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平安实验室平安自查制度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平安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防止生物平安事故,特制订本制度。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平平安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平安治理体系运转情况、生物平安治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备、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操纵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平安的全面治理,检查、催促生物平安监视员工作,每季度进展科室生物平安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平安监视员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平安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平安设备的运转、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藏情况。3、生物平安监视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平安监视、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平安治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平安操作是否标准等,及时觉察、纠正违规行为,防止生物平安事故发生。4、关于检查中觉察的征询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施行整改,并进展跟踪验证。5、按照材料、档案治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6、将自查觉察的征询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平安培训打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