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涟水医学会第六届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成立护理学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由卫生局领导、分管医政工作领导、拟担任新一届学会领导人员及前一届学会部分相关领导担任。
主要任务:
1、讨论决定换届改选的日程安排;
2、讨论决定选举会议的议程;
3、协商新一届理事会人员组成名单;
4、讨论修改“学会章程”并向理事会作出说明;
5、讨论通过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第五届理事长的就职报告;
6、向“科协”申报第五届理事会通过的新一届理事会人员组成分工。
二、成立秘书组:
组成人员:由卫生局分管领导、医政、科教、护理学会秘书处人员担任。主要任务:
1、对全县护理工作者(包括不在编人员)自愿加入学会的重新动员、登记、造册;对所有医疗机构(含民营)自愿加入团体会员的重新动员、登记、造册。
2、根据领导小组意见,负责起草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第五届理事长的就职报告。
3、根据领导小组意见,负责学会章程修改印发。
4、负责其它文件整理工作。
三、成立会务组:
组成人员。由分管领导、医政、护理学会秘书处人员担任。
主要任务:
1、人员接待;
2、会议物资保障如场地、音响、茶水等;
3、会务文件保管发放。
第二篇:第八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昌西党发[2011]
号
西郊街道党工委
西郊街道办事处第八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组织法》)的规定,2009年产生的第七届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到2011年年底任期以满。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的通知》昌办发[2011]25号文件的要求,为使西郊街道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居委会组织法》、《XX省实施〈村(居)委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等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人才选进居委会班子。进一步增强居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调动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促进街道各项事业稳步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工作任务
1、依法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组成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大会;
2、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班子,街道40%的社区采取直选和60%社区采取社区居民(成员)代表选举的方式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
3、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及楼栋长;
4、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居民公约、自治章程、居务公开等民主决策、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成立西郊街道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组长:姜涛第一副组长:朱志梁副组长:徐德顺
成员:王美华、王志强、刘锋、陈婷
江会成、葛立明、严命元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徐德顺兼任,成员:余善锦、俞永珍、徐润发、汤双华、叶琼、叶曼莉、汪丹。
四、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需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突出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时,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先锋模范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居委会设置及工作站设置(1)坚持社区居委会工作机制,在社区居委会内成立社区工作站,工作机制为: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
(2)街道居委会各设一个工作站;
(3)居委会干部设置。一是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享受岗位津贴;二是委员不享受津贴;三是社区居委会职数为5人,设一正二副和两个委员,其中一名副主任由社区民警兼任,具体按赣公字[2002]156号文件精神执行,一名副主任在本社区热心社区工作的居民中推荐,通过选举产生;四是提高两委人员交叉任职比例,鼓励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居委会主任候选人选举,鼓励社区党组织成员参加副主任竞选。
(三)社区居委会及工作站职责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其依法履行《居民组织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社区工作站是街道办事处派驻社区的工作机构,也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机构,主要承担居委会剥离出来的行政事务性工作,在街道和社区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居委会干部候选人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政治素质好;
(2)工作能力强、廉洁公道、热心社区公共事务、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本社区居民,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男性一般不超过52周岁,获得省级、市级荣誉、特别优秀的原社区干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企业社区居委会的选举问题
根据《居民组织法》的规定,参照此选举方案,由街道与企业领导协商,推荐候选人报街道备案与其他社区同步进行选举产生新一届居委会班子成员。
五、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0月10日至11月30日)(1)成立西郊街道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设立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筹备街道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2)落实换届选举经费。
(3)印发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有关资料。
(4)召开居委会负责人会议,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5)街道召开居委会干部动员大会,组织学习《居民组织法》,布置街道辖区第八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6)各居委会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居民组织法》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
(7)组织街、居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8)街道班子成员对老社区居委会干部开展谈心活动,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
(9)对居委会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正式选举之前,街道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居委会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工作。将居委会集体财务收支情况、集体财产管理使用情况等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列入审计范围,并及时公布审计结果。对审计出得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作出处理。未进行财务审计的居委会,不得开展选举阶段的工作。
第二阶段。选举阶段(12月1日2012年1月10日)(1)依法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制定换届选举方案,具体领导和组织本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5--9人单数组成,人选由社区居委会提出,在街道指导下,由上届社区居民代表推选产生,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依法推荐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为居委会选举委员会主任。由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居民小组组长代表,群众代表,社区驻地单位代表等人组成,负责组织实施本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
