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XX县区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6976388 上传时间:2024-12-24 格式:DOCX 页数:66 大小:51.87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县区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6页
XX县区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县区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已于2010年12月31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0]35号)精神及省,XX县区关于第八次村民委会员换届选举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通过进一步完善选举各项程序,发展农村基层民主,选好配强村级组织班子,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涟源富民强市进程。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 全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11年1月1日开始,5月31日结束,换届选举日期为2011年5月5日至5月10日。各村的具体换届选举日由各乡镇办事处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报市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换届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1 全市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4月5目前完成) (一)各乡镇办事处成立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领导小组由各乡镇办事处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及党政办、组织、宣传、纪检监察、民政、财政、公安、司法、经管、综治、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乡镇办事处党委、人大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抽调得力干部组成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的曰常工作。市里向各乡镇办事处下派换届选举指导联络员、各乡镇办事处向每个村派驻干部具体指导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宣传和执行有关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部署、指导和监督村委会财务任期清理及换届选举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拟定选举方案;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印制选票,确定选举投票目;总结交流选举工作经验,组织检查验收。 (二)进行村级财务清查审计工作。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涟政办函[20l0]112号通知,由各乡镇办事处具体部署和负责组织实施。经管、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清理工作以村自查为主,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对第七届村委会任期内帐目(包括收入、支出、财产、债权债务等)进 2 (三)各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9人的单数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直接推选产生,具体多少人员由本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提倡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如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审查自己资格时应当回避;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正式候选人,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自行终止。其缺额按推选时得票顺序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有一定的代表性,一般要有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代表和妇女代表。多民族村还应有人数较少民族的代表。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产生有三种推选方式。其一,村民会议推选。村民会议可由村党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召集,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其二,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可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其三,由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会议,由村民小组长召集和主持,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或委派。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后,报乡级人民政府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办公地点不得设在候选3 人家里。同时,应发布公告,告知全体村民。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应进行新一届村民代表的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接受市、乡镇办事处选举工作机构的指导,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2)召集上届或新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成员暂缺)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或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接受村民委员会工作预移交; (3)组织培训选举工作人员;(4)通知外出的村民参加选举; (5)登记选民并公布选民名单,依法受理关于选民名单异议的申诉并作出处理决定; (6)公布选举办法、选举日期、选举大会地点、投票方法和投票站地点; (7)组织提名候选人并公布候选人名单; (8)主持召开选举大会和投票活动,组织推选计票人、监票人,确认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选举结果并报乡镇办事处备案; (9)主持新老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10)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11)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4 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时间,自组成之日起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为止。 (四)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推选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进行(新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即推选)。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每个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新一届村民代表数额,由上一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原则上“宜多不宜少”,2000以上的村的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60人。地幅较大、交通不便的村也可分小组召开会议推选。无论是投票选举或协商推举,都以会议过半数同意为正式当选。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代表性、群众性和广泛性,提倡党员、组长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村民义务,能够忠实代表村民要求,具有一定的参事议事能力。 村民代表确认后,应造册登记,报乡镇办事处备案并向全体村民公布。 (五)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市培训乡镇办事处换届选举骨干,乡镇办事处培训本机关选举工作人员和各村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村培训村干部、村选举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培训内容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主。通过集中培5 训或以会代训形式培训,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换届选举的法律程序。 未经培训合格的党政干部不能派到村里指导选举工作,不能接待咨询、上访;未开展教育培训的地方,不能匆忙组织换届选举。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阶段(4月6日至4月l5日) (一)认真搞好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必须贯穿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车、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为了动员选民积极参加选举,正确行使权力,选举宣传要围绕以下内容来展开: 1.《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 3.民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的意见》(民发[2010]109号); 4.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8]33号); 5.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 6 6.《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2010年版); 7.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宣传提纲; 8.有关选举文件、决定和实施方案等。 在宣传教育中要讲清民主选举的意义、原则和程序;明确村委会的性质、任务和产生办法;知晓哪些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应具备的条件。使村民认识到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增强积极参加选举工作的自觉性,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乡镇办事处主要开好换届选举指导联络员会议、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会议;各村要开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二)搞好选民登记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7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上述规定表明,一个村民是否能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应看是否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l.