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基建科平安消费责任制 基建科是矿井地面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对地面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质量、施工期限的治理工作。 一、部门职责 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平安消费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 第2条执行平安消费责任制和各项治理制度。 第3条执行现行建筑施工标准、建筑施工平安技术手册、地面建筑工程治理方法、操作规程、平安技术措施。 第4条积极应用建立平安消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第5条对现场施工维修质量施行动态检查,及时治理存在的质量隐患。 第6条组织根本建立工程质量的交接、验收。 第7条完成监狱教给的各项工作。 二、责任追查 第8条未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平安消费法律、法规、规程、行业标准、
2、技术标准的,基建科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9条未执行平安消费责任制和各项治理制度的,基建科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0条违犯现行建筑施工标准、建筑施工平安技术手册、地面建筑工程治理方法、操作规程、平安技术措施,基建科负主要或重要责任。 第11条未积极应用建立平安消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基建科负主要或重要责任。 第12条未对现场施工维修质量施行动态检查,及时治理存在的质量隐患,基建科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3条未组织根本建立工程质量的交接、验收,出现建筑工程质量征询题,基建科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4条未按时完成矿井根本建立工程,阻碍矿井其他工作的,基建科负直截了当或主要责任。 第15条对上述负直截了当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应按照情节严峻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分。