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作业场所动火平安治理制度 第一条 危险环境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等危险环境条件下进展的动火作业过程。 危险环境包括:火灾爆炸环境,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 动火作业包括: 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开工具。第二条 危险环境动火作业,应办理“危险环境动火作业票”第三条 危险环境动火作业前,作业票申办单位与作业施工单位进展作业风险
2、识别,制定作业程序、平安措施及施工方案。第四条 危险环境动火作业票审批程序:1、 动火作业前必须清理动火作业点四周20米内所有的易燃、可燃物质。2、 动火作业区域所属单位的专兼职平安员确认落实各项平安措施,区域环境符动火作业条件后,填写“动火作业票”, 签名后交经单位负责人审查,确认合格后签名。 单位审签后,报平安治理人员确认审签。 平安治理人员审签后,最后由总经理审批。第五条 动火作业人职责: 动火作业人员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持有效的“动火作业票”作业。 动火作业人员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那么,回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前确认动火作业条件符合后开场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过
3、程中出现不符合动火作业条件的环境、要素、事件等,立即停业作业。第六条 动火监护人职责 动火监护人经动火监护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监护。 动火监护人应有动火作业区域岗位操作合格证,熟悉动火区域环境和消费过程、设备情况,能推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及突发事故。 在接到“动火作业票”后,在单位领导或平安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平安措施。 动火作业前,确认动火人无误及其它动火条件都落实后,将“*动火作业票”发给动火作业人,开场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不离开作业现场,必须离开时收回 “动火作业票”,停顿动火作业。 动火人如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收回“动火作业票
4、”,停顿动火作业;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环境及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收回“动火作业票”,停顿动火作业。第七条 动火作业平安治理措施: 严格操纵动火作业,危险区域内可不动火作业的一律不动火,可拆下移出的设备及部件全部移到平安区域动火作业 。 动火作业前,识别动火作业风险,采取有效的平安措施,制定作业方案,平安措施填入“动火作业票”中。动火作业审签审批人到现场检查、催促动火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动火作业票”。 动火作业严格执行“三不动火”治理,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平安治理人员随时检查动火作业情况,觉察违犯“三不动火”或其它危险动火作业时,立即收回“动火作业票”许可证,停顿动火。第八条 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需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票。第九条 作业完成后,作业申请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进展检查验收。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工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