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危险化学品发货员平安标准
⑴ 必须持有通过国家受权部门的平安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获得相应的资历证书。
⑵ 必须凭单收货发货,坚持做到 ”七对二完好一明晰 “ (商品编号、品名、规格、包装、牌号、数量、危规编号,商品内外包装和外观质量完好,商品包装标志 明晰有效),觉察包装不符合平安储运要求的商品,不得作正常商品入库出库,遇有危及仓库平安的,应回绝收货(包括销货退回商品)。
⑶ 按照商品的危险功能和灭火方法不同,严格施行危险品的分类专仓专储和双重 危险性质商品的分类专仓隔离储存的平安储存治理方法。
⑷ 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⑸ 做到 ”一日二查(查仓间温湿度和平安) “ 和 ”堆垛横平竖直、整齐结实、妥留四距(垛、墙、柱、灯) “ ,保持走支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⑹ 剧毒爆炸品保管员必须严格恪守 ”五双 “ 治理制度 -- 双人验收、双人保管、 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认真查核剧毒爆炸品自提人员、车辆、单位的提货 资质并按要求登记留存备查,不符合提运条件的,不得发货。
⑺ 不准在一级易燃易爆商品作业时或在其仓间内使用铁制工具。
⑻ 不准赤膊、穿拖鞋、背心、铁钉鞋从事危险品作业。
⑼ 不准露天存放危险品和功能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的混存混放。
⑽ 不准随意处置保管中产生的危险品及包装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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