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用工平安治理制度一、根本要求 1、外用工范围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离退休职工等。 2、外用工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平安治理原那么。 二、外用工平安治理 1、使用外用工,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审核必备的证件、证书。 2、雇用外用工签订的合同,必须按承包合同平安评审制度规定,有平安内容和要求。 3、外用工必须进展三级平安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和施工。 4、所有外用工均须严格恪守各项平安消费、防火等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平安、公安、劳动等部门的监视检查,对不服治理、违章作业的,进展教育批判、经济处分或停顿工作,直至辞退。 5、必须严格加强对外用工的平安治理,对施工中的平安情况要经常进展检查。 6、凡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7、使用外用工发生工伤事故与正式职工一样按事故治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