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调度治理规定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标准调度治理,强化调度指挥,充分发挥调度职能作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各级调度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领导值带班制度、消费调度会议制度、消费协调会议制度、事故追查分析制度、调度业务学习制度、调度交接班制度、调度材料保管制度等规章制度。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调度信息体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确保信息畅通。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对调度工作进展监视检查和考核。第五条 调度汇报要及时、真实,杜绝迟报、漏报、虚报、瞒报等现象。第六条 调度工作人员应掌握平安消费方针、政策,熟知煤矿平安规程和有关煤矿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有关平安消费的规章
2、制度。第七条 调度工作人员应深化现场,及时理解平安消费情况。第八条 调度工作人员必须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保证平安消费。第二章 事故汇报及抢险处理第一节 事故汇报第九条 发惹事故时必须按事故汇报处理程序及时、精确向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汇报。发生严峻事故(冒顶埋人、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煤尘爆炸、突水、火灾事故等)时,必须按事故汇报处理程序立即向值班领导、主要领导、总工程师、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第十条 严峻事故汇报必须恪守以下规定:(一)发生严峻事故时,必须在发惹事故30分钟内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及时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二)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时,必须将事故快报在24小时内报送公司调度中
3、心;对当时伤情不清的,必须在医院鉴定后24小时内补报事故报告。严峻事故汇报程序图?第十一条 值班调度员听取事故汇报时必须记录精确,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十二条 值班调度员向有关领导汇报时必须记录汇报时间、领导姓名、领导安排的处理意见,并记录领导意见的传达与落实情况等。第十三条 消费矿井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当班汇报:(一)阻碍范围为一个工作面且阻碍时间3小时以上(包括3小时)的。(二)阻碍范围为一个采区且阻碍时间2小时以上(含2小时)的。(三)阻碍范围为整个井下消费且阻碍时间为30分钟及其以上的。(四)消费系统更换设备等阻碍消费1小时及其以上的。(五)全矿范围跳电,主扇停顿运转的。(六)因责
4、任事故造成井下中央变电所、重要车间停电5分钟内未恢复供电的。(七)压风机风包和出风管路因积尘着火、爆炸,压风机捣缸的。(八)主排水泵房排水管炸管、环形管路炸管的。(九)主提升机发生放大滑,过卷蹲罐,卡箕斗、卡罐、提升容器坠物、断尾绳、尾绳互相缠绕的。(十)主要运输巷道因事故中断运输四小时以上的。(十一)主运输皮带因事故阻碍消费四小时以上的。(十二)发生斜井跑车事故的。(十三)矿车坠井以及电机车碰头、侧撞、追尾的。(十四)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失十万元以上的。第十四条 地面消费系统、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汇报:(一)凡阻碍消费时间达3小时及以上的。(二)因地面消费系统更换设备等阻碍消费1小
5、时及以上的。(三)大面积停电阻碍消费和平安的。(四)地面主排水泵房排水管炸管,淹泵房。(五)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六) 地面铁路运输,主要车站或主要正线行车中断而阻碍煤炭外运长达2小时的。第十五条 发生以下事故之一者,必须及时汇报:(一)井下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二)地面发生轻伤(需住院治疗的)或轻伤以上事故的。(三)一次事故造成二人以上轻伤的。(四)放炮崩人、炮烟熏人的。(五)垮棚、冒顶、冒顶埋人或堵人的。(六)瓦斯窒息、中毒事故的。(七) 井下出现高温火点、一氧化碳超限或明火的。(八)透水,误透老峒、老塘的。(九)坠眼,车辆放大滑的。(十)井下无打算停电造成瓦斯积聚的。(