(2)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居委会选举均以户籍所在地为基本原则进行选民登记。要针对户籍制度改革、城乡人口流动等特点和实际,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保证外出流动人员和外来流动人员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参加选举的居民登记,除要对户籍在本社区并且在社区居住的居民和户籍在本社区但不在本社区居住且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居民进行登记外,对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社区居委会组织中任职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的公民,应当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讨论同意的,应当登记为参加选举的居民。已在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参加选举的,不得再参加其他社区的居委会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年龄计算从出生年月起至选举年月止。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对居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居民选举委员会申诉。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居民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提交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3)依法做好候选人提名和确定工作。要明确居委会成员职数。居委会成员职数按3至5人配备,个别规模较大居委会成员职数按5至9人配备。严格控制由居委会聘用人员;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应结合实际,从政治素质、思想品德、文化素质、工作能力、身体条件等方面制定居委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并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根据本社区情况讨论确定后生效,并张榜公布。提名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过半数参加。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根据不同的选举方式,采取不同的提名方式产生: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由居民代表填写提名票产生。采取直接选举方式的,由全体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过半数填写提名票产生。要拓宽选人渠道,在居委会选举中,要引导居民注重从辖区内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廉洁公道、热心社区公共事务、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的人中提名候选人。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前分不同职务按照姓氏笔画顺序张榜公布。
(4)依法组织投票选举。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应在选举日的三日前予以公告,保证居民群众的投票权。在居委会选举时,应当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和设立若干投票站投票,当场领票、写票、投票,集中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监管。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代写选票。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只设立中心会场,居民代表选举不得办理委托投票;采取居民直接选举方式的,设立中心会场和若干投票站,可以办理委托投票,但每一居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要普遍实行秘密写票制度,保证居民群众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任何人不得亮票、拍摄选票或者在选票上做记号。
(5)推选居民小组组长。居民小组组长由本组户代表推选产生,可采取签名、会议举手表决或投票方式推选,并张榜公布。
(6)推选社区居民代表,组成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代表由居民代表和成员代表组成。居民代表的选举工作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各居民小组的户代表推选产生。各社区居民代表的名额,原则上按30—40户推选一名,1000户以下社区,居民代表不得少于30人,1000---1500户不得少于40人,1500户---2000户不得少于50人,2000户以上不得少于60人。在社区居住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可不经推选直接列为居民代表。社区内机关、企业单位、部队和较大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应当各推选一名代表作为社区成员代表并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
(7)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上发表竞选演讲,当场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会后,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和差额的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在正式选举日的3日前张榜公布。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均差额1人选举,特殊情况除外。
(8)开展直选单位的选举工作。今年按照上级的要求,街道决定以下8个社区进行直接选举工作:景航、吕蒙、亭子下、森林、金鱼山、东风坦、汪王庙、建国。直选单位要认真按照省《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操作规程》和区《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选民登记等选举相关工作。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居民小组设立登记站,社区居民到登记站主动登记;二是挨家挨户上门登记。选民登记后,发放选民证。登记后的选民,在整个选举过程中主动放弃选举权,不参加任何选举活动的,经过选举委员会确定,不计入本届选民数。
直选社区选民资格认定:一是现居住和户籍均在本社区,选举日当月满18岁,以身份证或户口本记载为准。二是依法享有选举权,符合下列情况的居民可以在本社区登记,但不得在两个以上的社区重复登记:a、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1年以上,履行本社区居民义务,本人要求在本社区参加选举的人员,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出具本人不在户籍所在地进行本届选民登记的证明,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予以登记;b、户籍不在本社区,选举前在本社区组织(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工作的,经过本人申请,街道办事处推荐,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在所工作的社区进行选民登记;c、户籍不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外来优秀人才,由街道推荐,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予以登记。
开展直选社区投票选举。直选选举设立中心会场和投票站,同时设立发票处、秘密写票处、投票处、张贴投票注意事项等,可以办理委托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选举家庭成员之间可以以选民证和户口薄等能证明为家庭关系的相关证件,有具有选举权的家庭成员代领、代写、代投选票。投票选举时,要掌握“双过半”原则,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产生直选选举的社区居委会新一届班子。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月11日至1月31日)(1)书面工作小结材料报街道换届选举指导工作小组。(2)填报换届选举后的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干部情况登记表,交街道换届办公室,统一汇总报区民政局及有关部门。
(3)做好十日内交接工作,确保社区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4)做好换届选举的其他善后工作。
六、工作要求这次换届是街道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居委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昌办发[2011]25号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深入社区,实行挂居制度,及时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并协调居委会搞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1)依法选举,推进民主,把好“三关”。选举过程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把好社区居民代表的推荐关、候选人的确定关和选举大会的选举关。
