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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仙 居 抽 水 蓄 能 电 站 工 程
施工质量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奖惩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写: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仙居项目经理部
2011年11月20日
施工质量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奖惩制度
一、工程概况
浙江仙居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仙居县湫山乡境内,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500MW,年平均发电量为25.125亿kW•h,年平均抽水电量32.63亿kW•h。电站对外交通便利,距台州、金华公路里程分别为136km、138km。
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
本合同工程于2011年10月15日进点,2013年8月31日完成主副厂房的开挖,2016年3月31日整个工程竣工。
二、 合同项目和工作范围
本合同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主副厂房洞、主变洞、母线洞、尾闸洞、500kV出线洞、主变进风洞、尾闸运输洞、主变运输洞、交通电缆洞、地下厂房外排水系统、尾水系统、尾水调压室等。
主副厂房洞总长176.0m,下部开挖宽度25.0m,上部开挖宽度26.5m,最大开挖高度为55m。副厂房、主厂房、安装场从左到右成“一”型布置于主副厂房洞内,其中主厂房长113.0m;安装场长44.5m,开挖高度25.7m;副厂房长18.5m,宽度上下相同,为25.0m,最大开挖高度51.5m。主厂房安装4台375MW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机组安装高程107.0m,机组间距为26.5m。主厂房布置二台300t/50t的单小车桥机,桥机梁采用岩壁吊车梁结构。主厂房及安装场吊顶采用钢网架结构。
母线洞共4条,垂直布置在主厂房与主变洞之间。每条母线洞长38.3m,底板高程116.8m,与主厂房母线层和主变洞上游纵向电缆道地面同高。母线洞为大小洞相结合布置,靠主厂房6.3m段开挖断面为7.6×7.75m(宽×高),靠主变洞29.0m段开挖断面为9.6×9.75m(宽×高),中间3m为渐变段。母线洞全断面采用混凝土衬砌。
交通电缆洞布置在副厂房与主变洞之间,共分为两层,上层为电缆道,下层为交通道,开挖断面为城门形,尺寸3.0×8.0m(宽×高),洞长38.3m,全断面采用混凝土衬砌。
排风竖井作为主厂房的排烟通道,布置在安装场右侧略偏上游,通过平洞与安装场及厂内透平油罐室相连,对外利用主副厂房洞顶部原PD10探洞经局部开挖后作为排烟通道。排烟竖井开挖直径3.0m,井高110.2m;排烟竖井下平洞连接排烟竖井与厂内透平油罐室,开挖断面为城门洞形,尺寸2.5m×3.0m(宽×高),洞长6.5m;主厂房排风洞连接排烟竖井与安装场,开挖断面为城门洞形,尺寸2.5m×3.0m(宽×高),洞长21.553m;排烟竖井上平洞连接排烟竖井与PD10探洞,开挖断面为城门洞形,尺寸2.5m×3.0m(宽×高),洞长55.261m。
厂内透平油罐室位于安装场下方,上游侧与安装场上游边墙齐平,外与4#施工支洞相连,内与主厂房水轮机层相通,开挖断面为城门洞形,尺寸7.2×6.5m(宽×高),洞长52m,全断面采用混凝土衬砌。
主变洞位于主副厂房洞下游,两洞净距38.3m;主变洞开挖尺寸为169.7×19.5×22.5m(长×宽×高),与主副厂房通过交通电缆洞、主变运输洞及4条母线洞相连,与尾闸洞通过尾闸交通洞相连。
主变运输洞布置在安装场与主变洞之间,开挖断面为城门洞形,尺寸7.4×7.9m(宽×高),洞长38.3m,全断面采用混凝土衬砌。
主变进风洞从进厂交通洞岔出,从右端接入主变洞,开挖断面为城门洞形,尺寸7.2m×6.9m(宽×高),本合同范围内洞长156.491m。
排风竖井下平洞从主变排风洞下游侧垂直岔出,下游侧与排风竖井相连,洞室中心线距离主变洞左端墙86m,开挖断面为城门洞形,尺寸13.5m×6.9m(宽×高),本合同范围内洞长86.15m。
排风竖井位于排风竖井下平洞下游侧端头,顶部场地高程EL380.0m,开挖直径6.2m,井高约234.8m,井口场地尺寸15m×15m(宽×高)。
尾闸洞位于主变洞下游,两洞净距30.2m,闸门井以上部分开挖尺寸为110m×7.8m×18.6m(长×宽×高),全断面采用混凝土衬砌。
尾闸运输洞从主变进风洞下游侧岔出,从右端接入尾闸洞,开挖断面为城门洞形,尺寸7.2m×6.9m(宽×高),洞长168.201m。
尾闸通风竖井及上、下平洞为尾闸洞的主要排风通道,下平洞从左端的尾闸交通洞岔出,上平洞从上层排水廊道PS1-4下游侧岔出,两洞交汇处设竖井。尾闸通风竖井开挖直径3.0m,高14m;尾闸通风上、下平洞开挖断面均为城门洞形,尺寸2.5×3.0m(宽×高),洞长分别为13.85m、25.65m。
尾闸交通洞从主变洞左端下游侧接出,从左端接入尾闸洞,开挖断面为城门洞形,尺寸4.0×4.0m(宽×高),洞长44.16m。
500kV出线洞从主变洞中部下游侧接出,以斜井+平洞的形式接至500kV地面开关站,斜井段为单层布置,平洞段为双层布置,靠近开关站一段为三层布置,开挖断面尺寸均为城门洞形,典型开挖尺寸分别为4.0m×4.5m(宽×高)、4.0m×7.0m(宽×高)、4.0m×8.8m(宽×高),总长652.177m,全断面采用混凝土衬砌。
中低压电缆洞从主变洞左端下游侧接出,以斜井+平洞的形式,垂直接入500kV出线洞平洞段第二层,开挖断面为城门洞形,尺寸2.5m×3.0m(宽×高),洞长191.733m。
地下厂房外排水系统由排水廊道、排水管道兼交通竖井、排水洞组成。排水廊道环绕主副厂房洞、主变洞、尾闸洞布置,共三层,分别为:上层排水廊道、中层排水廊道、下层排水廊道,三层排水廊道通过排水管道兼交通竖井相互连通。地下厂房所有渗水通过各层排水廊道由下层排水廊道的汇水廊道汇至集水井,经排水管道兼交通竖井抽排至排水洞,由排水洞自流至下岸水库大坝下游河道,排水洞出口高程160.0m。三层排水廊道总长2187.743m,排水洞长1455.306m,开挖断面均为城门洞型,尺寸2.5×3.0m。
尾水系统包括尾水隧洞、尾水支管、尾水岔管。尾水支管长99.5m,开挖洞径6.4m,钢衬内径5.2m;尾水岔管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尾水隧洞长780.4m,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衬砌厚度为0.5m,衬砌后断面直径7.4m。
尾水调压室布置在尾水岔管后35.0m处,大井直径10.0m,高65m,钢筋混凝土衬砌厚度0.8m,开挖直径11.6m;阻抗管直径4.8m,高约47m,衬砌厚度0.5m,开挖直径5.8m;上室采用城门洞形,断面尺寸10×12m(宽×高),上室长约58m,两侧边墙衬砌厚度0.4m;尾水调压室通风洞利用PD10探洞部分洞段改建而成。
