站监督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一、我站根据制定的监督计划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一)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内容1、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抽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设施;3、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

7、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方式我站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采取抽查和抽测方式,实行差别化管理。对工程实体和各方主体行为进行抽查。各方应按以下要求配合我站开展监督工作。1、以下项目应由施工单位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我站,我站派员到现场监督抽查。质量方面:地基验槽、地基处理子分部验收、基桩子分部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主体结构验收、节能分部验收、无障碍设施分部验收等。安全方面:二次平场验收、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超过一

8、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2、以下项目应由施工单位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我站,我站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各方履行职责行为情况,按差别化监督原则,对工程施工环节进行选择性监督抽查。质量方面:基础和各层钢筋及水电管线隐蔽、防水工程验收、避雷及接地焊接隐蔽、设备安装、卫生间蓄水试验、管道水压试验、绝缘电阻及接地电阻试验等。安全方面: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临时施工用电、临边防护、三宝四口、脚手架、卸料平台、起重机械、模板支撑、防毒措施、消防措施、现场文明施工状况等。(安全方面可以不作书面通知)3、我站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以及配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专项检查和层级监督检查,以事先不定

9、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内容、不提前告知的方式随机抽查工程。 二、抽查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我站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发出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改正,由监理单位督促整改。整改完毕经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出具整改情况报告书,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确认后送达我站后,方可继续施工。我站对整改情况随机进行抽查。 (2)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对于以下两种情况监督机构应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重大安全隐患;监督机构发出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后,上报的整改情况经抽查与实际明显不符。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并与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出具复工复查

10、申请书,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确认后送达我站,我站在3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合格后批准复工。(3)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罚。三、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程项目必须经施工单位组织预验收和监理单位组织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报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我站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方案中应确定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使用功能抽查项目。(住宅工程应由建设、施工、监理逐套工程质量验收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由建设单位收集参建各方应提供文件资料及验收时间、地点、内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我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书我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书。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向备案机关备案。未完成备案的工程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百度文库年卡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