(2)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街道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形成合力。要指导各社区党支部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建设各项工作要与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好,做到换届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3)做好移交、培训和建章立制等工作。街道在换届前对各社区财务进行审计、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管理、整理,并对社区档案等有关资料进行封存,并指派专人管理。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班子产生后要与原班子及时交接工作,指导拟定三年任期目标和发展规划,建立内部组织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便及时开展工作。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民政工作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抄报:区第八届(村)居会换届选举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送:街道各居委会、各部门抄送:街道纪委、人武部、团委西郊街道党政办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印发
共印60份
第三篇:关于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村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县、乡有关文件要求XX县区、乡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的统一部署,以及《交口乡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我村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第一条指导思想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下,
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开展。
第二条选举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因地制宜、依法办事的
原则
第三条推选选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由村民会议选举
5名有一定代表性的选委会成员,选举工作由村民选委会主持。
第四条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严格把握三个条件:
(一)年龄条件。必须年满18周岁。
(二)政治条件:除被司法机关剥夺政治权利人,其余的都具
有选举权的被选举权。
(三)居住条件:
1、有本村户口的居民
2、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经
村民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选民登记。
3、特殊情况按《省选举办法》和有关规定
进行。
第五条以下三种人不予登记:
(一)患有精神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员
(二)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傻人员
(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
第六条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人组成,其中妇女应当有适
当名额。
第七条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响
应各级号召,因地制宜,参加竞选主任者要具有中共党籍。
(二)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
法规。
(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民主、联系群众、
热心为群众服务。
(四)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独立完成任务。
(五)身体健康、有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知识程度,年富力强。
(六)有开拓精神,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懂经济、会管理,能
带领群众致富。
(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的不能参加竞选。
第八条选举方式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我村采用“直选法”。
具体如下:
(一)参加竞选的选民在12月5日之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
提出申请,表明竞选意愿和拟竞选的职务。
(二)村民选举委员会在12月12日之前,分职位按姓氏笔画
为序公布竞选人名单,同时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便于选民按时参加
选举,保证选举成功。
(三)在选民过半参加投票,且竞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
过半数赞成票时,得票多的直接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
人的,当天下午组织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四)未能选出或者选足村民委员会成员时,根据所缺职位,
在未当选的竞选人中以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再按照确定候选
人的选举方式,当日下午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另行选举。
第九条正式竞选人要开展竞争演讲。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正式投票选
举前,要组织召开选民大会,主要让主任竞选人在选举
大会上向选民介绍自己的情况。大会演讲必须是在村民
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演讲人要服从村选举委员会
的安排具体规定按照选举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投票选举我村于12月15日正式投票选举。正式投票选举
是整个过程的中心环节,是选民行使选举权的主要形式,由以
下重要程序组成:
(一)核实可参选人数,落实外出选民的委托投票人,选民外
出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需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委
托,经过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依法委托投票,每个选民只能接
受1人委托投票。
(二)设立秘密写票处、公共代笔处、准备选票、投票箱,布
置投票会场。
第十一条召开选举大会
(一)宣布选举大会开始
(二)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人讲话
(三)宣布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通过选举办法并介绍选举形式
(五)检查密封票箱
(六)核对选票数
(七)讲解、分发选票
(八)选民写票
(九)选民投票
(十)开箱清点选票
(十一)检验投票、整理选票
(十二)唱票、计票
(十三)宣布选举结果
(十四)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仁义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第四篇:第九届换届选举方案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做好全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做好全省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安排
全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12月开始,到2012年3月底前结束。总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选举领导工作机构,制定选举实施方案等工作;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
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将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同部署、同实施,各村先进行党组织选举,再进行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为充分发扬民主,创新选举形式,节约选举成本,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全面推行村民委员会“自荐直选”制度,进一步完善“海推直选”制度,拓宽民主渠道,规范操作程序。
二、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201x年x月xx日—201x年x月xx日(30天以内),这一阶段主要是抓好制定方案、成立选举领导工作机构、形成选举方案及工作预案、加强舆论宣传、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等几个环节。
1、建立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县(市区)、乡(镇)要建立强有力的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宣传、贯彻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村委会换届选举政策规定;制定选举工作方案,确定选举时间;培训选举工作人员;设计、制作选票、选民证、委托票证及选举用的各种表册和统计报1
