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 为加强对食质量量的平安治理,严把食品进货关,按照食品平安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施行索证制度。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运营许可证或食品消费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方和消费者的主体合法性。? 二、施行索票制度。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质量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并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以及内在质量进展检查或抽查,查验食质量量的真实性;关于没有产质量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回绝购进。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消费日期或者消费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络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