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作业上报及审批治理制度1、目的:为了对危险作业现场进展有效操纵,防止发生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事故,特制定本规定。2、危险现场的作业范围:2.1 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2.2 带电作业:2.3 接触危险物质的作业(如毒气、毒物、高温、辐射等);2.4 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指进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囱及其它密闭的设备、设备内和狭小、偏远场所的作业;2.5 禁火区及禁火设备动火作业:指企业规定的禁火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氧气、氢气等管路和设备设备上的动火作业。2.6 爆破或有爆破危险的作业2.7 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2.8 其他有严峻危险,有可能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
2、作业3、危险作业的要求:3.1危险作业的一般要求:3.1.1在进展危险作业前,由作业单位车间负责人制订平安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平安措施落实后方可进展危险作业;3.1.2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相关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危险作业;3.1.3 采取的平安技术措施、组织措施要明确,作业前、作业中及作业后三个是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情况下的操作方法、措施,并使作业人员纯熟掌握,并能认真落实执行;3.1.4 危险作业必须有监护人员和必要的平安设备,监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平安抢救知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3.1.5 危险作业的平安器具及作业工具必须装备齐全,完好有效,摆
3、放和使用符合平安要求;3.1.6 作业是思想要高度集中。作业完毕,要拾掇好工具物件,清点人员、工具、设备、熄灭火种,清扫现场;3.1.7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要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平安情况,保证采取的平安措施有效。3.1.8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可以到平安地点或平安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平安地点或延迟到平安期间干;能用比拟平安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纳较平安方式作业。3.2带电作业要求:3.2.1作业时要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作台、绝缘工具并确保其绝缘性良好、有效,并不得与四周其他物体接触;3.2.2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平安治理制度作业。3.3 易中毒和会产生窒
4、息作业的要求:3.3.1 进入易中毒的设备设备、场所内作业时,进入前要进展空气取样分析,如超传权标准,要进展置换处理,直至合格,并要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之间要商定好信号联络方式,以便及时理解作业人员和工作情况,确保监护有效;3.2.2 进入密闭的设备设备内,作业前要先对这些设备设备的情况进展理解,采取相应的措施,情况不明之前不得进入;3.2.3在上述场所进展作业的用电照明必须使用平安电压。3.4 禁火区及禁火设备动火作业要求:3.4.1在禁火区及禁火设备上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3.4.2 在禁火设备、设备上动火,首先要切断油、气等可燃物的来源,关闭阀门,插入盲板与四周的
5、设备设备进展隔断,然后进展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才能动火;3.4.3对分析、化验、置换合格后才能进展的动火作业,如中途连续后又重新作业,要重新进展分析、化验,合格后才能接着作业;3.4.4对带压设备设备动火,首先要进展泄压。4、危险作业的上报及审批手续:4.1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车间,由车间设备主任上报并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一式二份,经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安环科长、综合办主任、总厂长(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4.2 各总厂综合治理办公室(平安消费治理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点进展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安排平安值班人员作重点检查;4.3危险作业审批前,分厂厂长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分析,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抢救措施后方可批准;4.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历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4.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4.6出现紧急情况和事故状态时,按有关抢险规程和应急预案处置。4.7各单位应认真恪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5、违犯规定的处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制度中的规定和要求,关于不按照制度落实的单位领导罚款200-500元/次;当事人罚款100-3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