表;指导和监督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受理村民举报和来信来访,依法查处和纠正选举违法行为;组织检查验收,进行总结表彰。
2、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县(市、区)要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换届选举工作要求,认真总结以往特别是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经验,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人选条件、工作步骤、选举程序、时间要求、组织领导和落实方案的措施。乡级要根据县级工作方案,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县、乡两级选举工作方案由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办公室草拟,经选举工作机构集体讨论审定。以政府或党委、政府名义下文执行,由选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由人大负责监督方案的落实。
3、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要将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贯穿选举工作全过程,大力普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把应该选举什么样的人进村委会、什么样的选举行为法律法规不允许等问题,通过多种方式清清楚楚告诉广大村民,形成旗帜鲜明的舆论导向;要重点宣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程序、候选人的条件、投票方式等,使农村干部群众知道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要突出宣传好这次换届选举的新要求,包括登记选民、村民代表组成、村民委员会班组成中对女性村民的名额比例和职数,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等;要注重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积极进行正面引导,着力帮助农民群众消除宗族、宗派、宗教和邪恶势力的不良影响,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
4、全面完成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是解决换届选举热点、难点问题的关键,在换届选举前,要全面完成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尤其是对群众反映有经济问题的村,审计后要形成书面审计结论、公布审计结果、上报备案,目的是给村民一个交代,给上届班子作个结论。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账目,要先封存,按时组织选举,待选举后再继续审计,不能影响选举。对审计中发现的经济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处理。
5、抓好选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工作培训,提高组织者的选举水平,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培训采取分级负责、逐级组织的方法,市级重点培训县、乡两级的师资力量和部分乡镇负责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党政干部;县级重点培训乡镇负责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党政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乡级重点培训包村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要将培训重点放到乡(镇)、村一线,凡是参与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参加选举培训,通过培训使每个乡、村都有熟悉选举法律政策和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步骤的明白人,切实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实际操作的水平。不熟悉法律政策的县乡干部不宜解答村民的咨询,不宜接待村民的上访。
(二)实施阶段。201x年x月x日到2012年x月x日(50天以内)。主要任务是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进行选民登记、资格审核和确认,组织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选举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完成推选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推选村民小组长、村务交接、规范村务档案等工作。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法律要求进行,任何地方不准指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包括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确保村民的推选权。对于不履行职责的村民选举委员会,经大多数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可终止其职责,另行推选或按照上次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产生。
2、推选村民代表。推选村民代表一般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之前进行,特殊情况下,推选工作也可以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后进行。村民代表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是必须是本村村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要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三是要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四是要遵纪守法,办事公道,有较高威望。
3、制定村选举方案。(选举日前45-40日)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县乡两级选举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本村实际,提出初步方案和日程安排,然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方案,报乡镇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批后,向村民张榜公布。选举方案的具体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即选举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候选人的条件、选举的组织领导、具体措施和要求等。
4、制定选举办法。(选举日前40-30日)各乡镇要研究制定统一的村选举办法范本,对村委会职数、选举方式、选举程序、选举日、候选人(自荐人)的具体资格条件等重要内容要进行明确。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乡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本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选举办法应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举方式、日期和程序等重要内容进行明确;对选民资格认定、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争议选票认定、回避制度等易引起争议的问题要进行界定;把“正式候选人中要有一名女同志”、如何书面委托、如何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并介绍履行职责设想回答村民提出问题、秘密写票等作出具体规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乡换届选举领导组审核后方可实施。
5、组织选民登记。x月x日—x月x日(选举日前30-20日)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开展选民登记工作,要积极引导村民主动登记,推行“选民登记名册和选民证对应编号”的做法,提高选举工作效率,全面、准确地做好登记工作,防止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对外出的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提前通知他们回村参加选举,使广大选民都能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村民选举委员会及时做好选民资格审查,选民名单和选民人数以调整后的结果为准;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6、提名确定候选人。x月x日—x月x日(选举日前20-10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该在选民登记完成以后,以公告形式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向村民公布,引导村民按照标准酝酿和提名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加大引导力度,认真做好女性村民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村民委员会虽然名称已改为社区居委会的,但尚未进行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仍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选民登记并组织换届选举。