年龄条件。必须年满l8周岁。年龄的计算,以所在村换届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的确认,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 2.政治条件。必须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认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为准。 3.居住条件。本村村民(包括符合条件的户籍不在本村的村民)。 4.生理条件。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不列入选民名单。 对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要逐个寄发《公开信》,通知回村参加选举,掌握其是否参加选举的意愿,表示参加选举的要列入选民名单,予以登记,并记录其参加选举的方式并及时通知;表示放弃的,可不列入选民名单,并登记原因,或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 8 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的村民要求登记,应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居住1年以上。计算的时间算至本村选举日。 2.有固定的居住房屋。包括自有或租借的。 3.有稳定的职业。因经商、务工、退职、退休等,有基本的经济收入。 4.履行相应的村民义务。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村民应履行的义务,包括纳税、服兵役、义务教育、保护环境、计划生育、村级公益事业等。 5.应填写申请表,并经审查。 户口不在本村,但在村居住或工作1年以上,符合选民年龄、政治、生理条件,要求参加选举的,经本人书面申请,提交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相关证明,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登记为选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时,应对这类人员当选后的报酬以及享受村集体经济等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登记: 1.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 2.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人员; 4.受法律限制的人员。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9 进行选民登记的方法。除登记人员上门登记外,在做好充分发动和完成对外出村民的联络工作的条件下,也可设若干选民登记站并规定登记时限,由选民自动到登记站登记,也可在上届选民登记基础上,对异动人员进行增减后公布。采用何种登记办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但在选民登记前必须由村选举委员会公告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 (三)公布选民名单 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对公布的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自名单公布之目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诉之日起的三日内作出调整或者解释,选民名单和选民数以调整后的名单为准。调整后的名单须再次进行公布。 选民名单公布后至选举日投票前,未登记在选民名单内的本村符合选民资格的村民突然回村要求参加选举的,选举委员会应在不影响正式投票的前提下,召开会议同意其补登为参加选举的村民,计入参加选举的村民总数,并准予参加投票选举。 (四)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任职条件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至7人单数组成。是否设副主任以及委员的具体任职人数,在乡镇办事处村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精简、效能、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和本村实际,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并公10 布。各村民委员会成员必须是符合选民登记条件的村民,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和熟悉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农业科学技术和农村经济经营理念,有带领村民致富的基本素质和组织能力;与人为善,群众关系较好,威信较高,民主法律意识较强,能团结共事;无私奉献精神较好,为民办事,廉洁自律意识较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第三阶段:投票选举阶段(4月16日至5月10日) (一)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本村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提名,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本组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以无记名方式直接提名,以得票多少确定(这两种方式在同一个村不得同时采用)。大力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各项职务的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至少多1人。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中没有女性,应将妇女中得票数最多的1名增列为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依照上级的有关规定,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定本村的候选人资格。条件。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该在选民登记完成以后,以公告形式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向村民公布。引导村民按照标准酝酿和提名候选人。村民11 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结束后,应按获提名票多少顺序公布全部被提名人名单和得票数。直接提名候选人名单公布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组织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包括公示候选人个人(家庭)履行村民义务、计划生育等情况。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1.正在服刑但未剥夺政治权利的和进行劳动教养的; 2.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包括免予起诉)的; 3.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在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近三年以来本人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拒不履行村民义务的; 6.县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已确定为重点治安对象的。因上述原因或候选人自愿退出选举的候选人缺额,按照提名结果依次递补。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不设自荐人。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于选举日的七日前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及简历,通过多种途径向村民介绍候选人情况,公布其任期目标及施政设想。 根据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要求,乡镇办事处党委要建立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一个村的正式候选人确定12 后,乡镇办事处党委要及时召集所有正式候选人集体进行谈话,谈话内容主要是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对不当或非法竞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让参与竞争人员明白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确保有序参与不违规。各地要探索推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正式候选人“全程签字”制度,即在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正式候选人产生之后,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召集全体正式候选人召开会议,会议内容:通报前段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约定正式候选人对后段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程序内容进行签字的日期和要求。后段有关程序内容包括: 1.选举有关公告; 2.选举大会程序; 3.选举结果报告单; 4.选举情况报告单; 5.其他内容。 实行正式候选人全程签字制度,既要实现正式候选人的监督权利,也要保证选举的有序进行。 (二)正式投票选举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召开各村选举工作骨干会, 13 认真回顾总结前段工作情况,进一步学习和领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9]20号);《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2010年版)等。熟悉和掌握选举程序,具体部署投票选举工作。各村要核实参选人数并造册,发放选民证,向村民再次进行宣传教育,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使村民按时参加投票选举,同时落实代投人数,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予以公告,选举日严禁现场委托。力争提高直投率和参选率。 2.材料准备。(1)各村要认真清理各种宣传资料,选民登记名册、选民证、投票箱等。(2)各乡镇办事处应根据各村选民人数及各村选出的正式候选人按村印制封存好选票(选票上候选人顺序按姓氏笔划排列)。选举日的前一天发到各村选举委员会,待选举日在选举大会或投票站上,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公开启封。 各种票、表、册等资料应由乡镇办事处统一印制。(3)准备好选举大会的程序和讲话材料。(4)通知外出选民按时回村参选。(5)公布张贴正式候选人名单及简历、应选名额及有关选举注意事项。村民不得在选举日举行婚丧喜庆活动。 3·组织准备。选举期间,要集中力量,乡镇办事处干部要定 14 村包干,指导协调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明确分工,做好选举组织准备工作。 . 4·场地准备。选举大会的场地布置要安排专人负责。各村必须设立中心投票站,人口多,范围大,居住分散,交通困难的村可增设若干投票分站;各投票站必须因地制宜设立秘密写票处,以保证选民不受干扰、自由地填写选票;在中心投票站举行选举大会。选举大会应由上届村委会向村民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选民因身体原因不能到投票站投票的,又不愿委托其他选民投票的,可以使用流动票箱投票。