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企业法作业.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6973859 上传时间:2024-12-24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5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法作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企业法作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清算是指公司所有财产吗?包括:银行资金,产品库存,办公用品,公车等?股东股份各50%,公司章程没写明利润分配方案,清算后财产是否各50%? 答:公司的清算内容包括所有的债权和债务,也包括公司实际的资产。公司章程没有明确利润分配方案,则公司剩余资产分配按出资比例分配。 2. 我于一公司在2000年产生20W元债务,该公司现在亏空,但是一直未进行 清算..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能否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08〕6号,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的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这2条,追加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该公司目前已经没有任何财产和实物了.只能追加股东的责任.. 请懂的律师给指点指点. 该公司在注册时候虽然有验资报告,但是我知道他注册120W是虚假的, 但是我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怎么办?何如自己去取证.. 答:单位如果没有被法院宣布进入清算程序,法院无法判令股东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如果法院判令股东清算,股东没有做,可能根据情况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判例中,因为债务在前,清算在后,也就是清算不力产生的连带责任不好认定,一般都应该酌情判罚,因此你的请求被支持的可能性较小。 3. 我2009年8月22号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至今有三年了。目前公司不打算和我续签合同,敢问我可以等到多少经济补偿金?最好能附上相关法条。多谢多谢! 答:可以要求2个月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明确: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 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遂 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对董事长的换车行为,有效吗? 答:《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但应当注意:公司章程对董事的约束力通常仅具有对内效力,而公司董事长可以代表公司从事与外部第三人的交易行为,如果第三人是善意的(不知公司章程对董事的具体约束),则通常需要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 《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 所以如果王某不知道该车为对方公司财产,则该换车行为有效。 5. 我朋友是一家国营企业的工人,前些年企业倒闭了.几年过后一部分工人到年龄退休了,都成功办理了退休.之后过去一两年吧,我朋友也要退休了,去办理退休,但社会保障局却说他单位还欠3年社会保险没缴纳不能给他办理退休. 我朋友就纳闷了.他的工友们都没要缴纳啊,而且都成功办理了退休手续.后来了解到是企业倒闭后缴纳了第一期保险,第二期确没有缴纳.现在企业已经倒闭多年,我朋友不知道去那询问和寻求解决办法,还有朋友叫他去市经贸局询问不知道是不是去那里.希望律师能帮到他,。在这先代朋友谢谢你了.! 答:国营企业在关闭或破产时,其主管部门对会其进行清算,对人员进行安置。清算的费用会优先缴费企业所欠的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费。补缴完清后,会给每个职工发放养老保险手册等,职工凭些可以以个人身份接续参保,符合退休按政策你办理退休。 不知道为什么事隔一两年后,还会欠费,难道当时没有完清费用和手续吗?如果你不清楚当时企业关闭时的处置情况,建议你去企业的主管部门问一下,或问一下其他与你情况类似的(即当时尚未退休的其他人员)。 6. 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吗? 答:国家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所以不是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要公开发行必须满足比发起设立更多的条件,必须经证监会审核通过才行。 7. 听说非上市公司现在一样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向社会募集资金,那为什么还要上市呢,上市以后对企业有什么好处,谢谢! 答:股票上市有许多好处。 、股票上市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很方便的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股票上市可以大幅度提高公司的市值。没有比股票市场更好的市场能够表现公司的价值,因为股票的价值就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价值,往往上市后,公司的价值会比当初投资的成本上涨很多。 、方便大股东变现手中的股票,现在上市都是全流通,大股东持有的股票也可以很方便的变现。 、上市公司在人们的心目中都是行业中的佼佼者,对树立公司形象和发展业务有很大好处。 上市流通后,随着股价的提升,抛售一部分股票,可以为企业融资。 8.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对方股东是民营公司,双方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国企吗? 答:这个要看国有股份占比例是多少,超过50%就可以控股,就是国有企业,否则是民营企业。 9. 