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防治理岗位责任制 第1条:矿长(矿主要负责人+是通防平安治理的第一责任者。矿长(分公司经理)必须每月主持研究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保证这一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对通防工作存在的征询题专题研究。对上级有关通防工作指令、指示、法规、决定、标准及通知,亲身批阅、布置,并组织检查落实。 第2条:(矿)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本单位一通三防“技术工作。在水平延深、采区及其它采掘工程设计,采掘消费规划,平安措施审查,通防隐患处理,安措资金使用等方面把好一通三防“关。负责通防新技术、新工程的科研攻关和推行应用。各矿总工程师负责编审通防专业年度、月度打算,并组织落实和施行。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通防专业会。
2、 第3条:(矿)消费副总经理(消费矿长)对消费过程中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负责消费过程中的一通三防“平安措施、质量标准、安措工程贯彻落实;负责通防一票否决“制度的贯彻执行。处理通防工程、通防质量标准化建立所需的资金、材料、设备。负责本单位火工治理各项规定的现场落实。消费矿长必须每年同经考核合格的爆破工签订一次平安爆破合同书,并负责合同兑现;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爆破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火工治理工作,对存在的征询题及时处理,并定期召开爆破工例会。 第4条:(安监处长)负责对防止严峻瓦斯煤尘事故所采取平安措施的施行进展监视检查。分析现场存在的一通三防“方面的不平安要素,提出处理事故隐患的建议。 第5条:通防部主任是通防治理直截了当责任者,负责一通三防“打算、措施、规定的编制与落实。完善一通三防“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