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其他选民不得使用流动票箱投票。 (三)正式投票选举1.严格依法选举 (1)村民委员会选举采用“直接、公平、差额、无记名、四个提倡""的原则投票进行。各项职务的正式候选人比应选人至少应多1名; (2)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必须分别选举,不能先选出委员,再从委员中推选主任或副主任;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 (3)坚持选民个人秘密划票; (4)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投票站的任何工作; 15 (5)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选民因文盲或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除正式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以外的选民代写代投,每一个选民只能接受一个近亲属选民的委托。被委托的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不能接受委托。被委托人须持有委托人本人填写的《委托投票授权书》方能领取选票; (6)投票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本村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无效; (7)投票前由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并加封条,投票结束,当众封箱,开箱计票时应由监票、计票人员和选举委员会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并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监票、计票人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原有选举工作人员或其他本村选民中按照公道正派,并具有选举业务知识和在选民中有一定威信的条件提出适当人选,在选举大会上由选民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唱票、计票、监票人员; (8)选举后所投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应另行选举; (9)全村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投票选举有效。村民16 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因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10)经投票选举,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应当在选举日后10日之内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应当按照职数规定设置差额,经投票选举产生。当选数达到三、人以上但是不足应选人数的,应当在选举日后三个月内补选差额。主任暂缺的,由当选的一名副主任主持工作,直至选出主任为止;主任、副主任暂缺的,由当选的委员推选1人主持工作,直至选出缺额为止。另行选举和补选缺额时,可以按照未当选人得票多少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确定候选人进行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2.认真开好选举大会 选举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投票选举时应集中选民到中心投票召开选举大会,选举大会要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严肃认真,确保选举成功,选举大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登记、发票、验票、解说、代书等选举工作人员上岗,清点核实参选人数和代投人数; (2)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和选举有关事项及大会纪律; 17 (3)上届村委会报告工作,主要说明任期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4)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回答选民提问; (5)推选并通过唱票、计票、监票人员;(6)介绍选票和投票办法; (7)检查、密封票箱,派出流动票箱;(8)领发、填写选票;(9)选民依次投票; (10)集中票箱、开箱、清点、检验、整理选票;(11)唱票、计票; (12)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填写选举报告单和统计表; (13)颁发《当选证书》。 3.正式投票选举过程 选民可以集中到中心投票站投票,也可以到各分投票站投票,各投票站必须设立秘密写票处;对符合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采用流动票箱,每只流动票箱至少由3名工作人员负责;选票凭《选民证》发放,由选民单独填写。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秘密写票处内张贴正式候选人相片,以方便文盲对照填写。整个投票过程,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18 应于当日收集到中心投票站开箱验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于当日或次日将选举结果上报乡镇办事处和市民政局备案。 (四)颁发村委员会成员当选证书 投票选举结果出来后,应当场颁发《当选证书》,或者投票选举工作结束以后,由各乡镇办事处适时召开全体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会议,颁发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并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当选证书》由各乡镇办事处到市选举办统一购买,《当选证书》工本费应在乡镇办事处选举经费中列支。 (五)选举资料归档 对选举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资料(含选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及时整理建档,妥善保存。有条件的村,应建立档案室。 第四阶段。建立村委下属组织和建章建制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要扎实做好新老村民委员会交接工作。新老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各乡镇办事处监督。原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将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对拒绝移交或者无故拖延的,乡级党委和政府、村党组织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乡级党委和政府、村党组织要耐心做好落选人员19 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新当选的村委会班子要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一)依法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下属的人民调解、社会治安、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组织。 (二)组织各村民小组通过本小组选民以民主方式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当选者必须超过选民半数p-]意。 (三)要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工作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 (四)制定村委会任期目标和工作规划,明确村委会成员岗位责任和村委会下属各委员会及村民小组工作职责。 (五)在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制订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真正做到有章可依、依章办事。 第五阶段。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办事处及各村要认真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市、乡两级换届选举机构应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汇报本届选举工作的情况、问题和基本经验,接受党委、政府的检查,接受人大的监督,以便更好地指导下一次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应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本届村委会选举是否依法进行;村民的民主权利是否得以充分行使;选出的村委20 会班子村民是否满意;村民委员会下设的机构是否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通过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的建设是否得到进一步加强。具体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市、乡镇办事处选举机构及各有关职能部门,界定选举中的违法行为,认真查处选举案件,指导村委会依法搞好重选和补选工作。维护选举的合法性和巩固选举结果。 (二)各乡镇办事处要汇总选举结果报告单、各类统计报表、选举工作总结报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各级对选举工作资料要立卷归档(含选票)。 (三")各乡镇办事处对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进行总结表彰;市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乡镇办事处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全市总结表彰工作的准备。 四、换届选举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切实加强领导。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全市农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是关系农村和谐稳定的大事。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今年上半年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各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级民政部门和党委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具体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各级财政要安排21 换届选举所需的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互相支持,确保选举任务圆满先成。 (二)严格依法办事,坚决纠正和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中,有违法行为的机构或个人,当地党委、政府要及时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依纪进行查处。对情节较轻的;由乡镇政府或市民政部门进行批评教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假借选举活动,从事非法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因选举弓j发的重大问题和事件。