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硫化氢作业平安治理规定1 目的与范围 为加强硫化氢(H2S)作业过程 HSE 治理,防止发生硫化氢(H2S)中毒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河南油田在可能含有硫化氢的环境中进展施工作业的平安治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硫化氢作业 指在油气勘探开发作业和消费工艺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硫化氢的作业。 2.2 硫化氢作业人员 指所有预备或已经进入含硫化氢区域施工或消费工艺的领导、专业技术人 员、现场作业人员和现场监视等。 3 职责 3.1 消费协调处是硫化氢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硫化氢作业过程监视治理。 3.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所有硫化氢作业人员进展硫化氢防护、急救和逃生技能 的培训、取证治
2、理。 3.3 平安环保监察处负责对硫化氢作业的 HSE 监视治理。 3.4 二级单位负责对硫化氢作业进展方案编制、审批及作业过程 HSE 监视检查 4 治理内容 4.1 根本要求 4.1.1 对硫化氢作业实行许可治理。凡进入含硫化氢区域进展施工作业,须办理硫化氢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 4.1.2 硫化氢作业涉及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试压等作业时, 全应办理相应的许可证,方可作业。 4.1.3 对硫化氢作业人员(在含硫地区施工的所有员工),必须接受硫化氢防护培境 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后,方可上岗作业。 4.1.4 硫化氢作业人员应通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培训及演练。 4.1.
3、5 含硫化氢消费作业现场应安装硫化氢监测系统,进展硫化氢监测,包括固 定式和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硫化氢监测探头、报警器,同时按照需要装备相当 数量的正压式空气呼吸设备。 4.1.6 硫化氢检测、报警设备和防护装备经检验合格。 4.2 危害识别 4.2.1 初次进入硫化氢区域作业,施工队伍技术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内容、工作 性质、特点,搜集所施工区域硫化氢含量、浓度。 4.2.2 硫化氢施工队伍负责人组织平安、消费、技术等相关人员开展危害识别, 找出严峻危险危害要素,制定作业程序、防备操纵措施和防硫化氢应急预案。 4.2.3 油气消费场所和消费工艺流程可能产生硫化氢或泄漏的,由车间(队) 负 责人组织危害识别,制定硫化氢应急预案。 4.3 作业许可 4.3.1 硫化氢区域作业,现场消费负责人针对危害识别结果和风险操纵,现场检 查合格后填写硫化氢作业许可证,基层单位负责人现场确认后签发。 4.3.2 油气消费场所和消费工艺流程中可能产生硫化氢或泄漏的,由班组长人针 对危害识别结果和风险操纵,现场检查合格,填写硫化氢作业许可证,车间(队) 负责人现场确认后签发。 4.4 硫化氢作业前的预备 4.4.1 硫化氢监测仪和空气呼吸器等平安设备(设备)检维修,按照相关标准和 HN/HSE6.7.62007HSE 计量监测器具治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