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车间消防平安治理规定第一条为贯彻公司防火平安制度,保证员工人身和设备平安,使消费顺利进展,针对消费车间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留意室内通风。 第三条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第四条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消费部经理批准,由动力设备室办理。用后及时撤除。 第五条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恪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六条燃油锅炉运转期间,要加强巡视,觉察异常及时处理。 第七条防止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转,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第八条车间内不禁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征得安保部同意,在采取有效平安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第九条车间消防员按时对本部门内各部位进展检查,出现征询题及时报告。 第十条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第十一条当日工作完毕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平安无误后方可离开。第十二条觉察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安保部报告。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消费部制定和检查,报消费总监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