6、十一)煤和瓦斯突出的。(十二)瓦斯和煤尘爆炸的。(十三)主扇停顿运转时间超过10分钟的。(十四)全矿停电时间超过10分钟的。(十五)井上下触电事故的。(十六)井下淹泵房的。(十七)其它严峻事故的。第二节 抢险处理第十六条 对矿(基层)汇报阻碍消费的一般性事故时,由当班调度员联络有关业务处室(科室)负责处理并汇报当日值班领导。第十七条 发生以下事故时,必须及时、精确的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处理,并做好原始记录:(一)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时,必须调清现场实际情况,以及现场组织抢救情况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缘故及事故处理通过等,并及时、精确的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处理,做好原始记录。(二)发生突
7、水事故时,必须调清出水时间、地点、水量、水温、水源和可能涉及到的范围,危险区域人员撤离情况,现场疏、排水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三)发生煤(岩)、瓦斯突出事故时,必须调清煤(岩)、瓦斯突出的时间、地点和缘故,突出物堆积情况,巷道堵塞情况,瓦斯浓度和涉及范围,灾区和可能受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情况,遇险人员情况,通风系统和通风设备情况,供电系统情况,抢险救灾情况等。(四)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必须调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范围,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的撤离情况,遇险人员情况,火源情况,通风系统和通风设备情况,供电系统情况,抢险救灾情况等。(五)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调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缘故,灾区
8、通风、瓦斯、煤尘和一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情况,现场灭火情况,火势情况,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的撤离情况,供电系统情况,抢险救灾情况等。第十八条 对消费过程中发生严峻人身和非人身事故的处理,应恪守以下规定:(一)公司(矿)值班调度员接事故汇报后,立即按事故汇报处理程序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负责处理和安排有关业务处室(科室)追查分析事故缘故,并提出详细处理意见和防备措施。(二)由公司(矿)值班调度员负责将事故处理意见和防备措施反响到矿调度所(基层单位)并催促执行。(三)由矿调度所负责及时将落实情况以书面方式传公司调度中心备查。第十九条 各矿医院(所)在接到抢救工伤的调度通知后,必须迅速组织有
9、关人员做好工伤抢救的预备工作,同时在初诊完毕后,20分钟内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并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伤进展抢救。第二十条 各矿医院(所)要将工伤治疗情况及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第二十一条 抢救队在接到事故抢救调度命令后,必须按抢救规程规定赶赴事故现场,并将事故处理情况定时向公司调度中心汇报。第二十二条 公司(矿)值班领导负责当日公司(矿)平安消费的安排和处理工作。发生以下事故时,由当日值班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追查处理:(一)阻碍消费的严峻非人身机电事故,公司机运治理部(矿机电科)负责。(二)阻碍消费的严峻非人身顶板事故,公司消费技术部(矿技术科)负责。(三)阻碍消费的严峻非人身透水、地测责任事故以
10、及瓦斯超限事故,公司通防地测部(矿地测科)负责。(四)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公司平安监察局(矿安监处)负责。第三章 消费调度及汇报第一节 消费调度第二十三条 交接班时必须将上班平安消费情况、存在的征询题及领导指示交接明晰。第二十四条 接班后及时跟踪调度上班存在征询题及处理情况,并做好记录。第二十五条 班中全面调度各采掘工作面的平安消费情况、主要系统运转情况,并及时汇报处理存在的征询题。第二十六条 重要采掘工作面和领导交办事项要重点调度。重点调度应做到:(一)高瓦斯区域1.每次通风排查会议所提出的重点头面,必须进展跟踪调度。2.遇瓦斯超限时,必须调清瓦斯超限的时间、地点、范围,瓦斯浓度及瓦斯超限的缘故和所采取的措施,并及时汇报、处理,做好原始记录。3.石门揭煤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要调清现场实际情况、进度和采取的措施等,并及时协调、处理相关征询题,做好记录。(二)水文异常区域1.临近采空区、断层破裂带及其他可能出水地区和缩小防水煤柱、提高回采上限开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调清工作面的进度、采高、顶板和地质变化情况以及现场采取的措施,觉察征询题及时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2.出现水患(异常)时,必需要求现场停顿作业、撤出威胁区人员,调清出水的时间、地点、出水量、水平和采取的措施等,及时汇报处理,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