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之小学清明节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在清明节到来之际,学校依照恩施市文件恩施市人民政府关于州城规划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向您发放一封信,详细内容如下,请您认真阅读:一、放假时间:4月4日4月6日。说明:因清明节为阳历4月5日,正逢周六,因而假期顺延一天。二、要知晓并教育本人的家庭成员明白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一是 可能引发人身损害或火灾,平安隐患大;二是造成空气污染的主要要素。 三、要严格恪守恩市政规【2015】52号文件规定,即龙凤镇小龙潭村、龙凤村、双堰塘村、三河村、三龙坝村、向家村、吉心村、二坡村等8个村行政规划区范围内绝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余各村虽不属绝对禁止范围,但也要少燃放或不燃放。 四、清明节祭祖和扫墓,已成为中华民族一种固定的风俗。农谚也说“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因而,学校在此向您提出以下建议:1.在清明节放假期间,和您的小孩开展一次植树活动;2.有条件的陪您小孩去“何功伟烈士陵园”扫墓或“叶挺将军纪念馆”参观,表达对革命志士的仰慕之情。3.抽点空闲时间,和您小孩到大自然走走,感受春天的勃勃活力。五、温馨提示:1.活动期间要确保平安,尤其留意防火、交通、出行等平安。2.家里有条件的可将活动照片传给班主任。3.学生返校时间:4月7日上课,星期二,农历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