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制度 一.为做好特种设备的平安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二.特种设备平安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两种。1.定期检查即公司每月检查、车间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公司每季检查由设备科结合月度平安消费检查进展。检查人员包括:公司领导、技术科、设备科和使用部门的领导。2.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展的检查。三.检查内容: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3.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治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4.操作人员的平安教育情况。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6.员
2、工的平安认识、遵章守纪情况。7.平安附件、平安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展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8.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四.隐患整改: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觉察隐患后,应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特种设备平安治理部门存查。2.整改责任人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设备科。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缘故、临时措施和整改打算书面报告特种设备科。3.设备科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展跟踪、复查、验收。觉察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公司制度进展考核。审核: 批准:2017/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