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专职平安员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专职平安员任职条件
(一)身体健康、思想进步,热爱平安环保消防工作。
(二)熟悉平安环保消防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三)掌握平安消费技术知识和相应的技能。
(四)具备一定的平安消费治理才能。
(五)经培训考核获得上岗证或经国家注册平安工程师资历考试获得证书。
第二条 专职平安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平安环保消防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公司培训教育制度,做好本单位平安教育培训工作。
(三)带头处理本单位事故隐患和突发性平安环保消防事故,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四)制定并施行本单位的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检查本单位的平安消费工作,及时消除消费平安事故隐患。
(六)制订和落实本单位作业活动的平安操作规程和防护、救援措施。
(七)对本单位的专(兼)职平安员进展业务指导。
(八)负责催促辖区内平安设备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加强防护和消防器材的治理。
(九)催促、参与本单位新、改、扩建工程平安环保消防的三同时“工作。
(十)做好其它平安环保消防治理工作。
第三条 专职平安员考核
(一)公司平安质管部对专职平安员工作实行不定期抽查;分公司(分厂)平安环保科对专职平安员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平安质管部;车间专职平安员每周对兼职平安
员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分公司(分厂)平安环保科。
(二)检查考核内容:
1.严格执行平安教育制度:平安技能培训、平安环保消防法律法规学习、平安环保事故案例分析、平安环保消防会议等的开展情况;
2.严格执行平安检查制度,经常开展平安检查,进展危害识别,查找平安环保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进展隐患治理或采取监护措施进展操纵,并建立隐患治理档案;
3.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不分大小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那么进展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4.按规定对本单位专(兼)职平安员工作进展考核,并作好记录;
5.不定期抽查本单位员工工作,对违章违纪进展严肃处理,作好记录;
6.催促本单位平安环保消防设备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建立平安环保消防设备设备档案;
7.对本单位的动火、动土等特别作业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作业票证,落实好各项平安环保消防措施;
8.其它平安环保消防治理工作。
(三)考核方法按各单位专职平安员绩效考核方法进展。
第四条 专职平安员奖惩
(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平安环保消防工作,经分公司考核,平安质管部审查合格者,发给专职平安员津贴;不合格者,取消专职平安员津贴。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取消专职平安员任职资历。
(二)本单位发生一般以上平安环保消防事故,取消当月平安津贴,并按照责任大小按公司有关制度给予处分。(三)月工作汇报考核:一次不报,扣减津贴20元,半年累计达3次,取消津贴。
(四)为公司平安环保消防工作提出好的建议,采纳施行后获得良好效果的,在津贴中给予一定奖励,获得严峻成果的,报公司申请奖励。
(五)考核结果作为专职平安员评选年度平安环保先进的根本条件,所在单位发生一般以上事故或全年有1次以上没有上交汇报表,取消年度平安环保先进评选资历。
第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平安质管部负责解释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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