7、办理委托票有关事项。(选举日前)委托投票应当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六日内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使用委托投票的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委托投票的选民进行审核,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受委托人必须在选举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凭选民证(收回)领取委托投票证。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做好登记。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不能接受委托。
8、正式投票选举(包括另行选举)。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要切实维护投票大会的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向选民展示钱物等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要提供充足规范的秘密写票处,引导选民依次到秘密划票间划票,保证选民完全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划票;对划票的办法和说明要尽可能符合农村农民实际,以易于选民理解操作避免或降低废票率为原则;要注意保障选举重点难点村的选举秩序;要公开唱票、计票,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公布,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当选证书。
9、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通盘考虑、同期举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下,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凡由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前至少提前5天张榜公布。凡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须超过全体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引导、鼓励、支持分管纪检工作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宣布,并报乡镇和纪委备案。
10、完成村务交接。2012年x月x日—x月x日,新的村委会班子产生后,要及时做好以下工作:⑴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乡镇政府监督,新老班子要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10日内完成交接任务;⑵推选产生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和村委会下属工作委员会;⑶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村民自治章程、
村规民约、四个民主制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以及村委会自身工作制度等;⑷建立选举档案。将整个选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原始资料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x月x日—x月x日,各级村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工作机构在本地村委会换届完成后,要及时总结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市负责验收县;县负责验收乡(镇);乡(镇)负责验收村。验收的内容按照层层制定的据选举工作方案要求分解量化。县、乡要将各类需要上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地填写清楚,逐级向上级选举工作机构上报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报告。
三、工作要求
1、周密计划,精心组织。要针对各村存在的重点问题,村级班子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做到“一村一策”,特别是对重点村、难点村、联建村、平改村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要建立选举工作动态定期分析、信息快速反馈、信访协调处理等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要抓住选民登记、提名确定候选人、投票行为等重要环节,依法规范村委会选举程序;全面推行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整个工作要透明公开,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给选民一个明白,消除群众的戒心,以保障村委会选举公正有序进行。
3、化解矛盾,稳定工作。要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耐心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对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做好教育引导、化解矛盾和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选举过程平稳有序、和谐稳定。
第五篇:乡镇第六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乡镇第六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我镇第五届嘎查村民委员会任期已满,为做好全镇第六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第六次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及《鄂托克
前旗第六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第六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增强可操作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主线,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着眼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自治区办法》为依据,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农牧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权利,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觉悟高、办事公道、热心为群众服务,并能带领群众致富建设新农村的能人选进嘎查村委会班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推动农牧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要严格依照“两法一通知”具体规定进行实施。
(二)坚持“四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有利于加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有利于调动农牧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农牧区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推进农村牧区和谐社会建设。
(三)坚持民主自治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由选民自由直接选举自己信任的村委会成员。
(四)坚持精干、高效、德才兼备原则。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嘎查村委会干部名额,倡导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支委、村委交叉任职,尽量减少职数。根据我旗实际,嘎查村委会的职数由3至5人组成,减轻农牧民负担。地域小、人口少的嘎查村委会原则上不设副主任,若实行“一肩挑”,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1名。要根据发展需要,倡导选拔年富力强、有文化、有道德,有开拓进取精神的人担任嘎查村干部。特别是要选配好嘎查村委会主任。
三、组织机构
为了全面做好我镇第六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特成立昂素镇第六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1、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xxx(党委书记)
副组长:xxx(政府镇长)
xxx(纪检书记、人大主席)
xxx(党委副书记)
成员:xxx(副镇长)
xxx(副镇长)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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