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瓶使用治理规定1现场乙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时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间隔不得小于15米,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备、消防设备和通道,防止阳光直射。 2储存乙炔瓶时,乙炔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同间储存。 3储存间必须设专人治理,应在醒目的地点设平安标志。 4应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乙炔瓶的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振动和撞击。 5汽车运输乙炔瓶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气瓶宜横向放置,头向一方。直立放置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 7乙粉与热源的间隔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外表温度不得超过40。8乙炔瓶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应可靠,不得漏气。9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存不小于98Kpa的压强。10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志乙炔瓶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