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经理消防平安责任制1、对工程工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工程保卫治理方法或提出要求,并监视施行。3、按照工程特点确定消防保卫治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责任人的消防保卫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消防人员工作。4、组织落施行工组织设计中消防措施,组织并监视工程施工中消防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备验收制度的施行。5、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觉察消防工作中的征询题,制定措施及时处理,对上级提出的消防与治理方面的征询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处理。6、发惹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汲取事故教训。7、对工程分包队伍加强消防平安治理,并对其进展评价。8、参加消防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平安要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9、参加火灾及严峻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缘故,提出防备措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