三、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争创工程鲁班奖,创建生态型精品工程。
⑴ 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杜绝较大质量缺陷;
⑵ 工程建设确保一次达标投产;
⑶ 单元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⑷ 建筑工程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88%以上;
⑸ 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93%以上;
⑹ 单位工程优良率达到100%。
⑺保持按GB/T19001-ISO9001:2008标准、GB/T28001-2001、GB/T24001- ISO14001:2004标准建立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并持续改进。
四、施工质量责任制
4.1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项目部根据质量目标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创优组织领导小组,建立创优保证体系,见图1。
创优领导小组:
组 长: 何锐贤
副组长: 李国栋 胡跃辉 陈张华 李正印
成 员: 彭 伟 宋光亮 贺海东 向海文 熊 刚 丁新方 司益隆 王学忠 李亚东 李 晶
创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管理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部,办公室主任为陈俊涛。
项目经理
总 工 程 师
副 经 理
计划合同部
劳资财务部
工程技术部
质量管理部
综合办公室
施工管理部
机电物资部
测 量 队
各作业班组
安全环保部
图1 创优保证体系框图
4.2 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权限
4.2.1 项目经理:
职责:
(a) 确保与管理体系相关的项目部属各单位和职能部门在各层次上均建立管理目标, 并得到沟通和理解;
(b) 经常进行质量振兴、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思想教育,满足顾客需求重要性的意识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意识、问题意识、改进意识;
(c) 规定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管理、执行、验证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d) 推进管理体系的不断自我发现、自我改进,主持相关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确保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e) 对项目部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并负终身责任;对于产品实现过程相关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f) 为实施质量管理提供充分资源、资金;
(g) 指定一名项目部管理者代表;
(h) 主持本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案策划;
(i) 主持项目部重大和特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j) 在生产、经营和奖惩中实施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否决权;
(k) 必须坚持对工程依法分包的原则,执行分包程序,并督促将分包合同及时传递到项目的技术、质量等部门,同时,对分包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l) 主持制定本项目施工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根据项目总的管理目标落实责任主体及目标责任主体的责、权、利,并监督、检查其下属执行情况;
(m) 负责领导项目部物资供应的管理工作,组织物资,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服务;
(n) 领导、督促、检查顾客财产及项目部物资的采购、搬运、贮存、防护工作,防止造成损失。
权限:
(a) 对项目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行使领导和决策权;
(b) 对管理体系各职能部门的组织机构有权进行调整;
(c) 审批项目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奖惩办法,确定重大奖惩事宜;
(d) 审批有关质量的重大和特殊的开支;
(e) 对违反采购纪律的部门和人员,有权追究;
(f) 对重大的物资事故和因物资所引起的事故,有权调查处理。
4.2.2 项目部常务副经理:
常驻施工现场,代表项目经理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在项目经理不在期间,由项目部常务副经理履行项目经理的一切职责和权利。
4.2.3 分管生产的副经理
职责:
(a)负责项目部的生产工作,督促所分管的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实施。在分管的工作范围内,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b)在施工中正确处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与进度、效益的关系。当进度、质量、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坚持进度服从质量,质量服从安全的原则。
(c)对工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责,与总工程师共同组织对重大、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d)领导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主持召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会议,并作出决定,监督执行;
(e)向项目经理报告工作,提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f)负责顾客对施工准备、工程实现过程中满意度的收集、分析处理,提供管理改进意见和建议的领导工作。
权限:
(a)对不负责任、不服从指挥和调度的生产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b)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产品实现过程中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有权决定机械设备的调整和劳动力的组合;