有限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无法清算,小股东对债务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如果承担是按债务总额还是出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答:股东对出资额承担责任 10.公司吊销后在对方不知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发生的欠款不给支付,属不属于诈骗? 答:属于,通过民事诉讼来主张权利。 11.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多年,债权人可否通过法院执行股东的财产? 答: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其民事主体还是存在。如果公司未经清算,可将股东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清算责任; 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情形,则债权人可要求股东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因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12.股东出资比例不一样,股份是一样的(口头约定),现在想调整公司的股份?如何最合法? 答: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变更工商股权登记。 13. 股东出资比例问题 比如成立公司100万,有两个股东,没人50万,是否可以? 答:从法律上可以。但是两个人一样的股权,以后如果两个人意见不一致,就不能形成股东决议了。所以,可以章程约定决议方式,但最好一个人多一点一个人少一点。公司发展要考虑长远。 14. 2人合资公司,股权差不多,都称为董事长可以吗? 答:股东少的有限公司,只能设立一个执行董事即董事长,要进行工商登记。至于内部如何称呼由自己定。 15. 我06年9月进公司,现在我辞职,公司未给我缴纳保险,我是否有权要求公司赔偿? 答:可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同时要求补交社会保险。如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16. 我现年43岁男!于2008年进公司上班。当时双眼很好;2009年体检也很好!但2010年突然发现右眼失明经检查属新生血管性青光眼且属伤后引起!而我与公司的合同将于2011年7月到期!公司若不续签合同该怎么赔偿? 答:这要看你的失明与你的工作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有关系可以申请职业病或工伤鉴定,然后依鉴定结果主张赔偿。如果没有关系,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合同只会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支付你补偿金,工作一年给你一个月补偿。 17.公司和商场结帐少了钱,说是有员工拿了退款现金,现在他们不查,要我问所有员工分摊赔偿怎么办?现在我们公司方面不报警 也不查,就靠扣我们工资,然后让商场帮忙查退票,明明有就不给查!我们该怎么办? 答:如果扣工资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18. A和B一月份合伙代理某产品,谈好每人出资10万元,每人占公司50%的份,并签署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实际运作时A实际到帐9万,B实际到帐7万,均未达到要求款项.二月份因某产品的生产企业取消了代理制不再继续供货,公司被迫关闭,此时已经用于经营的各项费用6万,剩余9万,请问各位高人,A和B的损失改如何界定?剩余的9万元又该如何分配? 答:1、费用已经发生,损失肯定是大家共担了,所以不必要考虑损失问题。 2、关键是剩余的9万元的分配问题,我认为应该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即:A=5.06万元,B=3.94万元 19.甲两年前与乙合资建立企业,甲四个月前已退股,退股协议说明:自退股之日起,企业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无关。现在乙方控告甲方两年前的部分设备来路不明,甲方是否会承担责任,具体什么责任?现在因经济纠纷,乙方将甲方打成轻伤(已鉴定),甲方没有任何不法行为,请问这起纠纷案件如何解决?乙方控告甲方设备来路不明理由成立吗? 答:这种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的经营行为产生的纠纷,如果现在是乙方向法院起诉,甲方尽管已经退出合伙,但是对在合伙期间的经营行为还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至于乙将甲打了,那是另外的治安刑事案件,与纠纷没有直接的厉害关系,不宜合并审理,在这个纠纷中,甲有应诉的义务,有向法庭说明情况的义务,至于乙控告甲的罪名能不能成立,那要看乙提出问题的依据和证据能不能证明甲存在侵权事实,法庭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不是乙说了“设备来路不明”,法庭就会认定的,要积极应诉,相信法律会做出正确的判断的 20. 我与一个朋友半年前开设一家注册资本50W的普通合伙企业,注册时他为法人代表,我主管业务有40%股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现在面临倒闭。他扬言要去以公司名义借高利贷,我不同意,但我没公章等,公司会计也只是听他的。我很担心,不知道我该做点什么作为防范。有什么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请一定告诉下。请指点我下,十分感谢!!!!! 因为是朋友,若向法院起诉申请散伙可能不太好... 有没其他方法,不要通过法院啊,我是说可以我一个人去工商局说我想退出,把股份都转给他吗?我们是两个人的普通合伙,我可以把我的股份过户给他吗? 十分感谢! 答: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你朋友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合伙协议约定义务,属于法定退货的情形之一,你可以以合伙纠纷为由申请退伙向法院起诉,退伙是你的权利。而且你们是两人的普通合伙企业,你一退伙,合伙企业也就自动解散了。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