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区)主任工程师平安消费责任制1、严格执行国家平安技术政策和煤矿平安规程、集团公司技术治理规定和相关文件,对全井(区)平安技术工作负有全面责任。2、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或审批本井(区)设计、作业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矿井灾祸预防和事故处理打算,并认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3、负责组织编制本井(区)水平接续、长远接续、年度打算、长远开展规划,积极组织贯彻执行。4、负责全井(区)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培训。5、经常深化井下,检查并掌握地质、测量、防治水、一通三防“等工程质量方面情况,觉察事故隐患,组织制定防备措施,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并认真贯彻执行。6、参加事故抢救、处理和恢复消费工作。7、参加列级以上消费事故和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追查讨论;参加全井(区)平安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