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措施一、本工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理,在工程开工前建设、施工单位应向城市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排放处置计划,填报建筑垃圾、 工程渣土的种类、数量、运输工具、运输线路及消纳处置场地。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 责任书,接受管理和监督。二、对弃土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做好详细的组织规划,并充分考虑弃渣运输车辆 需经过城市道路的因素,开工前及时与交通、城管等部门联系,并按其要求组织弃土 运输,保持弃土运输车辆经过城市道路过程的交通,防止对城市道路及周边环境卫生 造成污染。同时,根据工程土石方平衡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将弃土在本工 程中消纳,如用于便道填筑。三、可选择低洼地带作为弃土的临时用地,用地四周应根据地势和周围环境情况, 做好防尘和水土保持工作。四、施工生活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及时分类收集,回收利用或垃圾场处理。五、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并平整施工场地。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对施工现场及其周边地区的污染,应根 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保护方案并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