(c)审批分管部门一般的管理文件、报告、意见和决定等。
4.2.4 分管经营副经理
职责:
(a)负责领导项目部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督促所分管的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实施。在分管的工作范围内,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b)负责组织领导合同评审、工程分包、竣工交付和交付后的服务工作,确保顾客满意;
(c)负责顾客对工程竣工交付前后的服务、竣工资料移交等工作满意度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提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方面改进意见和建议的领导工作。
权限:
(a)对造成经济损失、不服从指挥的经营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领导调查、处理;
4.2.5 总工程师:
职责:
(a) 负责项目部的技术领导工作,分管施工技术、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检验、测量、试验、科技创新等工作,对重大的技术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做出决定,及时采取措施,对工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技术责任。督促所分管的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实施,在分管的工作范围内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
(b) 对工程质量负技术领导责任;
(c) 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推动管理体系过程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
(d) 审定批准项目部制定的重要质量技术、环境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的文件;
(e) 配合指导本工程的施工过程控制和内部阶段验收,参与审定竣工报告;
(f) 协助分管副经理,负责对顾客在施工准备、工程实现、工程交付、竣工资料移交、交付(前、中、后)服务等过程是否满足要求的信息收集、分析、处理,提供质量改进意见和建议的领导工作;
(g) 组织科技攻关,推广应用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h) 按质量事故处理权限对本工程的质量事故的处理负责;
(i) 负责主持有关部门制定项目管理目标及目标分解,协助项目经理落实目标责任主体,建立健全项目职能部门和施工质量责任制实施细则。
(j) 指导有关部门正确使用规程、规范、标准并指导施工单位按其规定施工;
(k) 抓好质量报表上报工作,保证真实、完整;
(l) 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内部竣工验收,参加竣工交付,对竣工工程资料负责任。
权限:
(a) 对不重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而造成事故的人员,有权指正,必要时停止其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b) 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有权进行追究和提出处理意见;
(c)在分管范围内,有权决定奖励或处罚。
4.2.6质量管理部部长
职责:
(a) 在项目经理、管理者代表领导下,组织、配合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搞好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把好质量关;
(b) 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在本部门有效实施;
(c) 配合组织管理体系管理职能的分配和职责、权限的制定;
(d) 负责对分包工程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分包工程分阶段质量鉴定工作;
(e) 负责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及相关要求在项目部实施的归口管理;
(f) 协同有关单位、部门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宣传。督促、检查项目的检验、试验计划的有效实施。负责项目部的质量报表上报工作;
(g) 负责项目部工程质量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
(h) 负责检查项目的检、测、计量等设备的使用,维护工作,保证不确定度已知,督促按期送检;
(i) 对工作人员出据的检测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质量记录的真实性负领导责任;
(j) 负责工地试验室的建立运行和日常检测工作。
权限:
(a) 提出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的建议;
(b) 参与工程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交付;
(c) 对工程(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查;
(d) 提出质量奖惩办法,经项目经理(项目部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
(e) 调用各级各类质量检查资料、成果、记录;
(f) 在质量检查中发现问题,有权责令作业人员暂停、更改、返工,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g) 对一般质量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较大质量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h) 对检验、试验、计量人员提出奖惩意见;
(i) 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表彰、奖励执行质量否决权;
(j) 参与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2.7工程技术部部长
职责:
(a) 负责项目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及相关要求在项目部实施的归口管理;