对因领导和指导工作不力、敷衍应付,处置不当弓i发较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民主监督,要弓}导村民推选威信高、诚实守信的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等组成选举工作监督小组,监督选举的全过程。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入“选举观察员制度""、“司法公证""等监督力量,以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 22 (三)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信访、民政、司法行政部门一定要尊重农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取得群众的谅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推诿和敷衍了事,更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要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把来信来访内容摘要登记,并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要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那些选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要制定有针对性的选举工作方案,派出得力干部包村入户,保障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换届选举中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换届当选后要主动支持、保23 障新一届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要保证妇女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合法权益,确保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村委会换届选举与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要有机结合,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要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先由党员、群众分别推荐,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公开程度和党员群众认可程度。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注重在优秀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中吸收发展党员,特别是对非中共党员的村民委员会主任要加强培养,具备党员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条件成熟时充实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或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不断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注入新生力量。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办事处要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及有关统计报表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民政局,电话:4828111)。 24 第二篇: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蘑党发[2012]34号 关于印发《蘑菇气镇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居、相关单位:今年是我镇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年,为切实做好我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将《蘑菇气镇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蘑菇气镇委员会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蘑菇气镇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我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省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2]20号和《中共XX省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嘎查村级党组织和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组通字[2012]10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镇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保证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把政治可靠、作风民主、公道正派、能依法办事、热心为村民服 务,有本领、有较强治村能力、带头实干、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受到群众拥护的人选进村(居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自治章程等规章制度,巩固村民自治成果,加强村(居委会班子建设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为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全镇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遵循直接、普遍、差额、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竞争、平等、公开的原则。要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要求进行换届选举。通过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切实选好配强村(居民委员会班子,要拓宽选任渠道,扩大人选推荐范围。主要面向“两类人员”推荐选拔:一是本地致富能手。注重从政治素质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专业大户、复转军人、专业协会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中推荐提名人选;二是大学生村官。同 时,提倡村(居党支部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确保村(居民代表中妇女代表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确保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并要求妇女干部能胜任村里的计生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保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形成镇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有关部门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要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换届选举的全过程要进行认真的指导与协调。各村(居要高度重视这次换届工作,责任到人,确保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要调查分析各自村(居的情况,对可预见的问题,要具体分析,并有相应措施,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研究和处理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自己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并做好妥善处理。镇委将抽调得力人员组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深入各村(居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三、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力度 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是全镇基层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宣传教育工作要贯穿到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条幅、标语、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力度。镇委把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群众认识到选好村民委员会班子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密切关系,让群众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步骤和方法,积极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换届选举工作环境。 要突出抓好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镇委负责对村级的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行。 四、换届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我镇所辖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实行直选,与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同时进行。全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12年6月5日-7月14日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1、召开全镇第八届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组织领导机构,讨论通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2、镇委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村(居换届选举方案要按日做出具体安排。 3、印制规范的参选证、委托书、预选票、选票等选举文书。 4、各村(居在工作中要依法遵循选举程序、候选人产生办法、选举投票方式等关键环节,要认真研究换届选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全面掌握村(居民的思想动态,换届选举工作的每个关键环节都要分阶段召开选举工作会议,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5、依法直接推选村(居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5至9人(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6、村(居换届选举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任务:①组织村(居民学习换届选举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解释村(居民提出的有关选举方面的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