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事故调查、平安考核与统计报表规定
一、事故调查统计
1、 对发生的事故必须及时进展调查、分析和统计。调查分析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缘故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遭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备措施不放过。
2、 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尽量防止事故扩大。
3、 安监及有关人员接到事故通知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及时进展现场调查、记录、查阅和索取有关现场的原始材料,有权要求当事人如实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4、 事故后,发惹事故的部门要进展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及时向公司平安员做出事故报告和整理出有关书面材料(一般事故三日内,严峻事故五日内)。
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预事故调查的正常进展,对故弄玄虚、隐瞒事故真相或阻碍事故调查工作的,按照情况给予批判教育和必要的处分。
6、 对人身及设备事故的调查按上级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①发生的人身不平安现象和设备异常由所属部门自行组织调查分析,结果报公司平安监察室备案。
②发生的人身轻伤和设备障碍,公司安监室主持调查分析,相关部门、工会、劳资人员参加,调查结果和有关原始材料报总经理。
③一般人身和设备事故(人身重伤三人以下,统计事故、考核事故)由公司副总经理组织调查,平安员、工程部、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专业人员和相关工程部门的领导和专业人员参加。
④严峻人身、设备事故,由公司主要领导牵头,公司平安监察室、工程部、工会、劳资等人员配合上级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展调查。
⑤特大人身、设备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调查,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和配合。
7、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
①事故的现场情况(含四周的环境和平安防护设备的情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通过、缘故;
③人员伤亡程度和本身的历史情况;
④经济损失;
⑤确定事故的责任人;
⑥暴露的征询题或违章情况;
⑦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备措施。
8、设备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明:
①事故发消费设备和系统的运转情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气象情况、事故通过、扩大及处理情况;
③仪表、自动装置、断路器、保护、缺点录波器、遥测遥信遥控、录音装置和计算机等的记录和动作情况;
④设备损坏情况和损坏缘故;
⑤事故缘故和责任;
⑥提出处理意见和防备措施。
9、 《设备事故报告》或《设备一类障碍报告》应由事故发生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经事故部门的领导和安监工程师审核后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应由事故调查组写出,经事故单位的领导和安监工程师审核后上报,特大和严峻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书》应经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核后上报。
10、 不管事故大小,发惹事故的部门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实在做好调查、分析、总结上报工作,汲取教训,落实防备措施,及时填写事故报告或相应的报表,需上报上级有关单位的事故报告由公司平安员整理,经公司领导签安后报出。
二、平安考核
1、 平安综合考核由公司平安员按公司制定的平安经济责任制进展考核。
2、 平安考核工程包括:平安记录、事故率、不平安现象发生率、平安活动和例行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度、规程的建立、治理的执行情况,两票合格率,平安器具的治理、使用情况,平安措施和劳保防护的执行情况,平安认识、事故分析处理和报表情况等。
3、 有关单项内容和指标的考核,由工程部门和平安员提出考核方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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