(b) 确保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在本部门有效实施;
(c) 督促检查工程技术资料,质量记录的整理、移交、归档及保存等管理工作;
(d)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协助总工程师,牵头编制质量计划;
(e) 负责施工前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协助解决与图纸、规范、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相矛盾的技术、质量指标;
(f) 负责做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的技术指导工作,(包括编制作业指导书,施工措施等);
(g) 对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或计划,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h) 组织制定重大设备搬运的技术方案,工程竣工交付前的防护方案等;
(i) 参与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性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交付工作;
(j) 负责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技术、工艺流程等的监督、检查工作;
(k) 协助质量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组织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控制、环境保护大检查,参加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查。
权限:
(a) 对施工中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纠正或停止其工作;
(b) 对工程项目合同履行、工程分包、交付或服务中出现的问题,有权提出建议;
(c) 对在建工程中的有关工程技术等方面有权提出奖惩意见,经项目经理或分管副经理批准后实施;
4.2.8机电物资部部长
职责:
(a) 确保项目部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在本部门的有效实施;
(b) 负责为工程提供合格设备及购配件,保证施工机具设备的配置和维护,能满足生产过程能力需求;
(c) 负责编制本项目的设备的需求计划,按权限在上级提供的合格供方名单或按规定程序、评价、选定的合格供方名单中实施采购,并做好验证、检验、保管和发放等工作;
(d) 负责顾客提供产品的验证资料、质量证明资料及原材料抽检资料的索取、收集、管理工作;
(e) 协助工程技术部门制定工程重大设备搬运的技术方案,并负责实施;
(f) 负责监督、检查施工机具设备的日常使用、维修工作,对设备大、中修提出计划,上报有关管理部门;
(g) 督促、检查施工设备的检验,技术档案等质量记录的整理、移交、归档及保存工作。
权限:
(a) 有权调查/制止项目部不适用的基础设施的建设/或购置;
(b) 参加由原材料原因引起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查。
4.2.9 综合办公室主任
职责:
(a)确保局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在本部门的有效实施;
(b)负责组织项目部性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
(c)负责做好项目部工程档案的管理;
(d)协助项目部领导和有关部门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做好资源配置;
(e)协助项目部领导使各职能部门、各层次,对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f)大力宣传,促进企业质量文化的建立,不断加强职工质量意识,职业道德、以及顾客为关注焦点的意识和敬业精神的教育,确保员工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管理目标做出贡献;
(g)对项目部重要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进行宣传和报道;
(h)配合公司组织实施文明工地的创建评比工作,并对其进行督促检查;
(i)负责对项目部后勤的管理,负责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区的卫生管理工作。
权限:
(a)协助有关部门收集工程项目应归档的竣工资料;
(b)拒绝不按规定查阅文件、资料、记录。
4.2.10计划合同部部长
职责:
(a) 负责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按合同要求控制施工进度,依据质量签证对已完工程核算工程量,强化经济效益对质量保证的杠杆作用;
(b) 按权限组织项目合同及修订合同的评审工作,并及时、准确的将信息传递到合同的使用部门、管理部门;
(c) 组织工程技术、质检等部门做好竣工工程防护、交付工作;
(d) 负责收集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顾客对工程的服务要求等管理工作;
(e) 坚持工程分包原则,执行分包程序,做好合格分承包方的选择,并负责分包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质量签证付款;
(f) 督促、检查经营经济类资料、质量记录的整理、移交、归档及保存等工作;
(g) 确保局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在本部门的有效实施
(h)负责管理目标2.2.2条的分解和考核上报,与质量管理部、工程技术部、财务劳资部、安全环保部按业务分工分别对2.2.8条分解和考核上报;
(i)协助项目的质量成本管理工作。
权限:
(a) 对工程项目合同履行、工程分包、交付后服务中出现的问题,有权提出建议;
(b) 对在建工程中的有关合同履行等方面有权提出奖惩意见,经项目经理或分管副经理批准后实施;
4.2.11安全环保部部长
职责:
(a) 负责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执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方针;
(b )确保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在本部门有效实施;
(c) 协助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管理制度及主要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
(d) 监督、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协调或组织调查安全事故;
