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力容器及锅炉的治理制度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公司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压力容器及锅炉的治理制度,保护人身平安,确保设备设备的平安正常使用。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治理和使用压力容器或锅炉的单位。第三章 压力容器治理第三条 压力容器:是指同时具备下面三个条件,压力容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所监察范围内的容器:1.最高工作压力(PW)0.1MP a (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2.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3.介质为气体 、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第四条 安装、试车、验收1.新购压力容器安装前,使用单位应组织对该产品按照本制度要
2、求进展验收(必要时安排进展检验),经历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主管压力容器的技术人员签字确认,方可进展安装工作。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得进展安装。未经商检或商检不合格的进口压力容器(含二手压力容器 )不得安装。2.压力容器的安装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行业(部)标准、标准,并符合图纸要求。3.从事压力容器焊接的焊工、检验人员必须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资历证,并在资历有效期及同意的范围内开展工作。4.压力容器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交以下技术材料: 压力容器的全部出厂技术材料(已移交使用单位的除外)。压力容器的安装记录。平安附件校验记录。压力容器及其所属管道的组件焊接记录及检验报告。压力容器缺陷的返修
3、记录及复验报告。耐压试验记录。5.大型、关键压力容器安装竣工后,使用单位应制定试车方案,施工单位与使用单位应共同参加试车。试车过程中发生的征询题由施工单位负责,验收合格后发生的征询题由使用单位负责。6.未经历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不得将其投入使用。 第五条 使用与维护治理1.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专人负责专业技术(归口)治理工作,做到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2.压力容器的使用治理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规程和有关的平安技术标准、标准;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的压力容器治理制度。压力容器的产权单位应逐台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搜集有关的技术标准、材料;
4、技术档案主要包括:出厂技术材料的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有关材料,并向工程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及各种变更、注销工作。3.必须建立压力容器台帐、检验台帐;平安情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监控使用条件和定期检查记录,并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的统计报表和反响各种情况。4.参加压力容器安装(或修理)的验收及试车工作。5.制定并检查压力容器使用维护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规程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压力容器的根本参数、操作工艺指标及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压力容器的操作方式、开停车的操作规程及本卷须知。压力容器在运转中应重点检查的工程、部位、顺序、检查周期、运转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
5、象及推断方法,应采取的紧急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报告程序。压力容器停用时的维护和检查方法。6.检查压力容器运转、维护(或维修)情况。7.制定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平安附件校验计划,并组织贯彻执行。8.组织对从事压力容器的焊接、操作、检验人员进展平安技术、技能培训和考核(考试)工作,相关人员必须具有资历证书。9.组织压力容器的事故调查分析和报告。10.提高在用压力容器的技术治理水平。11.压力容器的租赁必须有经工程部审查合格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必须满足有关压力容器使用治理的各项规定。承租单位必须有由发租单位提供的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的复印件。承租单位必须满足发租单
6、位提出的定期检验要求。12.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不得投入(或接着)使用压力容器未进展注册等级。在用压力容器超过检验期限,即不按有关规定进展检验,又不按程序申报备案。危及平安的缺陷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修复又不采取有效措施进展妥善处理。平安情况等级为5级的压力容器,不得再做承压设备使用。13.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发生的异常现象,必须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14.压力容器承压使用时,严禁对受压元件进展任何修理工作。15.室外安装的压力容器应处于良好、可靠的避雷保护范围内。盛装易燃、助燃介质的压力容器必须有符合规定要求的静电保护接地装置,并必须定期检查。条件许可的
7、单位还应设立隔离墙或防火区域。 第六条 定期检查1.压力容器的检验应由通过资历认可的单位进展。专业检验人员(检验员、检测人员)须经资历考试并合格后,方可从事合格工程的工作。2.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必须认真安排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并将压力容器年度检验计划报工程部。3.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外部检查、内部检查、耐压试验。第七条 平安附件1.压力容器的平安附件主要有:平安泄压装置 、参数监测装置、平安保护装置;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平安附件的齐全、灵敏、可靠。2.平安阀的开启压力应略高于最大工作压力。必须与压力容器内的介质相习惯。压力表的精度应满足以下要求:用于低压压力容器,不应低于2.5
8、级。压力表的量程应为压力容器最大工作压力的2倍为宜。压力表的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4.压力容器的平安附件校验(检定)周期应符合如下要求平安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至少检定一次。第四章 锅炉治理第八条 锅炉在使用中具有高温、高压的特点,为了确保锅炉平安运转,保护人身平安,必须加强对工业锅炉的治理。第九条 锅炉治理职责分工1.工程部负责对消费系统工业锅炉的归口治理。2.工程部负责办理锅炉平安使用合格证,平安科和治理部组织锅炉司炉工考试,司炉工必须具有操作证。使用单位和工程部共同负责锅炉的平安治理。第十条 锅炉的使用与维护1.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原劳动部颁发的蒸汽锅炉平安技术监察
9、规程的规定。2.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原劳动部颁发的蒸汽锅炉使用登记试行方法办理登记手续,未获得“蒸汽锅炉使用证”的锅炉不得投入运转。3.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对蒸汽锅炉司炉工人平安技术治理方法,司炉工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操作合格证者才能独立上岗操作,任何人不得指令或强迫司炉工违章作业。4.锅炉里的排烟与排灰,应符合国家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和工业公司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5.投入运转的锅炉,必须制订以下规程和制度使用与维护规程。岗位运转记录制度。水质化验制度。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6.运转及新安装的锅炉都必须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并制订水质标准和对水质的治理方法,定
10、期对软水剂蒸汽质量进展分析化验。7.对运转的锅炉,要按照蒸汽锅炉平安技术检查规程的要求定期进展检验。8.锅炉设备的维护要执行有关规定。第十一条 锅炉的档案治理1.锅炉的档案治理,由工程部建立相应的档案。2.每台工业锅炉都要建立档案,其内容至少包括:技术标准、产品说明书。锅炉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受压部件的强度计算及平安阀排气量计算材料。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质量试验证明)。锅炉安装说明和使用说明。锅炉机组安装记录和调试记录。锅炉历次大、中修技术记录及改造记录材料。 运转中试验记录。 设备事故记录,运转中异常现象及处理记录。 现场运转、检修规程历次修订本。第五章 附 那么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