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电工班(电工)平安消费责任制一、学习、熟悉平安技术操作规程,恪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的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用电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二、电工应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上岗作业。三、严禁带电作业和冒险作业,觉察隐患立即整改,决不准觉察隐患不整改,不汇报造成后果。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觉察施工用电有隐患,需要工程停顿施工的,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工,并立即汇报工程经理处理,拉闸绝电,待整改好后再行送电。五、提高加强本身技术业务水平,应对工作负责,不准马虎和随意作业,经常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及时完善整改,正确使用电工劳动保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