(e) 负责组织对工作环境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协助综合办公室抓好文明工地创建与评比工作;
(f)负责管理目标2.2.6条的分解和考核上报,与工程技术部按业务分工分别对2.2.4条分解和考核上报;与质量管理部、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劳资财物部按业务分工分别对2.2.8条分解和考核上报;
权限:
(a) 在对工作环境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中发现问题及隐患时,有权令作业人员暂停、改正及相应的处罚;
(b) 参与由环境控制和职业健康安全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c) 对工作环境失控合排污超标的单位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4.2.12施工管理部
职责:
(a) 确保局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在本部门有效实施;
(b) 配合分管生产副经理做好前方生产中人员、设备的调配工作,使其满足生产要求;
(c) 协助分管生产副经理定期召开碰头会、生产调度会、专题会,并对影响施工质量、进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因素进行总结,协调解决同时做好记录;
(d)负责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对现场施工技术负指导责任;
(e)配合工程技术部做好施工前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f)做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应用指导工作。
权限:
(a) 对不服从调度和施工管理的生产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生产经理报告;
(b)已发现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又未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时,有权报经领导批准,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必要时可暂停作业。
4.2.13测量队队长
职责:
(a) 负责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按照施工测量规范控制施工误差;
(b) 整理测量记录,分析测量成果,并按时汇总上报;
(c) 保管使用测量、仪器设备,并保证在用测量器具设备处于检定周期之内。
(d) 提供有关测量资料及报表。
权限:
(a) 根据测量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4.3.14检验、试验员
职责:
(a)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质量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并经常熟悉,做到依法行使质检权力;
(b)经常熟悉并掌握各自分工的工程项目施工现状、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对管辖范围内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c)坚持质量标准、按合同规定、设计文件、厂方文件、技术要求、规程、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质检(验收),做到不错检,不漏检,不误判;
(d)严格执行“三检制”,坚持上道工序不验收下道工序不开工;
(e)发现施工中违反规程、规范等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情况时,责成施工单位(人员)予以处理、直至合格,事态严重时,应暂停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
(f)对施工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当涉及需要建设单位/监理“让步接收”时,协助领导做好“让步接收”的申报工作;
(g)对出具的检测数据和报告等记录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
权限:
(a)独立、公正地提出检验、试验报告,不受其他人员的干扰;
(b)发现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现象,有权通知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或暂停施工,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4.3.15 施工技术员
职责:
(a)配合工程技术部做好施工前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协调解决与图纸、规范、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相矛盾的技术、质量指标;
(b)严格按照图纸、规范等标准施工,对现场施工技术负指导责任;
(c)做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应用指导工作;
(d)督促检查工程技术资料、记录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e)调查分析不合格品或潜在不合格原因,提出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建议,并填写不合格品原因分析报告;
(f)根据不合格原因分析报告提出的建议,填写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通知单,经领导批准后,通知责任单位实施;
(g)验证纠正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根据责任范围填写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通知单并签字;
(h)坚持不合格品或潜在不合格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未落实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不放过,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未达到预期效果不放过。
权限:
