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平安防护用品治理制度总 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治理,标准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检验、发放、使用和报废,保障职工能使用合格、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消除因劳动防护用品引发的平安隐患和平安事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本方法中的劳动防护用品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中的平安帽、平安带、平安网。 第三条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劳动防护用品治理。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第四条 公司物资和平安部门应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消费企业名录对供给单位的资历进展认定。对现使用及新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供给单位宜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消费
2、企业名录中选择。 第五条 由于地点政府的特别指定等缘故,致使劳动保护用品未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消费企业名录中,由工程部向公司指定的供给商采购。 第六条 工程开工前,工程平安部门编制工程劳动防护用品需用打算,报工程经理审核、批准,工程物资部门按打算采购。 第七条 各劳务和专业分包进场后应将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需用打算报工程部。 第八条 物资部门应通过供货合同商定劳动防护用品的产质量量和验收要求。详细包括:规格、型号、等级、品名、验收准那么和方法。 第九条 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作好标识并清退出场。验收的方法包括:查验质量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通过外观检查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 第
3、十条 工程应按以上规定的采购程序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按规定采购平安防护用品的责任人员,视情况给予进展经济和行政处分。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第十一条 劳动防护用品由工程部统一采购和发放,各劳务和专业分包单位不得单独采购和发放。 第十二条 工程部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第十三条 工人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做到三会“:会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 工人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展必要的检查。 第十五条 应在功
4、能范围内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未经检测部门认可或经检测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品;不能随意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第十六条 对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工人,可视情况进展经济处分或解除劳务合同。 第十七条 工程平安部门应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定期检查和检测,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检测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与报废 第十八条 从消费之日起,塑料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公司平安部门对到期的平安帽,要进展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接着使用,以后每年抽验一次,抽验不合格那么该批平安帽即报废。 第十九条 平安带使用两年后,应按批量购入情况,抽验一次。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觉察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使用期为35年,觉察异常应提早报废。 第二十条 平安网从消费之日起,超过2年者,应按2permil;抽样,缺乏1000张时抽样2张进展冲击试验。对使用中的平安网,应进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及时清理网上落物污染,当遭到较大冲击后应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