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治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平安治理,严格落实工程平安消费责任,特制订工程负责人现场带班治理制度: 1、本工程所称工程负责人是指本工程工程工程经理。 2、工程负责人是工程工程质量平安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消费制度负责。 3、工程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担任一个工程工程的治理工作。 3、工程负责人应坚守岗位,在工程施工现场进展带班消费,组织协调治理工程工程的质量、平安、消费活动,企业负责人将对工程负责人的带班消费情况进展检查。 4、带班消费期间,要全面掌握工程工程质量平安消费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操纵,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消费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5、工程负责人每月带班消费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6、工程负责人因其他事务需要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工程的建立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工程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黔东南州兴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