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尾矿库平安环保科平安消费责任制
平安科及专职平安人员对本系统和本矿平安消费负监视检查责任。
1在平安消费副矿长的领导下,详细负责平安消费的日常业务工作,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平安消费、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并监视检查其执行情况,经常研究伤亡事故、职业病趋势和严峻平安征询题,提出改良平安工作的建议。
2协助有关部门对新工人(或调转工人)进展矿级平安教育,对全体职工进展经常性的平安消费和平安技术知识教育。协同有关部门进展特别工种工人的技术训练、考核和发证工作。
3负责制订、修订本矿平安技术规程和平安治理制度,并检查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平安技术规程的熟悉和执行情况。
4参加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会审和竣工验收,参加年、季、月打算的编审,指出不符合平安技术和劳动保护政策要求的征询题,并催促其修正。
5经常深化现场,调查平安情况,提出处理隐患的意见或下达整改通知书,催促有关单位按时处理,有权当场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参加全矿性的平安大检查,编制整改通知书,并检查其整改良度。
6参与审查和汇总劳动保护措施打算,监视检查劳动保护经费合理使用和安措工程按打算竣工。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矽尘、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措施,并催促其执行。
8负责组织通风系统测定和日常粉尘、风量的测定工作,并及时做好有关报表工作。
9建立平安档案,负责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抢救和调查,报告工作,有权对违章人员和事故责任者进展批判和经济处分;并对严峻事故追查责任,报请领导研究处理。并对防备措施的执行情况进展监视检查。
10催促有关部门做好季节性的平安消费和劳动保护工作。
11监视检查劳保用质量量和使用情况,并按规定发放。
12业务上接受上级平安部门的指导,在向领导报告工作的同时,向上级平安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