(a)对施工中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停止施工,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b) 已发现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又未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时,有权报经领导批准,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必要时可暂停作业;
(c) 当纠正或预防措施未达到预期效果时,有权报经领导批准,再次发出纠正或预防措施通知单。
五、质量考核与奖惩
1、 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质量与经济挂钩的原则,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确定适当比例的质量考核权重。
2、按照《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质量检查与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年度质量考核和奖惩。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委员会,发生质量事故后,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将质量事故最终调查处理结果报公司,并对造成质量事故和较大质量问题的施工队、分管质量工作副经理、项目部技术总负责人、项目部质量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3、造成重、特大质量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处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总金额1%的罚款;并对其有关责任者进行如下处罚:
(一)对项目经理(含长时间主持工作的常务副经理)视其情节处以4000元罚款,同时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二)对项目部分管质量工作副经理、技术总负责人视其情节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并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三)对项目部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视其情节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同时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四)对造成较大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处以10000元罚款,同时给予留厂(局)察看1~2年或开除厂(局)籍行政处分。
4、对造成较大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处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总金额1%的罚款;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并对其有关责任者进行如下处罚:
(一)对项目经理(含长时间主持工作的常务副经理)视其情节处以2000元罚款,同时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二)对项目部分管质量工作副经理、技术总负责人视其情节分别处以3000元罚款,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并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三)对项目部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视其情节分别处以3000元罚款,同时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四)对造成较大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处以6000元罚款,同时给予留厂(局)察看1~2年或开除厂(局)籍行政处分。
5、 项目部对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处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总金额3%的罚款;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并对其有关责任者进行如下处罚:
(一)对项目部分管质量工作副经理、技术总负责人视其情节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并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二)对项目部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视其情节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同时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三)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罚款,并给予行政记过至记大过处分。
6、对由于质量管理工作失控,虽然未造成质量事故,但是出现了较严重质量问题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单位处以500~3000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300~1000元罚款,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7、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如有下列行为,要加重对施工队和责任者的行政、经济处罚:
1)、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2)、在工程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发现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和谎报的。
4)、对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
5)、在履行职责中玩忽职守的。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仙居项目经理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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