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平安仓库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治理、维护仓库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库区的工作人员及进库人员,讲究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场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废核、废弃物,乱泼脏水,库区杜绝吸烟。进入库区的人员一律交出火种。
二、库房内外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垃圾污垢,垃圾须倒入垃圾桶内。
三、不准在库区乱贴、乱画,营销广告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按照仓库的统一规定予以施行,凡私自由本仓库制造招牌广告的,仓库有权要求撤除,擅自制造的不标准广告要限期整改。
四、禁止在库区使用大功率电器,(包括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电暖器、电热器具和液化气以及任何发热器具)禁止在库区烧水、做饭、取暖,一经觉察一律没收并罚款,仓库通报批判。任何进入仓库人员一律交出火种,不得携带火种,觉察携带火种及吸烟者罚款100元。为各商户效劳的外来人员吸烟,各商户库管人员负连带责任。
五、库区通道内不准存放物资及废旧物品,不准停放各类机动和非机动车,保持道路及通道畅通。停放在库区的一切车辆电瓶、油箱、备胎必须加锁,以防丧失。较长时间停放车辆或过夜的非机动车,必须交门卫统一治理。否那么丧失自负,包括零部件。
六、承租方及其库管员对分管的卫生责任区要定时清理,保持库区清洁。
七、所有人员须保护库区内的公共卫生设备,损坏者须赔偿或承担其修复费用。
八、外单位人员及车辆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库区。
九、仓库内严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应严格按照仓库的平安五距要求堆放(墙距、堆距、柱距、灯距、顶距),不得违章作业。觉察违规者,出租方(甲方)有权制止承租方(乙方)的行为,对拒不服从劝阻,一意孤行者将处以500-1000元罚款。
十、出入库区车辆须保持低速行驶,时速须低于5千米/小时,不得超速行驶。进入库区一切车辆禁止在库区鸣喇叭(包括非机动车)
十一、承租方假设要变卖废品,须将废品运至仓库大门口门卫外进展买卖,严禁一切废品收买人员及车辆进入库区。
十二、禁止外单位车辆停放库区,来库区提货或进货的车辆,出入必须查验。
十三、仓库治理人员、库管员、保安人员有权监视制止违章行为,对违章者服从治理并能积极清理现场者,将不予追查其责任,对拒不服从劝阻,一意孤行者将处以100-200元罚款。
十四、仓库各商户人员及车辆变动由单位及时将核发的证件交回、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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